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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实践中变形走样

发布时间:2024-09-14     稿件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24年9月11日     作者:郑颖 杨明生    

 

  

  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是农民群众对乡村最朴素的向往和追求。笔者在农村调查发现,经过多年的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脏”的情况有了明显减少,“乱”的现象正在得到有效治理,“差”的条件进一步改善,“美”的景象正在逐渐呈现。但也有一些地方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本质内涵、功能定位、推进动力等关键问题研究不深,忽视统筹规划与长远安排,追求短期内有“拿得出手”的建设成果、有“高大上”的表现形式、有“吸引人”的眼球效应,长此以往,有可能会背离人居环境整治的初衷。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引导一些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去伪存真,回归正轨。

  应避免重“面子”轻“里子”的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要解决“面子”的问题,更要解决“里子”的问题。有基层领导认为,解决“里子”问题短期难见成效,抓乡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来得实一些、快一些。所以,一些地方的整治基本都集中在短期可“树形象,出政绩”的项目上,只顾修建看得见的道路和绿化带,却对地下供水设施、污水排放管道等建设投入不足;主干路两侧反复割草、干净整洁,但村内的背街小巷却脏乱差;新村光鲜亮丽,老村却生活垃圾、碎砖块随处可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战略,不能等同于修路盖房,只要按下快进键,加班加点就能完成工作,需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需要沉下心来思考谋划。必须厚筑“底子”、夯实“里子”,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应避免有“新貌”无“乡愁”的现象。农村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发展水平不一,决定了环境整治应因村施策,注重差异化。然而,一些地方忽视地方自然环境特点、农业特色、文化和地理特性,将城市经验简单套用到乡村规划建设中,一味强调“推倒重来”,导致大树被砍伐掉,古朴的青石小路变成柏油大道,池塘、水渠等也都消失了,乡村失去了原本的韵味。

  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千百年来形成的村落民居风格各异,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宝贵的遗产,人居环境整治不可忽视文化传承。保留乡村风貌神韵,唤醒乡愁记忆,是环境整治中亟待加强的内容。要尊重村庄自然肌理,留住乡村风貌,留住乡情味和烟火气,让村庄各显其美。

  应避免“主角”变“配角”的现象。农民既是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主体,又是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人,最清楚乡村的实际状况与自身需求,也最有资格对涉及自身生活的各种设施建设进行选择和评估。然而,一些地方不是按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轻重缓急安排,而是机械化地搞形式主义“一刀切”,一些地方盲目出台房屋“穿鞋戴帽”、房前“栽花种草”、禁止养鸡养鸭等措施,没有充分征求老百姓的意见,结果没把好事办好,反而惹来民怨。

  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就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内容要反映农民要求,过程要让农民充分参与,建设成果要让农民来评判,以“人人满意”带动“人人参与”。

  应避免靓“盆景”煞“风景”的现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而有些基层干部急功近利,指望三招两式就一炮而红。有的地方把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曲解成“以点代面”,专门把那些经济基础好、交通便利、自然环境较好的村庄作为“试点”,总结汇报专讲“点”,调查研究只去“点”,优惠政策照顾“点”,资金扶持保证“点”,人为营造政策“高地”和政策“孤岛”,出现了试点建设有声有色、面上发展冷冷清清的不平衡局面。

  要改变这种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需要改变重“点”轻“面”、以“点”代“面”的工作思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精心培育具有示范价值的典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整体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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