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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发布时间:2022-01-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这为做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江苏是经济大省、工业大省、能源消耗大省,我们要在发展绿色金融上积极探索、率先发力,逐步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绿色金融实践中,江苏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在金融服务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上取得初步成效。从总量看,截至20219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达1.54万亿元,同比增长33.5%,占全国绿色信贷余额的10.4%;从结构看,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生态环境产业贷款余额增速分别达到27%21%35%31%20211月至9月,全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70亿元,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83.75亿元;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PPP发展也位居全国前列。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建立20189月,省金融办、财政厅、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系统性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明确方向和重点。随后,《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用专门章节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美丽江苏建设进行部署,为新时期江苏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此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牵头,会同11个省内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绿金30,从任务目标、序时进度、职能分工等方面对江苏绿色金融发展作出科学系统规划。

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完善强化货币政策激励,首批安排500亿元央行优惠政策资金专项支持苏碳融和绿色再贴现业务,引导在苏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项目)的融资支持。突出监管政策引导,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宏观审慎评估、金融债发行等挂钩,推动绿色金融业务有序发展。优化机构内部政策安排,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利润损失补偿、绩效考核倾斜等,调动基层行和业务人员积极性,打通政策传导落实最后一公里

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省级绿色企业库,以产业导向和绿色主营业务占比为核心开展绿色企业筛选,为央行资金支持明确方向和重点。搭建省级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自动化、精准化,构建四位一体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实现产融对接、政策宣介、数据采集、跟踪督办等功能的高效集成。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日益深化江苏在全国率先创设对接再贷款政策、与企业碳账户挂钩的普惠型绿色金融产品苏碳融,通过内嵌模型计算碳减排量,并据此核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出台《江苏省绿色再贴现业务实施方案》,设计绿色票据认定标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票据融资支持。目前,通过苏碳融和绿色再贴现支持的绿色企业有965家,金额达161亿元,直接推动企业年减排二氧化碳218.6万吨,年节约标准煤82.9万吨。

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江苏已初步形成涵盖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江苏银行作为城商行首家赤道银行,研发了碳配额质押贷款、核证自愿减排项目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南京银行推出全国首款碳表现挂钩金融产品鑫减碳,有效调动企业减碳积极性;环保贷”“节水贷等品牌政银产品影响力不断扩大;江苏首单碳中和债券成功发行,提升了直接融资对绿色经济的支撑作用。

绿色金融地方实践日渐丰富基于差异化绿色转型需求,全省各地不断探索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绿色金融发展途径。比如,泰州制定了全省首个地方绿色企业(项目)认定标准,出台了地方性绿色贷款奖补政策;苏州和无锡着力构建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先发引领,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共同推动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常州溧阳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中坚持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原则,着力打通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化通道;扬州以长江大保护为突破,围绕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产业和项目,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增加中长期资金供给;徐州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适应性,更好支持工程机械行业绿色企业发展。

绿色金融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多方合力,渐进有序推动,从而实现江苏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依托绿色金融外溢效应引导资源要素流向绿色低碳领域依托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建立生产要素从劣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引导全省金融资源协同向绿色低碳先进生产力集聚。探索建立以绿色资本投入为路径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丰富以环境权益等生态类权益为代表的生态补偿实践,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补偿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结合省内各地区不同的资源要素禀赋和产业结构,根据地方绿色发展需要布局产业政策,建立由地方到中央、由企业到政府的反馈机制,使绿色金融发展思路统一又特色鲜明。

放大绿色金融发展协同效应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通过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推动自下而上的市场探索实践,建立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资源配置,推动经济活动外部性内部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从事绿色低碳投资,进一步挖掘生态环境固有价值,实现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协同增值。加强职责部门信息沟通,在绿色主体识别、认定等方面发挥部门合力,探索支持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发展和节能环保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模式,充分发挥货币、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

提升金融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具备环境风险适应能力的金融体系重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按照真实、严格、及时、可比原则,加快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明确环境信息披露范围和环境信息披露载体,分批、分层、分步稳健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绿色金融发展与管理理念,合理测算高碳资产风险敞口,积极开展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不断优化资产质量。加大金融科技运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库建设和绿色金融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规模化运用。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责任编辑:孙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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