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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之“制”和空间之“治”支撑农业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4-01-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冯淑怡 何玉凤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土地细碎化已成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障碍,带来农业生产成本高、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长期以来,国家致力于通过产权改革和空间治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国家积极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另一方面,国家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空间治理,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过去的经验表明,产权之抑或空间之单兵突进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用有限,需要协同推进产权之和空间之。邳州在率先探索公共空间治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闯出了新路径。2023年,邳州实现小田并大田79228亩,原75647块田整合为18435块,溢出土地3323亩,新增土地规模经营3.8万亩。

制治互动的理论逻辑

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在于不断从产权错配产权重构,实现效率和公平相兼顾。一方面,产权界定可以提高产权的安全性,明晰各产权主体的权责利,确保各主体的权利得到公平的保护。另一方面,根据巴泽尔的产权理论,基于产权的可细分性,将细分产权分配给技能不同的主体会比统归于同一主体更有效率,实现效率的提升。

空间治理的逻辑同样遵循从空间错配空间重构,实现效率和公平相统一。一方面,空间治理可以优化生产空间,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以及土地生产能力。另一方面,空间治理后可以更好地应用现代化技术和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缩小优势生产空间与劣势生产空间的差距,实现公平的目标。

产权之和空间之相互协同,通过制治互动能有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1+1>2”的效果。

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激励空间治理,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产权的界定能增强空间治理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产权的细分有利于形成空间治理合力,增强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增进产权主体和治理主体的价值共识,形成空间治理合力,共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空间治理有利于促进土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更好地实现产权价值。一方面,空间治理能够增加有效耕种面积。如土地整治中削减田坎、恢复损毁土地以及开垦宜农未利用土地,重新获取被私占或者流失的农村集体土地,均增加了有效耕种的面积。另一方面,空间治理能够提高土地质量。有效的空间治理,如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以及化零为整的土地整治,能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助于应用与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实现土地规模经济,达到产权价值最大化。

邳州小田并大田”“制治互动的实践

为了破除全市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被私占或流失的困境,邳州自20166月起,率先启动公共空间治理,其治理经验被列入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写入2020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小田并大田属于生产空间的置换和更新,是公共空间治理的组成部分。2023年起,邳州积极推行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做好公共空间治理后半篇文章,切实解决土地细碎化难题,加快农业现代化。

土地细碎化是空间细碎化和产权细碎化的结合。空间细碎化主要是自然因素导致的,丘陵山地区更为严重。产权细碎化主要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基于对公平的追求,采取肥瘦搭配”“远近搭配的分地模式,导致一户的承包地分散在不同的地块上。

空间细碎化和产权细碎化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作用。相互区别在于空间细碎化是土地空间形态的变化,产权细碎化是产权主体的变化;相互作用在于空间细碎化是产权细碎化的基础,产权细碎化又进一步加剧空间细碎化。

邳州早期通过土地整治如修路、平整地块、修建灌溉设施等,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是单纯的土地整治无法打破土地产权边界,改变小农的生产方式;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实施,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但是单纯的产权交易却无法彻底打破土地空间边界,实现土地集中连片。

为了破解上述难题,邳州实行公共空间治理与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齐头并进。

三权分置通过产权的界定和细分促进各主体合力推动空间治理提升农业发展质效一方面,充分利用前期集体资源图码管控的成果,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数不变,创新土地入股等方式,推动农户承包田块空间位置置换,实现土地集中连片,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另一方面,通过产权细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空间治理的积极性,三者合力促进农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土地利用现代化水平。首先,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集体所有权权能,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增加了溢出土地所产生的收益,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空间治理的积极性。其次,小田并大田遵循承包权不动的原则,通过民主决策设立自种区和预留区,解决农户方便种田的问题,稳定了农户承包权,调动农户参与空间治理的积极性。第三,小田并大田遵循经营权连片的原则,设立流转区,由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经营,依托农事服务中心,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社会化服务,发挥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作用,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空间治理的积极性。

通过空间治理促进土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实现三权价值最大化一方面,空间治理增加了有效耕种面积。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溢出土地通过自营或者入股等形式增加收益,提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价值。另一方面,土地质量提高,促进土地流转,增加了承包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的土地收益。对于承包农户而言,空间治理后原来细碎的土地实现集中连片,能够以更高的价格转出土地。

推进江苏农业现代化走在前的经验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苏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结合邳州小田并大田”“制治互动的经验,提出以下经验启示:

坚持制治互动的改革方向固化、细化、总结、提炼亭湖、邳州等地小田并大田试点经验,系统协同推进产权之和空间之,探索多种制治互动模式,实现“1+1>2”的效果,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调动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多主体的合力,既要有政府推动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支持,也需要产权制度改革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

完善配套政策供给高效统筹配套保障,扎实筑牢基础支撑。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产权之和空间之,利用图码管控等信息化政策措施,实现家底清、问题明和效率高的改革目标。

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因时因地制宜。改革的关键是要保证农户的承包权益不受损害,让真正需要土地的经营主体有田可种、有利可图,谨防土地向强势市场主体集中,将弱势农户排斥在外。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

责任编辑:包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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