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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清单企业要争做诚信守法排头兵

发布时间:2022-01-27     稿件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年01月26日     作者:程晋波    

    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优化执法方式第六批8个正面清单企业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既有正面清单企业恶意超标排放大气、水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并被移出正面清单的案件,也有正面清单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无主观故意且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后果,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帮扶指导、依法减免处罚的案件。

    从通报的正面清单企业典型案例可以看出,被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不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只要其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照样会受到依法依规惩处,甚至被移出正面清单。如果不能够准确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即使发生非主观故意造成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会面临被依法依规处罚并被移出正面清单的风险隐患。

  如果正面清单企业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移出正面清单,不仅经济上会受到损失、环境信用等级会受到影响,而且还会损害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和本行业中的声誉,不利于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正面清单企业要珍视正面清单制度带来的荣誉和责任,争做诚信守法排头兵,树牢诚信守法意识,强化诚信守法责任,提升诚信守法能力。
树牢诚信守法意识。通过学习正面清单企业典型案例,认识到实施正面清单不等于对企业不管不问,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正面清单企业,或者存在偷排偷放、弄虚作假、恶意排污的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会以“零容忍”的决心依法依规严惩,切不可以身试法。虽然,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这是对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但正面清单企业决不能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上存有侥幸心理,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降低标准。
强化诚信守法责任。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立配套激励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各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学习、宣传,夯实本单位全体员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同时,正面清单企业一旦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主动、如实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提升诚信守法能力。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本单位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制定长效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学深悟透并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围绕正面清单,持续加强环境信用建设、提升治污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同时,配齐配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设一支与本单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专业化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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