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强富美高 | 政治建设

新时代乡镇人大加强对民生工作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06     稿件来源:群众网     作者:朱雪晴    

   对镇级人民政府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乡镇人大的职权,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民本理念,通过民主监督,促进政府工作与改善民生、维护民利有机衔接、有效对接,实现高质量发展。“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乡镇人大必须在准确把握民意诉求的前提下,提前谋划、主动参与、不断强化对镇政府制定并实施民生工程计划的全过程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笔者以为,时代、新征程上,乡镇人大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准确定位“角色”,增强监督的主动性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代。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处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疏解矛盾的最前沿。在人民群众思想日益活跃、利益诉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必须顺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不断增强监督的主动性,才能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有力地推进人大和政府工作。 

  1、乡镇人大是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必须把监督工作的重心前移、落实在维护民利上。所谓“权为民赋、权为民用”,人大机关的一切职权都为人民所赋予,也代表着人民行使权力,而且,代表作为人大行权的主体,由人民选举产生或直接来自基层一线,与广大群众走得最近,关系最为密切,也最值得群众依赖。这就要求乡镇人大必须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前提,督促政府时刻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头、落实在身边,从根本上保障民生。因而,在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必须把工作的重心前移,在吃透“上情”——准确把握政策、与摸清“下情”——全面了解民情前提下,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设起一道相互沟通、理解信任与支持的“连心桥”,才能把民生问题落实、解决到位。 

  2、乡镇人大是满足群众诉求的“服务队”,必须把监督工作的精力下沉、落实在改善民生上。“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代表”,顾名思义,即为民代言,为民表愿。在新时代,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人民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虽然在个体诉求上存在差异性,但整体上呈现出多元化,不仅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上有愿望、有需要,在法制、文化、精神生活上也有诉求,这种诉求更直观地体现为他们希望生活是舒畅的、空气是清新的、环境是友好的、社会是文明的。因而,乡镇人大在监督民生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代表植根于群众的优势,深入到最基层、第一线,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乡村振兴的“领航员”和改进工作的“监督员”,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督促政府把满足群众多层面诉求、全方位改善人居环境作为民生建设的重中之重,既要抓重点交通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打造,也要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等“软实力”提升,把一切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解决、落实好。 

  3、乡镇人大是区域公共资源的“监护人”,必须把监督工作的目光聚焦、落实在保障民权上。在宏观调控趋紧、资源要素制约加剧的特定历史时段,乡镇政府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区域公共资源的“经营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科学地经营资源,使土地等发展要素资源成为资产,实现价值最大化,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但是经营资源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尤其在权益分配上处于重要节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损害人民的权益。因此,乡镇人大在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充当区域公共资源的“监护人”,密切关注、主动介入政府的经营决策,盯紧经营行为的全过程,督促政府实行透明、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收益权。这也是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加强民生监督的核心。 

  二、切实把握“角度”,找准监督的切入点 

  民生,即人民维持生活的办法。民生问题是统筹发展思路、策略和举措的统一体,也很具体化。因此,在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中,乡镇人大应依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选准角度,推进监督,推动民生改善。 

  1、把握“底线”,把政策惠民作为监督的重点。乡镇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的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准确执行、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因而,乡镇人大必须把政府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作为监督的重点,对照“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劳有所得”的具体要求,把教育、卫生、养老、劳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作为衡量政府政绩的主要依据,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无截留的前提下,敦促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进程,确保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更要立足于还政于民,加强对政府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通过视察、评议、问询等形式,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策落实的阳光操作。 

  2、强化“根本”,把发展富民作为监督的核心。民富,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也是满足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前提条件。乡镇人大在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中,应抓住这一根本和前提,既要组织和引导代表发挥聪明才智,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致富建言献策、建功立业,更要深入基层,进企、进村、入户,开展调研、走访,在广集民意的同时,掌握基层实情,敦促政府组织实施,并把监督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开发、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工程招标等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实现强镇与富民有机结合、整体推进,让群众在发展中得实惠,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更要防止和杜绝“强镇”过程中与民争利、争资源的现象发生,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把农民增收、确保农民收益作为根本和前提,坚决制止强行征地等行为,使农民增收空间免遭工商资本的挤压。 

  3、立足实际,把实事利民作为监督的关键。政府改善民生,体现在兴办实事的具体项目上。项目的实施是否得民心、顺民意、重民生是关键。因此,乡镇人大必须以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为抓手,加强民生监督必须立足于督促政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既要考虑实施项目建设的财政承受能力,也要兼顾群众的接受程度。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乡镇人大监督民生工作,必须锁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部位,通过行之有效的视察、问询、约见、督查等监督手段,促进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衔接,把每一件实事办成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尤其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节点上,乡镇人大更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监督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督促政府把城镇公共设施向农村辐射,把精品工程、精细管理、精致服务向农村延伸,坚决杜绝“顾此失彼”、“只要盆景不要全景”现象发生,让广大群众在城镇化进程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4、守土有责,把保境安民作为监督的基础。确保民安,是改善民生的前提,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乡镇人大要始终坚持民本观念,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使之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尤其要强化对公安、法院、司法、工商、税务、国土等驻镇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行为监督和效能监察,建立健全长效监督、评议、问询机制,促其履职常态化、透明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三、密切关注“角落”,发挥监督的推动力 

  普惠于民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涵。然而,过去的一度时期,少数基层政府在推进民生建设中,片面地强调所谓“政绩”,偏重于整体平均水平的提升,而忽视了个体实际问题的解决,工作中存在着“盲区”,使少数人个性化基本需求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乡镇人大必须立足于实现普惠于民,高度关注此类“角落”,以强有力的监督,增强工作推动力,促进民生建设全覆盖。 

  一是关注弱势群体,以个性化监督推动民生工作“绝对值”提高。应该肯定,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民生工作力度,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建的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或薄弱环节,直观体现在经济社会主体指标的完成上,特别是农民收入等群众密切相关的指标,仍然满足于“平均数”,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尤其是弱势生活群体,尚未真正摆脱贫困,甚至客观上存在着“被小康”现象。因此,乡镇人大开展民生工作监督,必须准确把握社会群体的个性化特征,主动关心弱势群体,把提升民生工作的“绝对值”作为标尺,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二是关注边远区域,以一体化监督推动民生工作全镇域覆盖。在现阶段,乡镇政府在推进民生工作中,受地方财力短缺的制约和地域差异性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偏重于“锦上添花”、打造亮点,而对边远、薄弱区域因投资大、推进难而延缓实施,使民生工程一时难以同步普惠于民,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因此,乡镇人大在加强民生工作监督中,必须密切关注经济薄弱区域,把触角向贫困村、边远村延伸,督促政府加大投入,雪中送炭,促进整体水平同步提升。 

  三是关注薄弱环节,以项目化监督推动民生工作强力度落实。乡镇人大在监督民生工作中,要冷静分析社会上流行的“被生活小康”、“教育被现代化”等“被”字头热点、敏感话题,密切关注政府在民生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多层面、种类繁多的创建升级达标活动,根据基层实际需要,本着“实用有效”原则,排出监督重点,细化监督项目,落实序时进度表,制定详实的技术线路图,实施全过程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推动政府民生建设项目有效落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从源头上杜绝“形象工程”。     

  (作者系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大主席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