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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5     稿件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对司法机关而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神圣使命,司法工作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牢为民情怀,持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往往来自于具体案件,它们件件连着民心。公正司法追求的并不是表面上的形式公正,而是须以实质公正为基准,做到案结事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司法机关办案履职,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要采取正确方法,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公平正义观,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司法案件是否办得公正,既要由专门机关及专业的司法工作者判断,又要经得起人民群众评价。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既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赢得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使其胜败皆明、赢输皆服。
  公正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如果在诉讼中反复奔波,无谓耗费时间和经济成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司法机关要创新工作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努力提升办案效率,更好为群众解忧、让正义提速。例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避免因上诉、抗诉引起不必要的讼累,公正高效地惩治犯罪。又如,通过加强数字检察,善于从办理个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通过归纳特点、要素,开发应用性监督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筛选出批量类案监督线索,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司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百姓的“钱袋子”“脚底下”“舌尖上”的问题,都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利益和感受的民生大事。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使从业者不敢、不愿、不想违法,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群众的“急难愁盼”是司法机关需要集中发力的关键点。司法机关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力度,主动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未成年人保护、国防和军队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依法妥善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等民生案件,以“如我在诉”的态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立足自身职能,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司法为民举措,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积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回应人民期盼。同时将办案与治理深入结合,在办案中发现总结社会治理问题短板,推动矛盾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持续增强履职能动性,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司法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才能取信于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正所谓张飞卖豆腐——人强货不硬。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司法队伍素质能力总体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等问题,要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持续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合。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作为,熟悉群众语言,了解群众疾苦,熟知群众诉求,掌握群众方法,引领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例如,对检察机关而言,要充分发挥检察公开听证在释法说理、凝聚共识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在不批捕、不起诉、申诉等案件中的适用,强化大众参与,助力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要加强宣传工作,构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不客观的报道加强引导、澄清真相,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及时通报,主动答疑解惑、回应人民关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组织参与旁听庭审等方式引领公众规范自身行为、提升法治意识,实现一般预防的效果。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如检察机关应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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