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27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高 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江苏是全国最早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的省份之一,也是最早探索共同富裕实现机制的省份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江苏就出现了以乡镇企业为载体、以基层政府为主导的集体经济发展的苏南模式,成为农民共同富裕的伟大创举。2016年,江苏印发《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标志着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十三五时期,在各类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江苏整体实现全面脱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共同富裕取得了重要进展。2021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在指导思想部分突出强调了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并提出了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行动”“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等重大举措。

江苏物质基础雄厚,发展韧性大,县域经济活力强,实现共同富裕拥有良好基础。近些年来,江苏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改革推进力度和政策创新力度,高位推动乡村振兴,率先整省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农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带来历史性变化,为推动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基础条件。但同时,江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较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是其中的重要任务。实现共同富裕,前提是富裕,核心是共同,关键在三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共同富裕核心要义的认识,切实担负起江苏应有的使命责任,在率先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共同富裕问题,加快构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

建立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产业兴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推动共同富裕要以发展乡村产业为首要任务,夯实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使农民与乡村产业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一是完善工商资本带农惠农模式。支持龙头企业等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民共同发展。通过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手段,增加农民的乡村产业发展收益。二是发展面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围绕农民发展需求,培育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宽生产性服务领域,探索多种托管模式,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农民的覆盖率。三是优化乡村产业布局。着眼于县域范围统筹规划乡村产业,加快形成县城、乡镇、中心村分工明确、功能衔接的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加工业向优势区域聚集、推动乡村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村融合发展,在产业与农民之间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

建立可持续增收机制

实现可持续增收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建立持续增收机制关键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对象,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长久增收致富。一方面,要做好产业培育与产业升级的衔接,发挥好农村地区在资源环境、品种特色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生产经营,长短结合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发挥农业多功能性,促进乡村经济再生,将乡村产业打造成为持续增收的长效之源。另一方面,要全力推进就业扶持,精准施策做好就业服务,提升农民群众就业意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退伍军人的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让有劳动能力的农民通过就业实现增收。

搭建缩小收入差距机制

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在于资源财富分配不均。建立缩小收入差距机制,目标不在于绝对值拉平,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参与程度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实现发展理念、体制、机制一体化。对于农村而言,要在继续做好低收入农户帮扶的同时,加大对边缘群体扶持力度,使其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平均水平,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调整优化扶贫协作与对口帮扶,缩小苏南与苏北、平原与山区等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对于城市而言,要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人员的扶持帮助,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让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其加快社会融入。

健全多重社会保障机制

实现共同富裕的底线要靠社会保障机制来筑牢。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针对特殊群体和重点区域,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积极做好收入分配、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快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要综合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为残疾人群提供特殊性扶助,扩大兜底保障政策覆盖范围,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要加快完善苏北农房改善群众产业配套政策,统筹实施多元化帮扶举措,促使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机制

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将内生动力外生拉力有机联系起来,并更多地发挥内生动力的驱动作用。一是提高农民技能素质。通过对广大农民的教育培训,逐步提升农民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劳动技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发展乡村产业和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要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构建优势互补、高效协作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二是积极引导农民创业就业,加强技能技术培训,培育农技推广人才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依托各类园区、企业、知名村镇等平台,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形成企业带动、名村带动、市场带动和园区带动农民创新创业的格局。三是实行奖惩并举,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适当扣减必要的工作成本,并对带动增收明显的予以特殊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劳动的个别懒汉,应当阶段性取消低保金,直至促使其参加就业。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加强耻感文化建设,克服依赖心理、攀比心态,激发主体意识,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作者系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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