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 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生态

发布时间:2021-12-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张树武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明确部署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适应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构建数字文化经济运行新格局,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系统,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深刻认识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与关键要素

过去十年,我国网络服务经济借助庞大的消费市场和宽松的创新环境异军突起,成为全球网络服务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实现了由传统实体经济向现代网络平台服务经济的跨越发展。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此衍生出的风险。

一是畸形的定价机制传统经济产业定价权始终掌握在产品和内容制造商手里,服务流通环节是在产品制造成本基础上增加服务附加值而形成的定价机制。而目前的网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模式则是服务平台商主导绑架消费者,制造商困于低价销售。这既造成了经济不能有效循环、良性发展,催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也不利于营造制造业由中低端向高端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是网络付费消费的机制不健全由此滋生了各种深不可测的不透明商业模式,造成价值分配扭曲和价值泡沫化,使得真正的产品制造商和专业内容服务提供商难以获取实际的制造和创作价值,对网络服务望而却步。

三是网络可信监督机制不完善知识泛化成了不确定的模糊信息,原本希望通过网络搜索得到的精准信息定位和专业知识解答入口成为虚假广告的策源地,大众不得不擦亮眼睛、自我明辨是非。对网上假冒伪劣产品缺乏有效监督和惩戒机制,建立社会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四是竞争性垄断现象严重网络平台服务经济造就了少数大平台任性撒钱、垄断市场的格局,中小服务商难以独立生存,要么被大平台收购吃掉,要么因烧不起钱而破产。

因此,现阶段的网络平台型服务经济形态应该被视为一种过渡性的新兴行业自发行为,并非健康良性的数字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的最终形态。

当前,我国正逐步进入以数字经济为代表,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发展要素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继传统实体经济向网络平台经济跨越发展之后的第三个经济发展阶段,是一次新的跨越。这一时期的关键任务是修正企业主导的竞争垄断型平台经济弊端,构建以产业生态环境为核心的透明服务网络数字经济运行新格局。这种新格局更强调在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服务、公平价值交换服务贸易和社会化监督等方面的体系化和生态化布局,可以支撑价值分配更均衡、资源信息更透明、公共服务更公平、经济协作更高效、生产服务更专业、网络治理更精准、社会监督更穿透的经济发展模式。如今,国家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网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措施。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着力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

把握数字文化经济价值高地,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体系

一是积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推动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文化是综合国力的核心要素,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资源,文化、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和核心价值。过去,我国文化产业主体市场竞争意识不足,缺乏依靠科技提升竞争力的主动意识,导致在企业主导的网络平台数字经济发展阶段,传统文化产业难以形成集聚化经营资源和竞争优势。在当前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期和机遇期,文化产业应积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调整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数字文化经济,加快推进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进程。

二是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体系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生态体系文化数字化不是简单的文化资源和内容数字化加工处理,而是涵盖文化发展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首先,要将优秀文化资源转换为具有网络经济价值的资产。过去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把文化遗产资源全拿过来,不分优劣、不谈价值地全盘转化,这是缺乏意义和效益的。文化遗产资源是整个中华民族拥有的财富,是全社会的和公益的。这些资源只有在有限权责下经过加工整理处理,形成可复用、可转换的资产,才会具有经济循环的产业价值。

其次,要积极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生态体系,形成数字文化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按照新型数字经济运行格局在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服务、公平价值交换服务贸易以及社会化监督生态化体系构建的要求,建立包含文化市场监管、数字版权保护、舆情风控与文化传播安全、文化服务信用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功能的数字文化市场治理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数字文化市场治理现代化;建立数据隐私保护、社会公共文化资源服务等公共基础服务体系,将公共资源和个人隐私信息数据采集从各类互联网应用中剥离,统一下移至公共基础服务体系中;建立公平透明的价值交换服务贸易体系,保障产业生态中各方利益,打击垄断性定价,杜绝价值迂回变现;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社会化监督及辅助管理体系,强化从业自律及社会化监督管理功能。

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切实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体系

文化和科技融合是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实现文化强国的必要条件和实现路径,数字文化经济生态体系的建立也离不开先进科技的有效支撑。

过去十年,通过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及国家重点专项支持,在文化服务价值评估、文化品牌评测、文化产权管理与交易服务、网络文化市场动态监管、文化服务信用评价与服务质量监测、基于可信和共治的全媒体内容社会众创、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基于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内容认知与舆论场态势感知、文化资源知识化加工与知识服务、数字文化透明服务网络等方向取得了一大批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成果,开展了规模化的创新应用实践。

国家队牵头示范,培育文化科技创新实体。国家部委率先筹建了一批国家级文化科技创新实体,有力地支撑了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如科技部打造了四个媒体融合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宣传文化系统建立了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出版业科技与标准实验室、国家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起到了极大的示范效应。各地也纷纷培育发展了一批社会化新型科研组织。如今,已有四批共八十五家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进入十四五,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的支持力度,以期把握以产业生态为核心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期这一重要战略机遇。科技部设立了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的引领驱动作用,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支撑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生态的技术集成应用和服务创新体系,切实将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融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紫金融创院专家组组长)

责任编辑:何乐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