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共同富裕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发布时间:2022-01-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周恒新    

带领全体人民摆脱贫困、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孜孜探求。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清晰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深刻阐述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把共同富裕水平显著提升作为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强调要使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江苏现代化建设中更加充分显现,并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具体部署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福利保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等工作。

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江苏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提档升级。从价值遵循来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集中力量和资源做好兜底线、保基本的工作,促进困难群体共享发展成果。从发展方向来看,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架构、制度建设、操作规程都要朝着更加公平、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更加温情的方向发展,使困难群体切身感受到实惠、便捷、温暖的保障和服务,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从发展思路来看,要充分发挥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综合作用,通过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公共政策,以转移支付的方式调节收入分配;通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适度拓展基本民生保障范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要更多考虑低保边缘群体、支出型困难群体、城市困难群体的帮扶问题,以及巩固已摘帽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成果的问题,避免这些群体滑入更加困难的境况。要按照弱有所扶的要求,把更广人群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根据不同困难情形,实行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我省已经开展低保边缘群体、支出型困难群体等低收入群体的认定工作,并建立数据库,将这些群体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要在此基础上完善和落实分层分类的救助政策,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于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要落实现行政策,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并落实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同时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给予技能培训、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帮扶服务;对于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探索综合施策,实施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对于摘帽的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城市就业不稳定群体等,要加强监测预警,在因病、因灾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不断丰富基本民生保障内涵。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增长,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相应提升,不仅期待有更高水平的生活保障,而且期待享有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方面、针对性服务,这就要求基本民生保障从单一的经济、物质帮扶向多样化帮扶转变。我省正在推进社会救助改革,丰富社会救助内涵,主动回应困难群体多样化服务需求,在继续提供现金或实物等物质保障的同时,发展物质+服务的综合保障方式,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立体式帮扶,以此提高社会救助的实际效果。对于困难老年人,要通过购买服务、集中托养、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提供必要的照料护理及探视服务,切实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对于孤儿、困境儿童等面临困难的未成年人,要在落实孤儿养育、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家庭关爱、学业辅导、成长规划等服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有就业和参与产业项目需求的困难人员,提供资源链接、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或产业项目帮扶,增强其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对于有心理、精神服务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

有序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来不得半点虚假,既要积极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承诺了的就要兑现。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强调的是为群众解困要尽心尽力,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改革举措,努力实现服务对象利益的最大化。量力而行,就是要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可持续。基于以上考虑,首要的是科学确定基本民生保障标准,既要使困难群众有较多的获得感,又要在财力的可承受范围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十四五期间我省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保障对象身体状况等因素分档分级。其次,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性。强化大数据+铁脚板+网格化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一方面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等,把救助对象核准核实;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预警机制和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再次,加强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险、最低工资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系统高效、梯度合理的整体民生保障体系。

统筹慈善等基本民生保障资源。慈善事业通过激励公民等主体参与第三次分配,能够实现社会物质财富在不同群体间的重新分配,同时还内含道德教育、文明培育等功能,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依法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大慈善格局,构建基于伙伴关系的多元主体合作发展治理模式。实施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落实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慈善活动载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加强慈善文化建设,激励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不断提升其承接基本民生保障事务的能力。大力发展平民慈善,支持培育草根慈善组织,在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设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方便居民经常性捐赠,让群众的慈心爱心在润物细无声中滋长。创新慈善参与方式,拓展服务载体,推动互联网与慈善快速融合、稳步发展。创新慈善供需精准对接机制,积极打造慈善互助参与平台,鼓励慈善组织聚焦基本民生保障薄弱环节,重点帮扶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尚未覆盖到的困难群体,以及虽已救助但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群体,实现慈善资源与政府救助资源的高效对接。同时,进一步畅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基本民生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途径,形成多元治理格局。

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发展慈善事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必须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出更大成效,确保困难群众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不掉队。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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