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通则理达。有“人情味”于党员干部而言,是获得非权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助力。想要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正确的思想、一致的信念,从而同心同德完成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就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情感。一味的“冷面孔”“硬手段”,容易引发群众的反感和抵触,让简单事变成了复杂事,让干群“鱼水关系”变成了“水火关系”,导致很多工作都是事倍功半、无力推进。群众心中有杆秤,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若横眉冷眼,我便怒目相向。将心比心方可心心相印,以情换情才能赢得民心,党员干部要有“人情味”、重感情,时刻把尊重和理解放在首位,习惯站在群众立场去处理问题,从而换得群众的通情达理和全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对党员干部来说,坚持原则是基础,而“人情味”是在其之上的一种延伸。这里的“人情味”不是无原则的徇私、施舍或交换,那种为自己和亲朋谋利的“人情味”是狭隘的,为熟人“开绿灯”“走后门”的“人情味”是庸俗的。有“人情味”的最高体现,应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对为民造福伟大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有了这种“人情味”,才能理解百姓、挚爱百姓、体恤百姓,才能脱离低级趣味,有亲民之心、爱民之举。所以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属于自由裁量范畴、允许彰显“人情味”的特殊领域,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避免犯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错误,实现“人情味”和原则的两相宜。
凡事过犹不及,有“人情味”尤其要把握好“度”,不可在其中掺入“杂质”,让温情“变味”。“人情味”往往包含着“公与私”“礼与贿”“是与非”的复杂关系,为了不欠“人情债”,不让心术不正的“围猎者”找到突破口,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切实增强自身“免疫力”和面对腐朽思想的“抵制力”,坚持补钙铸魂,坚定理想信念,在私兼顾人情世故,在公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将“忠诚、干净、担当”镌刻于心、践之于行,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服务人民、推进党的事业用好手中之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作者单位: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