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推进城市停车难问题治理

发布时间:2022-08-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汪 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加强城市停车难问题治理既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开展民生实事督办作为常态化的监督项目列入每年工作计划。今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南通代表团王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停车资源共享,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和徐州代表团徐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牵头督办、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领办,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负责具体督办工作。目前,该项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成了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共识,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苏州市吴江区推动机关单位错时共享,让市民共享共资源      摄影 吴江区城管局

盘存量拓增量,停车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屡创新高,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98万辆,位居全国第四,年均增长超过5%。相比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全省停车设施供给相对不足,停车难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群众日常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举措,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拓展停车泊位增量,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规范服务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出台相关政策意见省政府从十五时期(2001—2005年)开始,就实行车位配建制度,要求新建建筑、居住区按比例配建停车设施,且多次提高配建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标准已由户均0.2个泊位提高到现在的户均1.0—1.5个泊位,全省配建停车数已从2005年不足30万个增长到2021年的1300万个,充分发挥了停车设施增长主渠道作用。2005年,省政府制定《加强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今年1月,省政府又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达到1.21以上,并从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停车设施支持保障政策等方面作出了部署要求。

苏州市吴江区城管局采用智能化巡检管理,依托北斗系统高精度定位+智能AI识别技术,实现路内泊位先离场后付费管理

              摄影 吴江区城管局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17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三年行动,从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开始,逐步向实现停车便利目标迈进。2021年、2022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行动至今,全省共新增公共泊位77.1万个,年均超过19万个。截至2021年底,全省停车泊位总数约1400万个,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停车矛盾的缓解和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建立评价体系我省基于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实践成果,在国内率先提出以停车指数这一直观、量化的综合数据指标对城市的停车供需、管理现状、使用效率、居民感受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停车设施建设发展。我省这一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吸纳,并进行全国推广。此外,全省13个设区市已全部建成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共有2818个路外公共停车场、2450余条道路停车场接入了智慧停车系统。

探索解决重点地区停车矛盾针对老旧小区、学校、景区、医院等重点区域,各地探索人车分流、衔接顺畅、功能融合的节点整治方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如:老旧小区以改造整治为契机增加停车供应,全省十三五以来累计改造整治城镇老旧小区8700个,周边交通与停车状况得到整体改善;南京、常州、泰州等地中小学校在操场、绿地地下建设中小学校接送中心,实现路网交通与接送交通分开,畅通周边交通;南京、盐城等地医院以推广停车置换方式,将有关单位内部配建车位对外开放,有效缓解区域停车压力。

虽然我省解决停车难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城市停车难治理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尤其是对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以上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生活的期望,我省停车设施补短板任务依然较重。一是停车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根据省有关部门数据,从2005年到2021年,江苏的小汽车保有量(不含营运车辆)从114万辆增加到1900多万辆,增长了17倍之多,但全省现有停车泊位仅为1400万个。按照我省近74%的城镇化率进行测算,城市小汽车停车泊位距离省定目标缺口约300万个,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除总量缺口外,停车位结构性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表现为城市核心区域车位分布少、居住区配建车位缺乏、易堵路段车位供给不足等。二是停车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较低尽管近年来我省停车设施建设的外部环境条件已有很大改善,但市场化、产业化的营商环境尚未建立起来。比如,停车设施建设中遇到产权如何确权登记、市场化价格如何落实等问题,再加上一些城市停车管理执法不到位,刚性需求没有有效转化为市场需求,停车设施投资回报率低、周期长,社会资本关注度高但参与度不高。三是停车智慧化水平不高目前全省各设区市虽已初步建立智慧停车系统,但主要针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泊位,多数城市还没有将公建、居住区配建停车泊位纳入其中,相关政策措施也不够配套完善、智慧停车平台服务覆盖面不广、用户数量较少,总体上说停车智慧共享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四是停车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城市的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考虑和统筹谋划,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不足、工作联动不够,导致停车设施和城市发展之间缺乏有效协调。

多措并举,加大力度破解城市停车难

我省实践表明,解决停车难问题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方面,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设施建设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有效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

一是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原则,依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不同城市及其区域的功能要求,采取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优化停车设施布局。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通过制定片区停车综合治理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改善停车环境等措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二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增加有效供给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实施停车便利化民生实事项目,加强政策引领、资金保障和协同联动,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根据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划分,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停车管理措施,因地制宜提升停车设施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片区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三是不断创新停车治理方式强化智慧赋能积极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停车设施数字化和智慧化管理,形成数据驱动的管理服务新模式。打破信息孤岛,整合城市交通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停车数据资源,实现城市停车需求与停车供给的动态平衡。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电子收费、无感支付系统在停车设施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推进停车资源共享盘活存量资源充分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潜力,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商业场所、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建立共享停车行为的信用约束机制,制定完善安全停车规范、停放守则、文明停车奖惩办法。继续加大停车指数方法试点应用与推广,切实指导、帮助各地及时查找停车短板、精准施策,引导停车供需平衡,促进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有序健康发展。

展现担当作为,缓解停车难纳入城市治理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把解决停车难问题列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充分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省人大相关副主任先后带队赴南京、无锡、徐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召开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相关企业和基层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督办会议,与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及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取得积极成效,彰显了发挥人大职能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担当作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上、贯穿到城市治理的细节中,努力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作出应有贡献。

一要完善法规和政策制度目前省级层面还没有专门针对停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设区市也仅有徐州、淮安、扬州等地制定了相关法规。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省及设区市制定包括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停车专门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停车收费、不动产权确权和产业化等政策,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有效治理城市停车难问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加大对政府解决停车难问题的监督推动力度。在开展相关监督工作时,既要全面了解停车设施建设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根源,又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和对策建议,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三要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对于本次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办理,要进一步跟踪问效,强化持续监督。一方面,要丰富拓展代表履职平台,邀请代表参加人大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解决停车难问题创造更多载体;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更加重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体察民意、集中民智、集思广益,为破解停车难题这一民生关键小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作者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

责任编辑:包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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