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快推动海洋碳汇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钱春泰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应对气候变化事关国家发展的全局和长远。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库,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每年吸收约30%的人类活动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海洋碳汇即蓝色碳汇、蓝碳,是指海洋及滨海生态系统从大气中捕获的二氧化碳,包括储存在海水和沉积物中各种形态的碳。相比于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作用,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具有净碳储量高、碳循环周期长、固碳效果持久等特点。《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专门要求,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海洋生态碳汇能力。目前,我国正在加紧探索以增强气候韧性和提升蓝色碳汇增量为导向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如将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举措纳入碳中和与适应气候变化监管指标范畴。

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省份,气候变化导致的沿海海平面上升,不仅对自然生态系统带来负面影响,且不断向经济社会系统蔓延渗透。2021年,江苏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92毫米,比2020年高18毫米。海平面上升使风暴潮、海岸侵蚀等海洋灾害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逐年上升。目前,全省海岸侵蚀长度已达227.89千米,北冲南淤界限不断由北向南发展。2021年,江苏风暴潮造成灾害1次,海浪造成灾害3次,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03亿元,死亡失踪15人。维护发展海洋蓝色碳汇、稳步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加快推进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不仅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更是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提升海洋渔业碳汇能力。海洋渔业碳汇是海洋生物碳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海洋渔业生产活动,能够促进海洋水生生物吸收水体中的二氧化碳,并通过收获把这些已经转化为生物产品的碳移出水体。凡不需要投放饵料的渔业生产活动都具有碳汇功能。具有碳汇功能的海洋渔业生产活动包括:藻类养殖、贝类养殖、增殖渔业、海洋牧场以及捕捞渔业等。据初步估算,我国仅海水养殖的藻类和贝类每年可实现固碳300多万吨。与其它沿海省份相比,江苏海洋渔业发展相对较弱。必须积极推进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大力促进紫菜、海带产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深远海自然生长为特色的离岸自然发展带建设,鼓励开展大型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支持沿海三市建设增殖放流基地,科学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以海州湾海域、南黄海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依托,建设一批生态功能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管理水平较高的海洋牧场,涵养海洋生物资源。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海洋之间复杂的自然综合体,主要通过盐沼草、红树林、海草和其他藻类的光合作用来捕获碳,以生物量和生物沉积的形式储存在底质沉积环境中。由于受到海水周期性潮汐淹没的影响,滨海湿地碳吸收效率高、碳汇功能强。江苏是我国滨海湿地主要的分布区域之一。1951—2009年,全省沿海累计围垦滩涂457.42万亩,导致滨海湿地面积减少。目前,江苏滨海湿地面积约98.6万公顷,占全国滨海湿地面积18%,居全国首位。滨海盐沼湿地是江苏海岸带独特的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固碳能力。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无疑是江苏增加蓝碳的良好途径。必须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和监管制度,将滨海湿地等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辖范围,并实施强制性保护和严格管控。停止破坏性的滨海湿地开发活动,严禁采取任何人工促淤形式加快沿海滩涂成陆,避免其碳汇功能快速损失。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开展浅滩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入海河口生态湿地建设,通过退养还滩”“退围还湿等方式,恢复重要湿地生境。加快扁担河口、废黄河口、灌河口、临洪口、子口等入海河口湿地公园和保护小区建设,改善沿海典型自然滩涂湿地生态质量。在沿海滩涂困难立地开展植树造林、潮间带植物种植,加强对沿海侵蚀性岸线生态整治修复。预计到2025年,新增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少于2000公顷。

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滨海湿地和近岸海域的健康,从而影响其固碳功能。因此,要将碳的吸收建立在健康的海洋生态基础之上。陆源污染物的持续排放会导致大量营养盐输入海洋,造成近海水体的严重富营养化;氮、磷等过量的营养盐会刺激海洋微型生物降解更多的惰性溶解有机碳,导致原先环境中本应长期保存的有机碳被转化为二氧化碳重新释放到大气中。必须强化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加快推行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以河口、海湾为重要控制节点,建立流域入海断面排放陆源种类、数量和浓度等交接机制。实施沿海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强直排海企业污水排放监管,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深海排放,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海域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的废水。实施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清单式入海污染物削减机制,主要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省控及以上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持续削减。

鼓励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2020年,江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11%,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提高到18%左右。江苏海域岸滩平坦开阔,海洋风能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积极推进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进程,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强化海洋碳汇监测研究。建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时间序列观测站,建立系统完善的海洋碳汇数据库,科学评估省内滨海盐沼、海洋渔业、海洋微生物等多种碳汇本底值。探索海洋碳汇综合核算,开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实物量和价值量监测评估,建立滨海湿地碳汇价值动态监测监视系统。加快海洋领域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滨海盐沼湿地固碳增汇技术和贝藻类养殖碳汇技术研究。积极推动蓝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的研究、测试和商业化应用。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和实施海洋碳汇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海洋碳汇资源产业化。建立海洋碳汇补偿专项基金,加强对海洋增汇项目与工程的财政支持。创新碳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进入海洋碳汇领域。分类引导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各有侧重地支持和服务海洋碳汇产业发展。引导海洋碳汇产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拓展涉海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开发期货、期权等蓝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为推动海洋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变提供金融支持。

作者单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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