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江河湖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江苏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城乡依水而兴,发展依水得势,文化依水扬名,是全国著名的水乡。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是江苏呵护河湖生态环境、建设幸福河湖的关键环节和根本途径。我们需要聚焦江河湖库系统治理、生境修复和空间保护,为建设美丽江苏、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保障。
牢固树立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新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河湖生态保护、系统治理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远的战略考量,为我们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河湖治理的统筹协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坚持河湖治理的统筹协调,就是要把河湖治理放在生态系统大布局中安排,统筹各类要素、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需求,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系统推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实现河湖综合功能发挥。
坚持河湖保护的休养生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让河湖休养生息,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坚持河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深入开展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河湖综合治理、水生态涵养区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等,逐步改善河湖水体质量,提升涵养水源能力。
坚持河湖空间的严管严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界的淡水总量是大体稳定的,但一个国家或区域可用水资源有多少,既取决于降水多寡,也取决于盛水的“盆”大小。坚持河湖空间的严管严控,既要确定“盆”的范围,依法依规定好河湖空间,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边界;又要提升“盆”的品质,切实管住河湖空间,强化河湖综合整治和严管严控;还要扩大“盆”的容量,通过退圩还湖,增加河湖空间,提高湖泊环境容量。
坚持幸福河湖的示范引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幸福河湖,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建设目标,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扎实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新实践
河湖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江苏尊重河湖自然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全力“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里的水”,积极探索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有效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90%的主要河流生态状况达到优良。
制度先导,着力做好河湖保护顶层设计。把法规、规划、制度的创建和实施,作为引领河湖保护、约束涉河行为、推动生态修复的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顶层安排。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出台《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印发骨干河道和湖泊保护名录,累计划定10.8万公里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完成1157个省骨干河道、在册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布局河湖水域和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为岸线整治修复奠定基础。出台幸福河湖建设、河湖巡查管控、堤防运行管理等系列指导意见和操作规范,编制生态河湖示范建设技术指南,提倡河湖自然化、生态化,保护河湖的自然风貌和美学价值。
全面整治,着力恢复提升河湖生态空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发挥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优势,全面整治河湖“两违三乱”,排查整改违法问题3.8万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490万平方米。全力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完成清理上报国家的2050个“四乱”问题。高位推动碍洪问题整治,全部整改完成284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拆除碍洪建筑物、圩埂等超15万平方米。着力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常态化开展流域性涉河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快建立河湖水域岸线自然资源总量管理、用途管控和违规退出制度。
系统修复,着力塑造水清岸绿幸福河湖。从河湖生态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出发,推动河湖生境复苏,塑造幸福河湖“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现实模样。先行探索退圩还湖,重点推进太湖、洪泽湖、长荡湖、固城湖、骆马湖等湖泊退圩还湖,加快复苏科学合理、动态平衡、稳定可持续的湖泊生态系统,已累计恢复220平方千米湖泊水面。深入开展岸线治理,通过优化整合生产岸线、保护提升生活岸线、整治修复生态湿地的工程措施,修复河湖湿地岸线超过2000千米,复绿面积约640万平方米。制定《幸福河湖评价管理办法》,设立全国首个幸福河湖建设基金,全省已累计创建630条幸福河湖。
示范引领,着力加强一江两湖系统治理。把“一江两湖”作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着力点,守护好江苏现代水网的骨架、生态环境的基底、经济发展的引擎。持续实施长江大保护,深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治项目整改,推动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596个长江岸线整治项目任务,拆除取缔238个,腾退岸线60.3千米,新增复绿面积8592亩。系统推进太湖流域骨干引排工程建设、蓝藻打捞、生态清淤、调水引流、湖泛巡查防控等水利措施,年均打捞蓝藻200万吨,累计完成4300万方清淤工程,连续15年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目标。充分发挥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平台优势,从早、从快推动洪泽湖系统治理,完成7066条住家船、49条餐饮船整治,实现近2万住船渔民上岸安居,逐步实现水清成流、绿连成线、景连成链。
接续实现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的新跨越
江苏滨江临海,一直聚力推进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全员治水,落实河湖长制,水利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河湖生态改善明显。新起点上,我们将接续奋进,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实现新跨越。
更加注重水域保护。水域具有调蓄洪水、供给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容量、维持良好生态、调节气候及发展航运、养殖、旅游等多方面的功能。要积极开展水域依法管理、严格管控,分级公布重要水域名录,深入开展水域保护试点工作,落实水域调查、动态评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等试点任务。分级开展水域面积和水域状况监测,发布水域状况白皮书,推动水域面积稳中有增、水域功能逐步提升。
更加注重空间融合。河湖具有防洪、供水、生态等各类功能,必须更加注重河湖空间融合、多目标统筹和协同治理。要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的承载能力评估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坚持防洪保障优先、供水保护优先、生态复苏优先、应急除险加固优先,加快推动河湖为载体的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保护河湖生态空间的完整。
更加注重用途管制。积极推动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和水域岸线的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中,统筹推进水域岸线功能管理、资源管控和生态保护。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优化河湖水域岸线“三生空间”,留白河湖生态空间,实现河湖水域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作者系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