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好融入城乡建设中

发布时间:2023-02-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张 鑑 丁志刚    

历史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根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20224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活化方式、传承路径及工作机制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要与城乡高质量建设、区域特色打造、现代生产生活融合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被赋予了更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加快构建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努力把握全要素普查、信息平台构建、完善法规体系、规划计划编制等当前工作重点,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文化强省、美丽江苏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为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明认同讲好中华文明故事的迫切需要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真实见证,更是众多中华儿女的乡愁所寄、情感所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文化自信,离不开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认知和运用。我们要加强对全省各类历史文化遗存资源的价值研究和内涵凝练,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和突出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是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深历史文化与百姓生活的联结,从公共空间的特色塑造,到传统民居有机更新,再到传统节日和纪念活动举办,让江苏大地处处见历史、处处显文化,使历史文化遗产成为百姓喜闻乐见的生活元素。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是根治文化流失文脉割裂等弊病的有效途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城镇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受建设性破坏,是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凸显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文化流失、文脉割裂,成为亟待修复的城市病。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在改造老城、开发新城过程中,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使历史和当代相得益彰。我们要不断提升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更新、乡村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做到应保尽保,守住文化根脉,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核心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要做到保护对象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在空间范畴上,不仅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而且要保护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类型的遗产,还应结合江苏实际,将地下文物埋藏区、风景名胜区、传统建筑组群、传统园林、古井、古桥、古树名木,以及历史文化线路、廊道和网络等历史文化资源也囊括进来,形成保护传承的有机整体。在时间跨度上,要在城乡建设中全面保护好中国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重要建设成果,全方位展现中华民族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要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保护以保护为基础、强调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融入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和地域特色彰显,促进新的建筑和城市环境创新发展;融入乡村建设行动,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活态保护中持续焕发活力,以文化振兴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融入区域特色发展,加强跨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打造江苏跨区域文化廊道和历史文化线路;融入现代生活,充分发挥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接受文化熏陶。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工作协同机制由住房城乡建设、文物部门统筹协调,加强与宣传、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强化城乡建设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同,加强制度、政策、标准的协调对接。同时,还需加强跨区域、跨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

努力把握当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点

加快开展全省历史文化资源的全要素普查及价值研究新时期保护对象的覆盖面得到了极大拓展,我省一些承载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乡遗产尚未被纳入当前的保护名录。为了落实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保护目标,需要加快全省历史文化资源的全要素普查,摸清资源家底,不断补充和丰富从古代、近现代至当代体现中华文明精华、江苏地域文化、优秀人文精神、建设发展成就的各类载体,在新的基础上高质量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加快构建省市联动的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不仅要统一数据信息采集、测绘、建档、查询、更新、监管,而且要统一数据和图形文件标准;不仅用于保护传承管理,而且用于社会大众的共赏和教育;不仅服务于具体行政主体,而且要实现省市的共享共管,并与国家信息平台对接。构建信息平台,与我省高质量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相匹配,为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

加快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法规体系当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涉及面更广、保护对象更多、工作要求更高,为了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目标,需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接《文物法》,统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补充完善包括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对象的法规体系,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厘清保护体系、规范保护举措、指明传承路径。

作者分别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贾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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