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要聚焦城乡基层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近年来,江苏在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系统谋划,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成效突出
全省各地创新基层治理实践,基层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治理主体方面,凸显人民主体地位,持续发展多元社会主体力量。全省大力发展各类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慈善机构等多元社会主体。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达19.6万个。全省取得职业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为7.93万人,登记注册志愿者数量超过1600万人,已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693家。成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现社会组织内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
在治理手段方面,不断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网络化、智能化治理在信息化时代初显成效。加强网格化建设。目前全省共设有网格10.5万个、微网格41.7万个,配有专职网格员8.8万名以及兼职网格员41.5万名。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强化大数据赋能,网格化治理日渐规范。出台全国首部网格化省级政府规章《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各地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即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基本实现“隐患发生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
在治理创新方面,不断强化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为民服务成效日渐显著。全省各地扎实开展“政社互动”“五社联动”、实施“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的服务模式,构建起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型社会组织共投入资金22.1亿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5224个,受益人数达600多万人。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力量积极参与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
正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全省各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殷切希望、对照省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待,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
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相对滞后,人民群众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亟需完善。全省各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民群众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保障措施尚存在部分缺位现象。由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主体参与机制滞后,参与治理方式、手段单一,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明晰度不高、社会志愿者的参与渠道尚需拓宽,基层治理的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科技赋能还不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协同性较弱。全省各地各类基层治理平台的应用还较分散,对数据的整合和运用未达到要求。一些地区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足,“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政府管理体制和行政运行机制呈碎片化,影响和制约了基层治理效能。网格化管理重管理轻服务。有时网格员为达到“大事不出网,小事不出格”,降低信访率,要解决超出公共事务以外属于诉求人的个人事务,这种方式易陷入维稳的怪圈而缺少柔性化的服务。
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建工作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还不充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仍需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是对人的组织与引领,不能游离于整个基层治理体系之外。在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极少数基层党组织缺乏工作创造性,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加上乡村党员干部老龄化,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弱,“重管理、轻治理”现象仍然存在,难以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稳步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路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要立足省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进一步完善全省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畅通多方力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高质量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是推进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新时代,要进一步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党的组织力以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秩序,切实减轻村级(社区)党组织负担。要不断完善基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探索功能型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在全省城乡加快推进实施“红社工程”,分类型、分阶段培育扶持政治立场坚定、诚信守信自律、充分发挥作用的优秀社会组织。要出台理顺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关系的有力政策措施,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保障。
强化“网格化管理+智慧社区”建设,探索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新路径。进入数字社会,在“数治”时代“网格化管理+智慧社区”应成为全省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的切入点。要呼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搭建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协同共治平台,推动实施基层政府服务型职能升级,最大限度统合政府职能与社区功能,注重制度与技术层面的升级并举,以实现从网格化管理向网格化治理的过渡。此外,要注重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智慧社区在借助当前大数据技术、运用大数据及互联网等高科技技术以提高社会效率时,要注意防范和规避可能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各种风险。
加快基层干部职业化步伐,切实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省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明确政府部门主导责任,推动制定基层干部职业化的管理标准,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观念意识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以满足基层社会治理中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要拓宽基层干部公开选拔渠道,根据专业化岗位要求,公平、公正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另外,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培训及管理考核制度。在权力意识、职业意识、心理与行为等方面,对基层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训教育,既保障城乡基层干部规范行使手中掌握的权力,避免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出现异化,又达到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正向引导作用。
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优模式,法治化是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规章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得以运行的重要基础要件,要充分发挥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规章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此外,乡规民约、自治规约、家风家训以及风俗习惯等作为社会治理中非正式制度是法治化的组成部分,有着一定的强制力和影响力,要发挥好其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