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动完善新时代轻罪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3-12-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曹 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的占比逐年下降,轻微犯罪大幅增多。20238月,最高检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研究轻微刑事案件出罪入罪标准,促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完善配套机制、推行认罪认罚从宽、拓展治理手段,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探索推动完善新时代轻罪治理体系。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着力完善配套机制

注重培塑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提高轻罪治理水平和质效,必须转变办案理念,改革办案方式。轻罪案件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不能一味强调打击惩治犯罪的传统追诉观念,而是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一方面,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贯彻比例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另一方面,坚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释法说理、追赃挽损、预防再犯罪一体推进,努力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注重优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这成为司法机关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遵循。本院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对办案机制、办案流程、人员配置的重新设计与优化,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本院与辖区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大力推进侦查与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在安全生产、交通肇事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统一将分流关口前移至侦查环节,与侦查机关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助推审前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有效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减轻当事人讼累。

注重加强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支撑,在全省率先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决定不起诉常见罪名办案指引》《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操作流程》,明确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10类案件不起诉非刑罚处罚实施细则。出台公益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引导拟被不起诉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制度,明确公益服务的种类、适用范围以及参与方式等,推动治罪治理转变。在燕子矶派出所进行试点,设立一体化办案中心,公检法机关同时入驻,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罪、微罪案件,适当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度,在整体上构建起一个贯穿侦查、起诉与审判三个阶段的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注重激活非刑罚化处罚措施在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同时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坚持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接机制,制定《行政检察和刑事检察线索移送和工作衔接实施意见》,落实好轻微犯罪不起诉后的非刑罚法律责任,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坚持能移送尽移送原则,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建议适用行政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如此,既可以正面回应受害者诉求,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不刑不罚现象,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双赢。

扎实做好认罪认罚+工作,寻求办案调解最优解

做好认罪认罚+刑事和解鉴于刑事和解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兼具实体与程序双重属性,本院通过着手开发刑事和解智能平台,完善调解员库、法规库等基础数据资源,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的权利,实现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同时促进刑事和解,满足犯罪治理现代化要求。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和解案件,按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规定,根据被告人具体认罪悔罪表现、认罪认罚的作出阶段、罪行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被告人予以从宽。同时,以刑事和解协议为蓝本,在法定范围内制作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大限度兼顾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以及公平正义要求。

完善认罪认罚+赔偿保证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依托刑事和解平台,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协同创新,针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类轻刑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愿意积极赔偿但无法与被害人达成一致,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难以获得司法激励问题,本院联合区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制度》,明确提存公证适用范围、前置程序、领取程序等事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的同时,维护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助推刑事诉讼模式向着更有利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转型。

探索认罪认罚+简易企业合规本院结合辖区内单位犯罪大多为小微企业的区情特点,高度重视涉案小微企业合规建设问题,坚持减材料、减程序、不减效果、不降标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优化小微企业合规整改验收各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性地探索认罪认罚+简易企业合规,并将合规建设效果作为刑事案件依法从轻处理的依据。积极推动企业合规改革与不起诉非刑罚化处罚工作有效衔接与融合,使合规整改真正发挥预防再次违法犯罪的功效。

聚力拓展治理手段,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大力加强前端治理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检察办案路径。深入研判犯罪背后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积极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推动区委依法治区办将检察建议办理回复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增强检察建议刚性。2022年度以来本院共制发检察建议48件,其中2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积极推动社会支持针对多发易发的交通肇事、危驾、涉税、涉企、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案件,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并写入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个人特长等因素,设定不同的服务时长和内容,例如垃圾分类志愿者、社区义工、交通安全引导服务者、宣传志愿者等,将参与公益服务情况列入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内容之一,作为起诉与否以及量刑建议的重要评判依据。积极与社区、街道、社会组织协同联动,共同打造长江公益护渔岗教育实践基地、八卦洲司法生态修复基地等,推动地方层面将社会公益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统筹推进数字赋能数字赋能轻罪治理,是提升轻罪治理质效的一场革命。通过对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运用,以数字治理等为基本治理形态,推动轻罪治理理念思维、治理方式方法等要素的数字化重构,形成个案办理基础上的类案监督和数字治理新模式。统筹推进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机制重塑,健全轻罪治理算法模型,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统筹轻罪风险评估、犯罪预防与治理对策模型,探索建设算法科学、数据贯通一体的执法司法综合信息监督平台,有效提升轻罪治理质效。

(作者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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