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4-01-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强化诉源治理,就是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避免矛盾纠纷发展演化成诉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诉源治理具有坚实的传统文化根基我国自古崇尚以和为贵,重视人际和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体现在传统法律文化中就是崇尚无讼的理念,就是惜讼”“厌讼甚至耻讼的传统思维。孔子的无讼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西周的息讼免争,汉代的乡官治事,唐代的坊正、村正、里正调解,宋代的官府调解、宗族调解并行,明清的乡规民约自治和乡贤、乡绅调解,都贯穿了以和为贵”“息诉”“止讼思想,实质上就是古代的诉源治理。现代诉源治理强调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

——诉源治理具有鲜明的红色基因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就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毛泽东同志曾说,解决民事案件还是马青天(马锡五)那一套好,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我们党在法治领域实现两个结合的生动实践,成为新中国诉讼模式的重要渊源。上世纪60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80%左右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举措,引领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充分吸收了发动和依靠群众、矛盾不上交的红色基因,与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脉相承。

——诉源治理已上升为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202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诉源治理上升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中央政法委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作出进一步部署。

全省法院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把诉源治理融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各领域,贯通立审执破各阶段,形成了矛盾源头预防化解、诉前多元解纷、诉中实质化解、诉后助推社会治理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是在前端治理环节推进法官进网格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定分止争职能从传统开庭审判向纠纷产生的前端和源头延伸,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推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全覆盖,推动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省所有人民法庭、1870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解纷平台,通过线下线上融合方式,快速处理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江苏法院牢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建设和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扎实做好法治宣讲、法治辅导等工作,努力促进矛盾纠纷不发生、少发生,发生后不出乡村社区就能解决。持续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旁听庭审等,促进提升基层调解能力。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二是在诉前分流环节推进诉调对接努力减少诉讼增量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将诉讼服务中心与非诉讼服务中心有机对接,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公证等七种非诉解纷职能作用,构建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商人纠纷商人解、业内人管业内事、乡贤调解邻里事等特色工作。2023年,全省各地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诉源治理迅速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新实践,已有44家基层法院融合对接县级一站式平台,全省法院诉前分流纠纷128万起,诉前调解成功71万起。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多发之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责任更重。江苏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动做实人民调解,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推动做实行政调解,通过开展同堂培训、日常工作会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促进更多案件在诉前实质化解。着力推动做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支持和指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金融、知产等重点领域调解,大力促进商事调解、律师调解,努力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三是在诉中审执环节推进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法官自己。办案不能片面停留在依法依程序,必须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努力使司法裁判对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江苏法院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高度重视执源治理,进一步强化立审执衔接,把前端的财产保全和审判、调解工作做到位,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防止和减少由诉讼案件衍生为执行案件。用好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特别是用好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防止程序空转,引导广大法官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四是在诉后治理环节推进职能延伸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讼注重发挥司法建议防风险”“治未病作用,建立涉安全生产案件和黑恶案件必发司法建议制度,近五年发送司法建议9000余份。公开发布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时向党委报送专题报告和信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发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典型案例68个,打造以案释法漫画丛书、司法题材影视剧等一批宣传品牌,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聚焦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审判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案释法做好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决策作用,促进堵塞漏洞、完善监管,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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