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各类监督 决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6-09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孙 轶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滨海县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实际,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思路,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入手,探索构建贯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机制,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使各类监督在脱贫攻坚中呈现更大张力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对脱贫攻坚的督促检查,促进各类监督有效贯通、纲举目张。

强化党委全面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细化脱贫攻坚工作中党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四个清单,推动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聚焦护航脱贫攻坚战,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县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三保障专项巡察,对19个村(社区)开展村级巡察,分层分级狠抓村级巡察整改,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选派一批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推动村(社区)提档升级。发挥党建+扶贫作用,利用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载体,组织353名党代表开展询问质询、宣传宣讲、述职评议、检查评估等活动,提高履职监督效能。

强化纪委专责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四种监督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和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强化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形成强烈震慑效应。近期,针对媒体曝光的村干部优亲厚友问题,县纪委监委迅速核实查处、立案审查调查,处理10名扶贫相关责任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一领一专项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推动脱贫攻坚政治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摘帽精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纳入各镇(区、街道)、各帮扶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与党员干部评先树优、交流提拔、绩效考核挂钩。对新发生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现并查实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20年以来,共通报215起典型案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严查在精准扶贫中庸懒散浮拖、工作不实等行为,针对群众实名举报以及媒体持续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针对县农业农村局督查发现15个镇(区、街道)30个村(社区)存在5+2产业扶贫项目基础信息不准等问题,约谈提醒镇村干部90人次。

以发挥作用为关键,促使各类监督在脱贫攻坚中激发更多活力

坚持全县监督一盘棋,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尽锐督战、协调联动、务求实效。

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制度优势。开展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全面小康代表先行大走访大调研,通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脱贫攻坚产业项目、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提交督办脱贫攻坚议案建议、视察评议民生项目等方式,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聚焦防止脱贫返贫、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围绕源头把控、过程管控、绩效监控,拓展政协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三会建言咨政渠道,扎实开展界别委员专题建言咨政、政协委员专场协商议事、统战委员专门联动视察活动,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平台,为稳定脱贫、遏制返贫提供支持。

细化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强化农业农村部门综合监督作用,实行1+3监督机制,深化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监管平台运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过筛式排查,督促住建、教育、医保等部门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比对、全面核查,确保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全覆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行建档立卡户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各项补偿一站式结算,规范一站式结算内容、流程,做到应保尽保。构建医保中心智能监管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到实时监管。实行危房改造清单监督,扎实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

统筹统计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专业力量。每月对建档立卡户收入来源构成、生产生活消费支出及其构成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对家庭基本情况、享受帮扶措施及其成效情况进行统计。开展脱贫攻坚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脱贫专项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等五不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聚焦扶贫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完成质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四个方面进行审计,及时移交财政审计专项监督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以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序参与。每月梳理扶贫领域信访、案件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查找面上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进行源头治理。在《滨海日报》开设《民情直通车》栏目,深入采访、跟踪报道群众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方面事项。突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及收效情况,大力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定期梳理网络舆情,认真办理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现场听取群众问题建议,保障群众监督权利。

以体制机制为保障,促使各类监督在脱贫攻坚中形成更强合力

探索建立三贯通联动机制,推动各类监督相互融合、互为一体。

信息互通。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脱贫攻坚中各类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进行研究会商,统筹确定各类监督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步骤措施,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一致;在监督过程中,建立每月通气机制,共享监督情况信息和问题不足;在监督结束后,及时推送监督工作信息,以及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此外,还定期对各类监督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做到各类监督情况信息全覆盖、全过程共享共用。

工作联通。强化各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各类监督在资源整合、力量支持、手段运用、重点聚焦和效果彰显等方面的联动推进,广泛开展横向协作,实施组团式、捆绑式、一体式监督,实现1+12的整体效果。

成果融通。坚持问题导向,分门别类、系统用好各类监督工作成果,针对各类监督发现的个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逐一交办落实、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源头治理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整改到位;针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以严格的监督、严肃的问责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作者系中共盐城市委常委、滨海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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