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建设:化解中小企业绿色发展难题

发布时间:2020-06-09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赵继平 陈晓曦    

今年初,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创造性提出并实施绿岛建设试点,着力破解中小企业治污与发展难题,努力为中小企业压降治污成本、实现绿色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

绿岛建设提出的现实考量

所谓绿岛,是指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服务产业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工业绿岛、农业绿岛和服务业绿岛。工业绿岛,指生产工艺相同、污染物性质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中小企业,单独或依托产业园区(集中区)以及治污能力强的规模企业,建设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从而实现大气、水污染物集中治理以及危险废物规范集中暂存。农业绿岛,指为帮助畜禽养殖户和水产养殖户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单独或依托大的养殖户,建设集中式污染物治理或资源化利用项目,从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服务业绿岛,指帮助中小餐饮、汽车维修、小五金加工等服务行业,通过建设公共烟道、涂装公共操作间、集中加工点等,实现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粉尘、噪音等污染集中治理。

中小企业是生产链和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也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工商注册登记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总数达到345.4万个。从企业性质看,私营企业312万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占总数的9成以上;从行业类型看,工业企业62.7万个,服务业企业113.1万个,合计占比超过50%。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增长、上缴税金、吸纳就业的重要平台载体。

我省中小企业总体上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明显短板。虽然经过多轮整治,但由于众多中小企业零星分散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变动较大,监管困难;加之分散治污成本较高,企业主观意愿不强,致使反复治、治反复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一方面,治理难。多数中小企业综合实力不强、生存周期较短、转产转型频繁,缺乏环保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导致普遍存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现象。另一方面,发展难。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愈来愈严,一些中小企业过去外化环境成本的行为无法继续,而建设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客观上推高了成本,导致企业陷入了治污要赔、不治要停的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服务促达标的工作主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实践探索,通过绿岛建设为中小企业打通污染治理的痛点堵点,变两难双赢绿岛建设既是推进生态境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之举,也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策。

绿岛建设的内涵

绿岛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向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规范污染治理行为,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其内涵可以概括为四转变一催生。一是从治污主体看,实现由自主治污向市场化治污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鼓励企业向社会购买环境治理服务,改变以往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局面,构建统一定点、集中处理的治污新格局。二是从治理方式看,实现由业余治污向专业化治污转变。绿岛建设本着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原则,让中小企业通过合同委托的形式,将产生的污染物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达到方便快捷、降低成本的效果。同时,中小企业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创新技术、改进工艺、研发产品,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从治理成效看,实现由分散治污向集约化治污转变。绿岛可以对同类型污染物进行集中统一处理,产生规模化效益,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效率。通过集约治污,还可以实现污染源个体门诊转向集中会诊上问题转向上治理的效果,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四是从环境监管看,实现由被动监管向精准化监管转变。通过绿岛建设,可以收紧环境监管视线,聚焦专业治污企业,放大环境监管效应,实现靶向监管的效果。同时,树立谁治理、谁受益的政策导向,充分调动排污企业积极性,让排污者变为监督者,与生态环境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更加精准有效地对治污企业监督约束。五是从经济效益看,催生环保产业潜在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伴随绿岛建设政策实施,将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为环保产业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过去以大型企业污染治理服务为主的格局将发生改变,环保产业在满足中小企业等细分市场主体个性化、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将迎来新的难得发展机遇。

绿岛建设的江苏实践

为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解决环保难题,缓解疫情影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决定组织实施绿岛计划,开展建设试点。各地高度重视,政府关注、企业欢迎,积极性很高,掀起了绿岛建设试点工作热潮。无锡、常州、镇江、泰州、宿迁等市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常州市、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到工业集中区、乡镇和农村了解绿岛建设需求,形成了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泰州市还在省厅指导下,开展了绿岛标识图案征集工作。

2月中旬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下发《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绿岛建设试点的通知》《绿岛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关于开展全省2020年度绿岛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绿岛项目申报。正加快推进《绿岛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绿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绿岛项目入库筛选原则》《绿岛项目技术指南》《绿岛示范项目汇编》等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省绿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经过两轮筛选,已确定实施133绿岛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8亿元,可惠及15200多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养殖户等小微市场主体。但也要看到,由于绿岛试点启动时间不长,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还存在对绿岛项目建设需求了解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地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再如,部分地区对绿岛项目理解存在偏差,不符合的项目偏多,一些项目技术、投资、环境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等等。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尽快推进项目入库、实施,细化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严把入库和资金支持关口,严格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确保绿岛发挥实效。

思路一变天地宽。开展绿岛建设探索,筑起治污攻坚的铜墙铁壁,真正实现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包办、服务而不干涉,实现政府主导、企业活力、社会监督的良性循环,有利于降低污染负荷和治污成本,是江苏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性实践。

(作者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段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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