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科技企业自主创新

发布时间:2020-09-08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闫海峰 路 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科技创新不仅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更是国家引领世界发展的重要标志。维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先进性,不仅是企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供给侧入手,政府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无形与有形的投入,有形投入包括研发投资补贴、税收优惠等,无形投入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等;另一类是从需求侧入手,政府通过对企业的创新产品进行采购,以达到从需求侧为企业产品创造市场的目的。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采购手段可以引导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市场需求,从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府采购在促进产业价值链高端化、推动核心技术创新和发动颠覆式创新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和发展普惠金融是江苏支持经济快速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江苏的实体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其中也包括江苏省的中小微科技企业。对此,江苏省财政厅于20202月紧急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其中包括加大预留份额比例、优先选择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给予履约支付支持、鼓励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以及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7项措施,以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平稳发展。

搭建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政府电子化采购系统为纽带,江苏部分地区已经率先实现了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采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交易环节信息,打造数字化供应链融资模式先进平台,从而实现为政府采购项下的供应商提供基于采购订单项下的供应链在线信用融资服务,以解决初创型科技企业最头疼的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开发和推广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贷款业务,中小企业可用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从而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履约能力。江苏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科技企业投入,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企业的科技创新。

完善政府首台套采购政策,创造有保证的初始市场和技术试错的机会。2017年,江苏省政府重新修改并发布了《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急需、能够有效补齐做强产业链的短板装备,进一步推动全省重大装备的创新研发,提升全省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实施首购政策,通过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提供政策支持,并通过政府采购,支持形成技术标准,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启了绿色通道,使其在早期阶段凭借政府采购所提供的有保障的市场顺利并快速通过市场试销阶段,并在其壮大阶段对其开拓商用市场进行大力扶持。

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面对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的问题,江苏一直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通过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将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纳入其中。同时,规定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相关的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通过政府绿色采购,能够为平衡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战略思路,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

政府需求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占GDP的比例在20%左右,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各国,所以政府采购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江苏2018年全省政府采购金额为2534.3亿元,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8%,约占全省GDP2.8%。尽管目前政府采购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但利用政府采购促进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目的尚不明显,现阶段政府采购仍然是以节约资金和抑制腐败的短期目标为主,政府采购支持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科技企业评价体系和科技产品认证制度。如何用好政府采购促进和提升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然是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为此,需要从服务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按照既遵循国际惯例又体现中国特色的要求,在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前提下,探索政府采购促进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可行路径和有效形式。

激励政策方面,建立相应财税与金融政策。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公共性特征,完全放任市场调节会导致失灵,需要宏观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介入来弥补市场缺陷。通过有扶有控的差异化税收优惠管道,为科技创新构筑引导性激励;通过金融政策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加大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资源配置方面,适当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作用。创新资源是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部门对政府采购支持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性认识需要多元化,要认识到科技创新的三要素:人才、项目、资金。目前的政府采购通常只能解决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方面,而科技型企业多为偏重人才型企业,可以在采购过程中借助政府部门对各有关单位信息的充分了解,通过适当发挥政府部门产学研结合的桥梁作用,帮助科技企业对人才、项目、资金、信息等创新资源方面进行优化配置。

制度安排方面,完善激励创新的采购制度与监管机制。激励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考虑。从供给端来看,需要设计一套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的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确立政府需要支持的重点领域(如电子领域)和行业(如芯片行业),建立科技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白名单,制定首台(套)重大设备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从需求端来看,需要设计一系列激励政府部门对科技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如对自主创新产品优惠采购、优先采购、唯一采购、配额采购、固定比例采购等措施)。不仅要从供需两端建立政府支持科技创新采购制度,而且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检查机制,发挥财政、审计、检查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专项检查、绩效考核使采购单位和人员将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落到实处。

评价体系方面,构建科技创新综合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网络技术,为建立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有效工具。随着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的指标评价体系也不断变化,所以需要不断完善、动态调整《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科技创新目录》等已有的制度安排,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的认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招标法律法规、合同文书等信息)、科技企业与创新产品展示、政府采购审批流程、政府采购交易结算、政府监督检查等一系列采购活动,都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实现,不仅可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而且可以避免人为干预的道德风险。

路径设计方面,完善开放机制与滚动机制。在创新驱动发展导向下,政府采购应该真正做到尊重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政府采购法规、充分披露采购信息,财政政策可通过有的放矢的精准化投入渠道,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输入供给端推力;通过导向明确的选择性、开放性政府采购通道,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设定需求端拉力。而滚动机制则是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市场化原则,在相应的采购清单或采购库中,进行定期的信息更新与交易主体的剔除与进入,保证采购主体的活力。

(作者分别系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南京财经大学博士)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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