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的环境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0-09-08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刘伟京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各地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强化环保标准、提升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交出了一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成绩单。当前,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江苏转型升级、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必须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倒逼发展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既强化生态环境约束,推动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又强化激励,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实干者、守法者得实惠,切实激发企业自觉治污的动力。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稳定企业投资兴业的预期。一是健全标准政策体系,为依法依规监管提供支撑。完善企业关停整治标准、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健全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持续稳定,降低企业制度成本,提升政策预期。在制定出台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时,必须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提高政策法规标准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避免企业反复整改、重复投资。在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过程中,应设置过渡期,为企业产品与工艺升级和治污设施改造预留足够时间,提高政策可预期性。二是提升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并发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统一完善全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制度,运用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与技术提高执法效能。三是规范执法边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工作措施和企业产权保护目录清单,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推行环保信用监管,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内生动力。一是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实现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监测全覆盖。深化公开透明、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更为广泛便捷的互联共享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对守信企业实施正向激励。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减少现场频次,降低企业检查次数,在各类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动保障督查中,实施豁免检查。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提供长期稳定的低息贷款,助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给予企业名誉奖励,鼓励企业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市场空间。三是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电价等收费标准。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实施授信融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失信行为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促进司法惩戒和社会惩戒深度融合。建立信用动态修复机制,推动失信企业高效能整改。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激发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构建激励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价格、税收、金融等激励型环境政策的调控作用,实现外部成本和效益内部化,充分调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主动治污的积极性。一是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激励企业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控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拓宽企业绿色转型融资渠道。用好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引导鼓励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创新PPP项目运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环保及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建立环保项目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探索试点发行生态环保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鼓励发展绿色担保,加快发展绿色保险。三是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加快建设省级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通过供求关系确定排污权交易价格,让多排者多付费、少排者多受益。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排污权指标跨流域、跨区域流转。积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推动用能权交易,探索发展碳基金、碳债券、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降低企业污染治理成本。一是分类开展“绿岛”建设试点。集约建设、共享治污为原则,对喷涂、电镀、酸洗、印染等生产工艺相同、污染物性质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中小企业,依托产业园区(集中区)或治污能力强的规模企业,建设集中式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大气、水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危险废物规范集中暂存。通过绿岛建设,可以提升专业化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减轻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压力之下的治污负担。二是探索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降解和恢复能力,扩大生态环境容量,降低治污成本,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太湖、长江、京杭大运河沿岸、城市近郊等区域,先行打造示范工程,典型引路,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尾水,因地制宜接入自然湿地或修复的人工湿地,实现尾水进一步生态降解净化削减,并逐步向其它条件成熟的地区延伸,向土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扩展,实现人类生产空间与自然空间的有机结合。三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环境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备齐污水收集处理、集中供热、危废安全处置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扩容。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检测修复力度,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统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绿色发展,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积极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企业绿色生产。一是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模式。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粮食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引导绿色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盒。加大垃圾分类推行力度,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先实现全覆盖,居住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推动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和示范街镇。在快递行业推动绿色包装,加强快递包装回收体系建设。鼓励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二是持续扩大绿色产品有效供给。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予以强制性采购。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的绿色产品。三是畅通生产、消费、回收、处理链条。支持优势制造企业对生产流程、生产设备进行绿色改造升级,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发设计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支持再生交易市场发展,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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