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数据孤岛 促进生活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20-12-09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熊 昕    

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指出,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

202011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南京成为江苏省继苏州之后第二家正式施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这表明依靠市场化公司在投收环节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的阶段已经基本结束,以政策为保障、以立法为支撑,全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已经来临。

各级政府、环卫部门和市场化公司经过长时间的努力,逐渐提升了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并开始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省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5%。这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环节数据和垃圾分类质量的监控提出更高要求,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处理,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及政府未来决策提供相应支撑。

推行投收环节数据化

对于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根据通知精神,江苏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已出台了相应政策,积极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工作。

借此契机,徐州市铜山区逐步完善辖区内垃圾分类数据收集体系。采用智能化硬件+信息化平台+用户端小程序+管理端App的方式,获取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数据,实时测算出覆盖小区所有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物联网智能终端的反馈,以及专业团队的分析,可以给出定制化运营方案并持续跟踪、进行优化。通过建立个人分类质量反馈体系,可以提高个人参与率、提升个人分类质量,为垃圾分类的行为监管、立法、执法等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也可以为将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按量收费提供依据。在物联网和大数据计算的支持下,可做到对整个小区实时垃圾分类投放量的精准测算,以便及时调整小区垃圾清运频次,最终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达成源头减量化的目的。

建立清运环节数据体系

2020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加强专业收运服务,各区逐步整合辖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大件垃圾收运,交由规模化、实力强的专业企业承担,分类收运覆盖比例达到90%以上;各区30%的居住区其他垃圾逐步由专业企业到小区直接收运;根据分类类别不同,实行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

这就要求必须完善主体反馈机制,精准掌握辖区四分类生活垃圾来源去向。以全面开展四分类清运、杜绝混收混运为契机,全力打造辖区清运数据跟踪及评价反馈系统,完成清运车辆智能硬件的升级,从而真正做到公交化清运,即定时、定点、定人、定车、定路线。

随着南京市垃圾分类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南京市垃圾分类行业的清运数据管理系统和车载智能硬件也在全面普及。栖霞区龙潭街道垃圾分类数字化转运中心配备了线上清运系统和车载智能硬件,凭借车载物联网智能化设备和线上数据系统,已经可以精确监控到每个覆盖点位的生活垃圾实时收运量,并全面掌握所覆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流向。

自今年111日南京市全面施行垃圾分类开始,龙潭街道的数字化清运系统全面投入使用,清运车辆凭借车载物联网智能化设备,在完成垃圾收集的同时可获得相应的称重数据,并实时统计到线上平台。根据统计,龙潭街道的厨余垃圾日均收集量已经达到了生活垃圾日均收集总量的35%。通过对分类清运重量、分类质量反馈、行驶路线监控、点位停留时间等各种数据的不断分析,龙潭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也在进行着相应的调整,如清运路线、清运频次和宣传计划等。

随着辖区内数据系统覆盖率的持续提升,系统最终将完全获取包含居民小区和所有单位等四分类垃圾总量数据,完全掌控每条清运数据从哪来,到哪去。清运环节的逐步数据化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整体数据监管,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整体运营的优化,以及清运相关的立法和执法提供依据。

打通处理环节数据壁垒

实现数据汇聚处理,从而为垃圾分类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找到最优解。根据以往惯例,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处理渠道、商务部门负责管理再生资源的处理渠道、环保部门负责管理有害垃圾的处理渠道,数据相互独立,难以形成一体化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垃圾分类数字化转运中心、回收中心和回收站的设置和建设,统一运营和监管末端处理业务,打通数据孤岛,完成生活垃圾处理环节的数据化,既是政策要求,也是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中之重。

必须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通过长期布局,苏州市垃圾分类处理环节的数据监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以今年6月正式运营的姑苏区三大生活垃圾转运中心项目为例,该项目纳入数据监管体系后,对提高姑苏区生活垃圾收储转运效率、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保障城市高效运转、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等,起到了极大推进作用。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当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真正做到辖区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种类全覆盖,主管部门在获取到更加真实有效的辖区内四分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等数据后,便可以更好做到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为主管部门精确化配置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辖区新建有机物处理站等终端处理设施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随着处理环节数据体系的不断完善,结合再生资源预加工、深加工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和直收直运等手段,可以有效打击非法废品收购站,杜绝废泡沫热熔等私自加工处理行为,为市容环境的改善发挥作用。同时,将此类再生资源回收量统一纳入数据体系接受监管,可以让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理更清洁化、环保化、标准化,为主管部门更好地达成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标提供数据基础。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加强信息化监管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监管垃圾分类实施效果,有助于主管部门对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全环节的精准管控和垃圾分类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垃圾分类质量反馈体系,通过不断汇入产生的垃圾分类数据,从而促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的不断提升。这不仅有利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政府的有效监管和执法。

(作者单位:南京易联瑞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霍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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