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数据要素潜力 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09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沈坤荣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中就包括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数据价值潜力并未得到充分释放。数据作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巨大价值和潜能不断展现。切实用好数据这一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将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更为强劲的动力。

全面提升数据资源质量

优化基础数据资源供给。数据要素的供给离不开数据要素的生产,要围绕数据采集应用全流程,优化包括物联网、算力中心等系列数据生产基础设施。以公共数据开放为突破口,逐步实现高价值密度公共数据的高水平开放共享。培育数据型独角兽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全社会参与到优质数据的有效供给中来。引导政府部门、社会公共组织、企业共同开展以数据编目为代表的数据预处理工作,破除政府、公共机构、企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多元异构数据的深度融合,释放数据红利。

构建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积极发挥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不同行业和领域在实践过程中总结适应行业发展的数据生产和应用标准。开展数据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围绕数据的生产采集、交换共享、开发利用、安全隐私等方面建设一系列、成体系的数据资源国家标准。根据数据的分级分类对数据进行质量管理,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运营管理标准。深度参与数据治理的国际沟通与交流,推动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的国际标准,拓展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空间。

培育数据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市场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等加工业务。鼓励社会力量根据不同类型数据的特点,面向实际应用需求,进行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增值工作,充分挖掘数据资源的价值,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服务,发展壮大数据服务产业,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数据资源服务机构。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探索数据权属认定。合理界定数据的产权是数据顺利进入市场流通交易的前提。参考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探索出可以适应不同数据类别、多元应用场景的综合确权路径。构建科学立体的数据权利体系,给予数据的生产者以及市场参与主体不同的权利,实现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激励相容。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数据登记确权体系,在合理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的价值变现,提高数据持有者参与数据要素市场的积极性。

推动数据资产定价。数据的价值确定受数据的的共同影响,积极推动数据质量评价指标的建立,着力探索数据质量评价的定量指标,解决当前仅能定性比较数据质量的难题。研究开发数据资产定价的理论模型,为数据资源的成本核算和价值评估提供科学指导。同时,鼓励平台探索可操作性强、适应市场变化的动态定价策略,激发数据供给方参与数据交易的积极性。设定并完善与数据资产价值相关的会计准则,为不同市场主体对数据资产进行投资和交易奠定基础。

构建数据流通机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基于区块链、量子加密等数字技术探索完善数据交易手段,确保数据在流通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搭建数据流通安全监测平台,构建数据交易双方的信任机制,建立数据资源质量评价和信用评级体系,化解数据交易流通与数据安全保护之间的突出矛盾。建立数据交易市场化机制,搭建包括数据资产评估、交易撮合等在内的市场运营体系。精准对接数据应用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健康可持续的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环境。此外,培育数据交易平台,积极助推数据交易平台联合制定数据交易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

开拓创新数据应用场景

数据产业化。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的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面向数据的政用、民用和商用场景,优化全国范围内综合数据中心的建设布局。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能源、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依托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信托、实体企业等机构进行数据产品化、资产化、证券化处理,探索提供基于数据的新产品和新服务,降低数据创新型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推进数据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支持不同行业的企业基于业务特点探索各具特色的数据应用模式,梳理不同行业的数据应用路径方法,为企业的数据应用提供指导方向。以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等业务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强化数据全流程贯通,深化数据全流程应用,提高以数据为驱动的企业智能决策能力。探索以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为载体推动企业实现数据资源集聚融合,鼓励平台企业和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形成大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发展合力,以数据资源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创新能力。

公共服务数字化。搭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的运行管理效能。推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数据的共建共享,通过对大数据的综合应用,强化民生及社会保障领域的供需对接。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建设过程中,推动数据与业务、服务的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利用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部门与企业开展合作,向公众提供公共数据的市场化增值服务,并着手围绕政务数据、民生数据开发更多的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

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监管

增强数据安全维护能力。加强数据安全人才培养,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丰富和发展数据安全相关的课程体系,并通过职业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培养适应数据安全维护工作的技术型人才。在壮大数据安全领域科技力量的基础上,着力突破网络和数据安全关键技术及应用,逐步实现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防护。开展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出台行业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支持和引导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到数据安全维护中,在全社会营造积极维护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

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扎实推动数据安全立法工作,明确数据使用主体对于数据安全保护的责任,规范企业在数据使用和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切实保证数据在流通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推动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务数据在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于商业秘密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在跨境流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有效防范国家安全风险。

强化风险治理监管机制。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数据安全引发的风险及社会问题的综合研判,提升对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解决能力。组建数据交易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动态监管,指导和规范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严控数据资本市场风险。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拓宽全社会参与数据安全治理的渠道,培育多元治理新生态。

(作者系江苏省政府参事,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省数字经济学会理事长)

责任编辑:陈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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