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举壮大人工智能产业

发布时间:2023-09-11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何 驰 宋晓杰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焦点。今年南京市确定的2+6+6创新型产业集群中,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全市6大未来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被寄予厚望并重点支持。未来,需通过加强技术攻关、丰富应用场景、强化行业治理、完善要素支撑等壮大人工智能产业,为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

创新引领,加强人工智能产业技术攻关

持续激发科教资源潜能。激活南京丰厚的科教资源,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布局设立相关产业学科(学院)和创新研究院,瞄准类脑智能、智能自主无人系统、人形机器人等前沿领域,开展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快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作攻关,强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语音识别、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生物识别等技术的协同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创新联盟的作用,依托南京人工智能企业的发展基础,引导华为腾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寒武纪南京智算中心等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组建创新联盟,在人工智能软件、机器视觉、智能电网等细分领域,推动一批重大公共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落户南京,聚焦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组建应用场景开放平台或实验室,强化人工智能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场景实测,促进落地验证和迭代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集聚区。

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定期编制发布产业技术需求目录和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目录,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与企业科技需求对接机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运用自建或共建重大科技平台、分支机构等合作方式,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形成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和产业孵化无缝对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政府可按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实现对各类创新主体奖励补助全覆盖,激活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活力,高质量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赋能提质,丰富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场景

巩固人工智能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依托全市人工智能产业算法、算力和数据领域的综合优势,通过构建基础软硬件协同创新生态,为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赋能,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发展质量。围绕电子信息、汽车、石化、钢铁四大传统支柱产业,依托智能成套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控制系统等核心装备,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建设智慧工厂。着力突破影响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共性技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在智能制造方面实现装备智能化、生产绿色化、产业生态化。

深化人工智能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新型电力(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智能接入、智能输变电、调度自动化、智能通信及智能设备等关键环节科学布局;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巩固发展智能电网软件、智能交通软件等优势应用软件,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兴软件和平台软件。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优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完善新一代通信网络设施,积极突破多元协同感知、底层执行器控制算法、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云控平台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基础防护体系。

提高人工智能在城市服务与运行中的应用水平。通过一网统管平台开展城市运行管理事件梳理,推动市、区、街镇三级城市数字治理中心高效运行,完善城市数字治理中心运行机制建设,为实现城市治理多元化提供技术服务。通过强化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支撑能力,升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在实现网络、存储、算力等资源统一管理和服务基础上,推进政务外网和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积极打造智能交通场景,推进地铁站接驳车、沿江观光车、精准公交车、巡防车、物流车等自动驾驶营运车辆建设,通过场景搭建、政策配套、标准制定、运营服务及支撑机构建设等,带动交通智能、融合设施等关联产业发展。

加强治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有序发展

建立产业监管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分类分级分阶段监管制度和监管沙盒,研究出台产品和服务高风险清单、评估规范等,防范潜在风险,提升事故应对和处置能力。试点设立人工智能行业伦理委员会,构建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联合共治的体制机制,引导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企业、机构和组织遵守科技伦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和轻微风险责任降低制度,科学评估产业发展潜在风险,营造试错容错的制度环境。

健全产业技术安全保障。支持鼓励在宁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规则的制定。鼓励在宁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对人工智能、网络、数据等安全检测技术和评估技术的投入,加快安全监管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保障人工智能系统安全稳定。支持在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全生命周期规范性评价和评估服务。

提升数据流通服务水平。围绕南京一网统管体系,研究制定人工智能数据采集和处理规范,明确数据权属、数据安全、数据收集范围和授权使用规定。研究制定数据传输接口规范,确保数据采集的普适性和规范化。探索建立覆盖供需双方、运营平台、第三方服务商的数据流通市场准入和交易机制,通过明确数据质量评估、数据价值评估规则,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推动数据交易市场化。同时,加强对数据要素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

完善配套,强化人工智能产业要素支撑

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对于具备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积极纳入南京市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的实施和落地。引导科创基金、产业基金等加大直投力度,通过强化融资服务和信用支撑功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提供金融活水。

强化高水平产业人才支撑。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围绕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算法设计、数据分析、行业应用方面,鼓励高等院校加强师资配备、完善课程设置,培养具备多专业、跨学科认知的复合型产业人才。制定实施高水平产业人才专项支持政策,在人才落户、住房补贴等方面为人才引进制定可落地的激励机制,大力引进海外精通算法和工程实现的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高校、企业及其他专业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提高人才市场开放度。

完善关键资源供给保障。建立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算力算法开放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放,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条件支撑。鼓励在宁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搭建算力基础设施,建立余量算力资源网上共享和交易机制,培育基础算法开源生态,推动资源有序共享和开发利用,降低在宁相关研究机构和中小企业算力使用成本。做好企业扶持与服务,丰富政策应用场景,支持合法且规范的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在市属企事业单位优先寻找合作应用场景、定向试用。

(作者单位:南京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陈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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