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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9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04-14    

10.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9月27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更要团结一致、凝聚力量,确保中国发展的巨轮胜利前进。

  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二,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第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要以此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要把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第四,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

  第五,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好民族工作。要重视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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