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抓好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要求,更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级机关工委的部门和单位有119家,共7160多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支部6348多个,党员9.7万多人。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抓好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聚焦“谁来抓”,打造过硬纪检委员队伍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党支部纪检委员是落实监督职责的“一线哨兵”,是连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一环。在机关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能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在推动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中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因而,必须选优选强党支部纪检委员,打造过硬纪检委员队伍。
突出政治标准优化选配。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监督职责的主要落实者,需要突出政治标准优化选配。党支部纪检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政治理论修养、能力素质都高,是开展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基础。对于纪检委员的选配,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进行必要的测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原则性强、热心纪检事业的同志担任纪检委员。
突出政治能力抓学习。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纪检委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其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建立线上和线下业务培训制度,录制纪检工作专题培训教程,将兼职纪检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实现党支部纪检委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其政治能力。
聚焦“抓什么”,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当前,部分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仍存在职责认识不清、作用发挥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必须切实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强化身份责任,把监督主业做早、做细、做实、做严,突出纪法教育,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协助党支部书记把战斗堡垒筑强建硬。
当好政治“宣传员”。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做到使命在心、责任在肩。强化政治监督,在政治言行、政治规矩、意识形态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自我修养和自我管理,带头讲纪律、守规矩、树新风、扬正气,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廉洁自律、务实正派的代言人。宣传教育好支部党员,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当好日常“监督员”。重点关注本支部所涉及的廉政风险点,做好日常监督。监督党员政治思想动态,检视党员的思想意识状态、党风党纪动态、履行党员义务和生活状况等,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教育引导,及时提醒、制止和报告。不定时检查支部党员干部的工作状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配合党支部书记围绕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方面,抓实党支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当好群众“联络员”。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推动纪检监督工作落地见效。深入一线,扎根群众,善于“隐身”于一线党员群众的工作氛围中,利用跟班工作、集体活动等机会,观察他们的作风和表现,见微知著、分类引导。善于谈心谈话,把党员群众的想法和合理诉求收集上来,排解他们心中的困惑。
当好工作“建议员”。对于党员和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支委会汇报,客观呈现问题,参与集体分析、集体决策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向支部党员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同时继续发挥监督职责,紧盯责任人整改落实。
聚焦“怎么抓”,强化队伍建设制度保障
纪检委员熟悉本支部、本部门工作,能够对组织“神经末梢”精准把脉,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推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推动制度执行,实现制度机制工作的闭环管理,使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定责任清单。将党支部划分为机关、事业、企业等类别,引导党委、党总支加以辅导,分别明确重点领域,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逐月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清单,明确规定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步骤,督促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单领责、照单履职。要求纪检委员正确履行参与知情、询问质询、监督检查、批评建议、提醒谈话等权利,从制度层面解决纪检委员“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干”的问题,引导纪检委员知责思为、担当敢为、尽责有为。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机关纪委领导党支部纪检工作的责任机制,实行支部纪检委员定期工作汇报机制,建立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之间顺畅有力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
加强履职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把抓好考评奖惩作为引导纪检委员担当干事的关键一招,推动以考促干、以评促进、以人促事。制定纪检委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定期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实施考核。将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督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将指标分解、责任压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支部纪检委员实行责任追究;对尽职尽责、工作有成效的党支部纪检委员给予奖励激励。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