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无障碍城市建设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1-02-23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马智勇    

 

德国在城市无障碍设计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早,公共建筑无障碍化已经相对成熟,首都柏林市率先完成了全市无障碍设计改造建设。其中包括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和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柏林所有的公共建筑物必须为行动不方便的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通道,其完整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体系包括了法规制度、评级系统及先进的设计理念,呈现为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是欧洲公平城市建设标杆。这座古老又新颖的城市,其无障碍建设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完善的无障碍建设法规条例

除了社会对残疾人给予的关怀和便利之外,德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残疾人的权利,保障无障碍体系建设。

柏林市于2006年出台了《柏林建筑条例》,其中第51条规定,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用途必须符合最低监管要求。2000年颁布的《轮椅使用者疏散条例》主要内容是为行动不便的轮椅使用者提供可参考的救援措施。2005年颁布的《特殊建筑物的运作规则》,适用范围是商店、住宿、车库和会议场所,它规定残疾人士专用的停车位必须清晰可见且易于到达。同时规定会议场所中1%的座位或至少两个座位的空间,应提供给轮椅使用者。《柏林道路法》对街道和街道景观的设计作出规定。一般标准下,人行道的标准化设计(沿着建筑正面和路缘石铺装马赛克或水泥抹面,中心走道铺装人造石或花岗岩板材)为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创建良好的视觉和触觉标志。自1999年以来,柏林的街道逐步安装了清晰可辨的路口提示牌、触觉指示器。具有听觉和触觉功能的系统与交通信号提示系统相连接,有助于提高残疾人过马路的安全性。法规要求显示器、坡道、交通标志等类似物品必须定位明确,以防止视障人士迷失方向以及随之带来的意外。同时,任何街道物品不应摆放在中心走道上;为使拄拐杖的失明人士能够感受到街道物品,要求这些物品必须位于同一水平高度或有相应的标记;护柱应避免位于人行道上,否则必须标示出醒目的设计标记;人行道应配备独立座椅、显示器和遮雨棚。

先进的无障碍设计评价体系

德国的无障碍化建设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设计注重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真正从使用者角度出发并且带有艺术性。除了立法完善外,DIN标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整套标准严格规定了设计流程与规范,从无障碍建筑设计初期的规范指导直到后期的考察检验,力求将实际操作中的偏差度降到最低。从2006年起,无障碍设计的评估工作由DIN CERTCO公司担任,无论是新建项目的无障碍化设计,还是旧有建筑的无障碍化改造,DIN标准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或环境,将被授予无障碍认证证书。

人性化的无障碍体系设计

城市生活是每人每天都在参与的,快捷与方便的城市让每位使用者受益。对于功能障碍者,一个能保障他们出行安全的城市、一个可以方便地去任何角落的城市才是真正无障碍的城市。柏林城的无障碍体系设计的亮点主要有:

创造安全的室外环境。首先是平层街道。在柏林很难发现有盲道,据说是因为盲人不愿意社会给予他们额外的照顾。政府也意识到,盲道耗资甚巨,而对盲人的实际帮助有限。柏林已不再建盲道,但柏林并没有因此抛弃对盲人的社会责任,还催生出一个新的城市街道概念,叫平层街道one-level street)。通过扬·盖尔、简·雅各布斯等欧洲著名设计师们精心设计和倡导,平层街道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所接受,如今已在欧洲掀起一场新的城市改造运动。平层街道是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大体处于同一水平的街道,这种道路能够为小孩、老人、盲人、轮椅车等可能有特殊需求的人士带来安全和方便。在平层街道上,并没有专为盲人准备的盲道,然而街道通过铺装方式、材料等就可区分各自的行驶范围,做到各行其道。其次是城市公厕。20078月,首个“2=1”的城市公厕在柏林投入使用,这些公厕全部设有无障碍卫生设备。“2=1”的城市公厕由两个分开的隔间组成,使用时只要在门框一侧投入50欧分,轻按启动装置,厕所的门就会自动打开,照明灯发出柔和的光,空调温度调至19℃,扬声器开始播放音乐,自来水流进洗手盆,洗手盆上方的装置会把纸巾送出。使用后,翻板式冲洗消毒系统自动工作,仅一分钟就可以让厕所恢复清洁。当有轮椅使用者使用公厕时,由于空间的需求增加,公厕分隔则自动消失,变成一个巨大的舱体空间以及两个马桶。内部的洗手盆、皂液器、干手器等使用高度也符合轮椅使用者的高度。在离开厕所时,可以看见隔间回到原来的位置,地板和马桶自动清洗、消毒和干燥。再次是标志物。聋哑人和听觉较弱者通常问路较为不便,对他们来说,路标、指示牌、地图等标志物必须设置,并且这些标志物还要明亮显眼,某些适当的部位应使用鲜艳的色彩刺激人的视觉,以便引起残疾人或者老年人的注意。另外,户外场所的夜间照明在数量和照度上也要求足够充足,方便残疾人或者老年人的夜间行走及各种活动。灯光照明高低结合且亮度柔和,避免了由于过分集中的强光产生不适而发生意外。最后是建设便捷的停车场。德国柏林建筑法规第50节是《泊车位实施条例》,专门规定了为行动严重不便者、轮椅使用者以及自行车使用者提供停车位的规定。

营造舒适的室内空间。柏林的《轮椅使用者疏散条例》规定,一个建筑至少要保证两个独立疏散通道。设置额外的装置措施,有助于轮椅使用者在没有他人的协助下独立逃脱。这些独立的装置包括:提供的视觉信息,包括聋哑人或部分聋哑人使用的房间和走廊的光信号;为失明或视障人士提供的声学信息;特别为盲人和视力受损者提供的可触觉信息系统;可对比和触摸的地图(如地形图)以及逃生路线图。柏林公共建筑的所有入口必须考虑残疾人的出入。供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都设在通行方便和安全的地段,当建筑室内设有电梯时,建筑出入口则尽量靠近电梯的候梯厅。

提供便捷的交通及疏散系统。柏林的交通和疏散系统构筑为舒适的竖向交通,包括合理的楼梯及电梯设计;水平交通公共建筑的走道或疏散通道的设计则是越便捷越好,以防止残疾人迷失方向;走道和疏散通道则尽量采用直线形式;走道及疏散通道都会考虑轮椅的通行,并且要避免出现任何突出物,如柱子、灭火器、钉头等,防止残疾人因没有感知到而发生危险。

(作者系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贾潇潇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