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1-05-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熊思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被国家赋予了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的重要使命。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是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形成,应加快建设步伐,在深化改革中破除制约共同体建设的各种壁垒,真正把规划蓝图变成行动方案,助力长三角成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

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的发展态势

科技协同创新已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顶层设计愈加完善2003年,沪苏浙签署《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建立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间共建的区域创新体系协议。2006年,长三角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正式启动。2008年,安徽正式加入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长三角地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战略合作协议》等文件也相继出台,2020年科技部正式发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从建立协调机制,到制定五年科技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再到提出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愈加清晰。

高端人才加速集聚人才的集聚程度决定着科技创新的后劲强度。近年来,长三角各地以更开放的视野、更创新的理念、更有力度的政策,汇聚了海内外高端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人才向长三角集聚,上海、杭州、苏州、南京、合肥等中心城市构成了多极化人才集聚中心,人才集聚效应不断增强。

科创环境日益优化长三角各地陆续推出新基建,加快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打造贯穿长三角、畅通全国、链接全球的创新网络。同时,推出“G60科创贷等金融辅助手段,为长三角科创企业发展赋能。2021年,长三角开展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促进科技创新资源自由流通,协同创新环境愈加开放。

创新能级不断提升根据《2020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报告显示,长三角协同创新总指数从2011年的100.00分(基期)增长至2019年的204.16分,翻了一番。2020年,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集中展出了585项重大科技成果,近一半项目获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励,彰显了长三角协同创新的良好发展势头。

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优势和挑战

长三角是我国三大超级城市群之一,聚集了科技、人员、资本、市场等众多优质生产要素和优势资源,且科技与产业融合程度深,有着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天然优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济实力强劲。长三角作为我国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经济中心,具有超强经济实力,为持续增加科技投入提供了有力保障。从经济发展指标看,2020年长三角一市三省GDP总量达到了24.47万亿元,占比全国近四分之一;拥有8GDP万亿城市,占比超全国三分之一。长三角科技研发投入处于稳定增长状态,2020年研发经费投入5950亿元,约占全国总投入的30%。二是创新资源丰富。长三角是我国科技资源集聚高地。截至2019年,长三角拥有上海、合肥2个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和15项大科学装置,汇集了全国1/4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4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3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5双一流建设高校和1/5的国家高新区,有两院院士336名,占全国的18.6%。在政策支持、规划引领和协同发展的共同作用下,长三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布局建设,研发强度持续提升。三是产业基础雄厚。长三角集聚了5G、新能源、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1/21/3。区域内还拥有大量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和国内知名高科技企业,其中高新企业约占全国总数的26%

当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在落地方面还面临一些挑战。从科技发展趋势看,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加速推进,各项新技术大量涌现,科技创新已从单打独斗向集团化协作发展。但由于行政壁垒、部门分割等约束,长三角在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方面受到制约,数据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从创新模式变革看,当前科技创新已经演变为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四链融合的链式创新,并逐渐转向多元化、市场化、网络化发展模式。但当下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多在企业之间展开,企业与科技创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产学研融合深度和广度均有待提高。从协调沟通机制看,一市三省之间合作强度存在差异性,对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和激励的依赖性较强,市场自发性、主动性相对较弱。

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路径

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我们要进一步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宏伟目标,结合科技创新规律,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充分实现创新体制相互联通、创新机构相互沟通、创新要素自由流通和创新资源共享贯通,打造战略协同、开放共赢、成果共享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创新体制相互联通方面一体化思维强化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长三角科技创新规划会商机制,共同制定面向十四五2035年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在科技、教育、人才、产业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共同成立专家决策委员会,围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平台搭建、资源聚集、项目落地等为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提供咨询论证。同时,继续加强政策和制度层面的深层对接,建立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在创新机构相互沟通方面强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和联动,完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将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科研机构、知名科技型企业等纳入联席会议中,创新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多层级、网络化的创新信息互通平台。鼓励各类创新机构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领域,主动走出去,积极引进来,与国外有关组织和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交流合作。

在创新要素自由流通方面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基金,用于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发展有关项目研究、落实相关计划及人才互聘互访等。制定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建立人才评价标准互认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打造一体化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资金、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

在创新资源共享贯通方面争取在新一轮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中继续将资源向长三角倾斜,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发展,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建设阶段配套投入分摊机制、重大平台协调保障机制。尽快实现城区内数据共享共用,推进重大平台、仪器设备等科研资源共享。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公共领域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研攻关,联合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

(作者系苏州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孙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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