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1-10-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胡宗仁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多次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镇街道处在我国政权结构的最基层,承担着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开展社会治理的职责,加强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奠基性工程。2021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在基层政权治理中重点加强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等五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为民服务能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明确基层职能定位,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发挥技术优势,进一步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切实做到居民有诉求、组织有回应、服务有保障、群众有感受。

深化基层治理理念

思想决定行动,基层治理深受治理理念的影响。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把为人民谋幸福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执政理念,用以指导基层治理。正是因为秉持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我们才能够最终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贫困问题;也正是因为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命,才能够不断回应居民诉求,实现基层群众满意度的稳步攀升。

为了有效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基层应牢固树立服务型乡镇(街道)的理念,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利益、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价值标准,努力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将基层群众的民生诉求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将民众诉求作为基层治理的目标,切实增强城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明确基层职能定位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基层能力建设,并以明确治理职能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政权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将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作为基层政权能力建设的基本目标,要求消除在乡镇(街道)治理中实际存在的权责不清、关系不顺、功能不明、机制不畅等倾向,从而为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

为适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乡镇(街道)应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明确界定基层政权职责内容和职能范围,在职能定位和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向基层赋权与赋能的结合。放权方面,按照《意见》的要求,市、县政府应依据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乡镇(街道)应该而且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同时要注意,放权不是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将权力一放了之,而是要在市、县与乡镇(街道)两个管理层级之间实现职责和权力的归位,在科学放权的同时更加突出市、县的监管职能,从而确保权力既能放得下,又能管得住。优化服务方面,乡镇(街道)应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服务职能的定位带动服务能力的建设,进而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丰富基层公共服务内容

乡镇(街道)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体验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神经末梢。一直以来,乡镇(街道)将丰富公共服务内容作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重心,着力强化基础性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内容的拓展,特别是重视加强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的丰富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当前,在丰富公共服务内容的同时,乡镇和街道应根据群众需求的不同,突出服务内容的差异性。乡镇在治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优化和丰富为民服务的内容,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增强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转变。街道要着重加强市政市容服务管理,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整体形象;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统筹推进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的协同治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到掌握动态、摸清底数、防范风险、强化管理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引导,以生活服务、公益慈善和居民互助为重点,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便利服务。此外,乡镇和街道要重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卫生人才匮乏、专业能力水平偏低等问题,切实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的基础。

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提升服务能力

将信息技术嵌入治理过程,通过治理技术的创新倒逼政务流程的再造和服务方式的优化,进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是当前乡镇街道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通过以互联网+”为主要方式的信息技术工具的推广运用,乡镇(街道)逐渐打破了分散复杂的政务服务流程,精简了多头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了政出多门的政务办理方式,大大降低了基层治理成本,提高了政府治理效能。

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为民服务高品质要求,乡镇和街道要按照《意见》的精神要求,大力推进以互联网+基层治理为核心的基层治理变革,通过技术治理实现精细服务,为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夯实技术基础。一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工具的创新应用为抓手,深度推进政务服务部门的整合、流程的优化、事项的精简和环节的改造,实现技术创新、结构优化与流程再造的同步联动。二是整合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完善乡镇和街道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乡镇和街道治理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真正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基层治理模式。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通过一个服务事项的综合受理和不同服务事项的并联办理,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四是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全面推进一网通办的基础上,打破政务服务部门壁垒和区域限制,以服务标准化、协同化和智能化为关键,加快推行服务事项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构建广泛参与的治理体系

乡镇和街道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职能履行、服务提供和技术应用都要通过人来实现,基层治理队伍是影响和决定为民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意见》强调指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整体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首先要压实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理顺基层党政关系;完善派驻体制的机构设置,理顺乡镇(街道)与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党委和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基本责任和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发挥不同基层治理力量的互补作用和叠加效应,为提升服务效能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加强乡镇(街道)的组织力建设。增强基层党政组织机构凝聚、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通过孵化+引导的方式,培育社会组织参与为民服务的能力;增强乡镇(街道)党政组织机构动员基层群众自主自治的能力,通过组织+教育的方式,提升基层群众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最后,要提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引进专业化社会力量承担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和专职网格员队伍,为提升服务民众的专业能力提供人力支持。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李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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