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2-04-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徐 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一环,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所在。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引领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实现的伟大实践。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群众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协商民主、群众自治和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全过程各领域,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战斗堡垒,是党组织联系、发动、服务群众的最坚实力量支撑。在基层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通过整合不同领域党建资源,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将各类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培育和扶持其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发挥其在组织基层协商活动、增进共识促进团结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基层议事决事。加强与社会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收集群众诉求表达,推动群众协商议事,通过塑造多层次的民意沟通体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广泛、真实和有效实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中,以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延伸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触角。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

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满足美好生活向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在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实落地,核心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不断拓展人民参与空间,更加突出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政治属性。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聚焦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注重解决落实情况,充分体现群众意志、回应群众需求。通过多形态的基层群众自治,实现群众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和更有效的民意表达,充分发挥民主在联系服务群众、反映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难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人大基层立法点、委员工作站以及职工之家等平台,构建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平台体系。搭建形式多样的民主议事渠道,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难题,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引导和支持群众自主、真实、广泛地参与民主政治,通过各领域民主制度和各层次的民主形式,共同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召开居民议事会,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构建完整链条,全面覆盖民主各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民主不同环节的全过程探索,是具有完整链条的全覆盖民主。在基层实践中,要保障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将各个环节贯通起来,确保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真正当家作主。

在民主选举环节,村(居)委会选举是中国基层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要完善选举制度程序,探索代表选举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激发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在民主决策环节,凡涉及村级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决策程序,组织群众参与议事,并把群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民主协商环节,要通过多方主体沟通交流和协商议事。在基层各类民主协商平台上,让各种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得以充分合理的表达,寻求群众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吸引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民主。在民主管理环节,要不断完善村(居)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民情恳谈会”“网格议事委员会”“乡贤治理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主监督环节,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通过健全村(居)监督机构和公开制度,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实践闭环。

强化多元共治,注入基层民主不竭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是合作治理、达成共识的过程,要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机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发展协商民主,做到好事共商、难事共治,有助于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内生动力。

一方面,聚焦基层公共事务,将村(居)发展规划、基层民生项目等公共事务纳入共治内容。卫生环境整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收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就会变成群众的烦心事、基层的麻烦事。要将民主自我管理权力下放给多元主体,引导基层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民生的问题。

另一方面,打造制度化的群众参与和议事平台,构建平等协商机制。在基层设立协商议事厅,组织党委政府部门、基层群众、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等多方参与,围绕小区改造、环境治理、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引入一定的议事规则,由群众对公共问题自主进行商议解决。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自下而上的社区议题形成机制,激发群众积极参与不同议题的议事会,完善诉求表达、意见征询、议题形成、民主协商与民主评议,通过对基层事务反复协商,构建解决基层群众问题的有效机制。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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