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人民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找准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结合点、切入点、出发点,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聚焦提质增效强化履职,在确保司法公正上取得新成效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时代如何发展,公正始终是法治的生命线,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万千期盼。人民法院要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确保公平公正,回应人民期待。
抓实主业提升水平。加强审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团队效能,保证审判权有序高效运行。定期分析研判,查找问题不足,补齐短板弱项。做好繁简分流,发挥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等制度优势,运用要素式庭审、类案集中审理、示范性诉讼等审判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断强化知难而进的魄力勇气,提升破解难案难事的能力水平,主动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遇到困难不回避,发现矛盾不上交,面对责任不推诿。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确保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发挥“传帮带”作用。推进道交、劳动争议、工程纠纷等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贾汪法院道交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率85%,专业化审判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彰显改革效能,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审判风险防控系统,实时监控风险节点,指导审判工作始终处于良性运行态势。通过科学地量化司法办案质效考核指标,切实减少因工作粗疏导致“程序空转”,防止因诉讼程序反复而浪费司法资源。
强化司法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办案责任、完善监管责任,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约束与激励、责任与保障的关系。运用辩证思维统筹考虑,放权要充分,监督要到位,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构建司法责任制的完整制度闭环。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监督岗位职能作用,处理好宏观审判管理与具体个案监督之间的关系,实现有效监督和有度监督相统一,杜绝“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突出问题。兼顾公平与效率,在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的同时注重效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审案,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敢为善为守正创新,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担当
人民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厚植法治沃土。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善于运用法治服务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激发市场活力,切实维护经济安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贾汪法院与徐州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破产案件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出台多个制度文件,审结19家经营异常企业的公益清算案件,不断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效能,提高了破产处置质量和效率。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开展,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贾汪法院努力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100%全覆盖,构建起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龙头,人民法庭为支撑,审务工作站、非诉服务中心、非诉服务站为网点的矛盾化解网络。常态化召开法院、仲裁委、工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联席会议,对于辖区内的典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讨论,努力打造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工会+仲裁”多元化解司法品牌。加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力度,始终秉承“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理念,秉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原则,做到信访接访流程全覆盖,攻克了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难题。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乡村治才能百姓安,百姓安才能实现国家稳。基层人民法院扎根基层沃土,要深耕为民服务,创新机制方式,发挥司法职能,融入基层治理,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服务乡村经济、促进乡村文明、化解乡村矛盾、稳定乡村秩序,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展现更强司法担当、贡献更多司法智慧。我们深入实施人民法庭“五大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持续推进“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解于基层。塔山人民法庭打造“草莓法庭”,注重邀请乡贤等参与矛盾化解。大吴人民法庭打造“临港卫士”品牌,员额法官走进《行风热线》栏目,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关心问题。
强化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用心服务群众实现新突破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立足司法审判实践,兼顾法理情,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以“时时上心”换来群众的“事事顺心”,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落实民生司法保障。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加强住房、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充分发挥贾汪法院家事审判“金字招牌”的影响力,常态化保持80%的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发挥司法救助作用,规范司法救助办理程序,探索构建多方联动、多方救助体系,更好传递司法温情。
聚力提升诉讼品质。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要求,提升平台应用实效性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高效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执行“骨头案”,强化攻坚,穷尽措施,兑现权益。
加快推进司法现代化。司法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构成。牢牢抓住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这个关键,集约、协同、高效推进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信、可监督。积极推进大数据、区块链、5G等前沿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更好发挥技术的驱动作用,实现在线调解、云端审判。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系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