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3-01-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徐 劼    

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了全面部署。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贯穿于地方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促进立法质效提升。

坚持为了人民的目标追求,在精心选题立项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恪守立法为民理念,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立法项目建议,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切实立人民群众需要之法,把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规划共安排75件立法项目,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了33件立法项目,均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着眼充实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强经济发展立法规划制定修改《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无锡市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锡市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条例》《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等法规,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经济发展红利。

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民生保障立法规划制定修改《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无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等法规,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养老、教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深层次矛盾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规划制定修改《无锡市水土保持条例》《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锡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继续完善以《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为主体、其他相关法规为支撑的“1+N”涉水法规制度体系,致力构建水体、大气、土壤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其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强社会治理立法紧盯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规划制定修改《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加快推进实施,目前已形成了以《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为主体、其他相关法规为支撑的“1+26”社会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并进一步健全了以《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其他相关法规为支撑的“1+11”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依靠人民的工作方法,在推进开门立法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在立法过程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拓宽民意征集广度、深化汇聚民智深度、彰显为民服务温度,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不断拓宽民意征集广度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进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家站点有效融合,致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最鲜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阵地;吸收省内外10大领域67位专家充实立法咨询专家组,更好地为无锡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建言献策;深化与江南大学的校地立法合作,推动更多专业人才直接参与无锡地方立法工作。同时,坚持通过无锡人大网、无锡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各种平台和载体,综合运用书面征询、媒体网络公布、召开座谈会等各种方式不断扩大法规草案民意征集的覆盖面。2022年,累计征集到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1053条,其中262条被采纳,力求使每一部法规都能载满民意、回应民愿。

持续深化汇聚民智深度为了更加深入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汇聚人民群众力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每部法规草案均组织到基层开展立法调研,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一线广纳民意、广聚民智,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仅《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在整个制定过程中就开展立法调研80余次。

致力彰显为民服务温度坚持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统一,确保每一条制度规定都能契合具体情况和人民需要,在施行中能够为人民增进福祉。比如,在制定《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过程中,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从规划与建设、设施设置与维护、共享与共治、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系统构建制度,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安全、便利、游憩、观赏、交往、健康等需求。

坚持人民满意的评价标准,在强化法规实施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满意是衡量立法质量的第一标准,也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追求。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满意度,把法规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还要行一件

着力推动法规实施创新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监督机制,先后对《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据无锡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有序组织听取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自2021年至今已累计听取11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较好地促进了各项为民利民惠民的法规制度落实落地。

持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坚持每年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特别是2022年专门选择《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无锡市献血条例》等2件民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全面了解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为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推动了法规的贯彻实施,盲生入学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难题得到了解决。

高度重视法规清理先后对涉及生态环保、大气污染防治、民法典、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开展13次较大规模的清理工作,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上位法的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不相吻合的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确保法规始终处于健康状态,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在健全制度机制中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持续建立健全规范、引领、保障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规定,把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地方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30条规定,就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以及完善立法协商、立法听证、论证咨询、第三方评估、通过前评估、民意采纳反馈等机制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的刚性要求。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同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则、推进民主立法工作规定、深入开展立法协商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共同形成了包括12件规范性文件在内的民主立法制度体系,为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指引和制度保障。

作者系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责任编辑包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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