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对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张家港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法治与文明同行,在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向基层拓展、坚持行政执法以人民为中心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的张家港样本”项目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为又一张靓丽的“张家港名片”。
注重源头规范,促进执法体系高效运行
坚持从市情实情出发,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
打造执法标准“升级版”。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越能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针对执法办案个别环节及部分岗位存在职责不明晰、缺乏统一规范和可操作性的实际,借鉴质量管理核心理念和方法,从执法源头规范入手,将执法活动拆解到最小颗粒度,进行对应的制度设计,探索编制县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实现综合执法改革、执法程序、人员行为、执法责任、争议解决、两法衔接全覆盖的制度体系,以标准引领执法工作在更高水平上运行。
打好培训教育“组合拳”。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执法人员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必修课,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有针对性地举办实务性培训,通过网上培训、法治讲座、案例指导、案例研讨、以赛促训、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升法律运用能力和执法技能。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严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入口关”,初次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参加上岗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编织全域监督“一张网”。加强执法全方位监督,积极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多维执法监督模式,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体系保障。梳理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协调监督工作的职责内容和履职方式,探索构建行政执法全过程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与市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等外部协作机制,邀请执法监督员全程参与执法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自评+互查+复核+点评+反馈+整改”闭环机制。建立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一案一卡”监督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实现“阳光执法”。
加强过程把控,确保执法流程科学规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张家港市不断优化执法流程,紧盯关键环节,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强化处罚证据管理。依法全面收集证据是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前提和基础。针对行政处罚证据规定层次不一、体系不全且较为分散、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充分不规范、证据证明力弱等实际难题,张家港市在江苏省内率先出台县域行政处罚证据管理指导规范,从适用范围、制定依据、术语和定义、证据收集、证据审查、证据认定等方面,阐明证据收集、审查的方法和要求及证据效力的判断方法,以制度保障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有效保障司法公正,从而更好地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的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应审尽审”“先审后决”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比例超过5%。统一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探索推进“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应用,实现对执法音视频的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为规范行政执法再添“安全锁”。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以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落实亮证执法、依法取证、权利义务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回避等程序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在从事现场执法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制定《行政执法告知指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禁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简单执法,树立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新形象。
创新方式方法,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坚持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创新企业合规指导。为破解“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难题,张家港市将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延伸,建立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聚焦高频多发违法行为,编发应急、住建、市监等18个领域278项合规事项,初步实现企业违法行为重点领域全覆盖。通过清单,企业可以快速、准确排查违法风险点,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样不违法”。开展企业走访、合规宣讲、上门解读等活动,密切跟踪清单实施成效,动态调整清单内容,确保清单真正贴合企业需求。坚持“行政合规”“刑事合规”一体推进,制定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指引,在企业、行业商会试点推进,帮助建立起预防、发现、处理违法犯罪的内控机制。
探索分类分层监管。推动监管理念从严管重罚向分类管理、包容审慎转变,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各类型监管对象有机串联。结合信用分级分类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实现“一次检查、多项体检、综合会诊”,大幅减少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频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把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证照分离”“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举措相结合,抓好承诺核查,发挥叠加效应。完善守信档案和失信主体名单,探索健全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创造约束有度、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构建智能数字平台。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为高效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成全国首个县域城市数字平台,为执法信息系统提供融合通信、AI、GIS、大数据等基础能力,被列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升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治理能力,为张家港市探索“数治智治”提供有力支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35个部门的1296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并上线运行,通过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实现申报材料大幅压缩、审批大幅提速。
(作者系张家港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