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字经济更好承载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布时间:2023-04-21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马永春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同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也推动了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技术结构的升级,带动劳动力市场发生深刻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在新征程上加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必须发挥数字经济在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供给优化的作用,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数字经济推动就业发生积极变化

就业规模因势消长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颠覆了传统市场主体的盈利模式、改变了市场结构、推动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促进经济活动的分工更加细化,增加了就业岗位,带动就业规模扩大。数字经济带动了平台组织的发展壮大,如阿里巴巴、京东、滴滴、顺丰等,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技术,能够快速实现供需对接、资源匹配,有效刺激灵活用工的需求,用工量远远超过传统企业。大量的灵活就业岗位在工作方式、时间、地点上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为全职妈妈、残障人士等创造了更多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机会,扩大了就业规模。数字经济发展出现的众多新就业形态,不仅容量大,而且部分岗位门槛低,为大量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数字经济条件下就业信息传递更加高效,降低企业招人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就业者求职的时间成本、拉近了时空距离,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效率。数字经济下,就业规模不仅没有因结构转型、产能出清、市场竞争等影响因素叠加造成减少,反而实现增加。2021年江苏非农就业达到4233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538万人。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数字经济通过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不断整合,带动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的流动,进而改变就业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因数字技术的推广增强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智慧化水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释放出的大量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在创造新就业形态的同时造成部分传统行业中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岗位消失,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推动力,并进一步提高制造业的产业竞争力。第三产业,因数字技术的赋能,推动了高端化、定制化、个性化方向发展,成为增长最快的、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行业。数字经济的发展衍生出许多新的职业,产生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进一步推动就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数据显示,全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从2010年的1030万人下降到2021年的630万人,减少400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数波动起伏,2010年至2017年维持在2000万人以上,2018年开始下降至2000万人以下;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从20101696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2276万人,增加了580万人,就业比重从35.9%上升到46.8%

新兴职业层出不穷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不断衍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各种新兴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首次标注97个数字职业,占职业总数的6%。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显示,数字生态至少衍生出147个新职业,其中稳定期14个、成长期26个、萌芽期107个。既有技术性较强的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AI训练师等岗位,也有公众号小程序基建师、社群分销、用户运营师、数字导购、微信表情设计师等处于成长和萌芽期的生态内新就业岗位。值得关注的是,萌芽期新职业虽处于迭代过程中,但其发展成熟度、技术技能稳定性、从业规模等有不小发展空间,可能发展成为未来新就业的主要增长点。

数字经济发展亟需破解就业领域难题

数字经济作为成长发展中的新经济形态,在给就业领域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亟需破解政策体制限制、劳动者素质不匹配等难题,需要就业管理体制跟上数字经济发展的步伐。

与传统的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市场监管制度具有较强的区域性、行业性特征,与平台型企业明显的无边界、跨行业、跨区域的特点不同,增加管理难度。数字经济条件下产生了大量非常规就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是按照常规就业形态制定的,对非常规就业人员实行精准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难度加大。

就业的替代与补偿不完全匹配数字经济对就业的整体影响是积极的,但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克服岗位与求职者之间的供需错位。数字技术的显著特点就是更新迭代迅速,催生了大量技术要求更高的新型工作岗位,同时也极大地冲击了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实体商店等,相关行业用工需求大幅减少。新技术应用所需的人才和受新技术挤压而释放出来的劳动力,两者在劳动素质、技能水平、知识储备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一定时间内会产生结构性失业。

差异化的需求加大不同职业者收入差距技术对不同行业、职业的影响并不一样,标准化程度高、程序性强的就业岗位替代性强,无法简单复制、创造性要求高的岗位则难以替代。由此,掌握数字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市场供不应求,收入水平明显较高。低技能就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形态的劳动密集型就业人员,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一方,造成就业者之间收入分化更为明显。

更好释放数字经济带动就业潜力

数字经济条件下要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基础建设。

政策配套是关键要不断提高政策体系的实效性,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顶层设计,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设计,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调整市场监管规则,推动数字技术普及,同时也要根据数字经济行业的新特点完善监管体系,防止无序扩张和形成监管漏洞。以常规就业劳动关系为标尺,探索建立符合非常规就业特点的新型劳动关系。进一步健全非常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覆盖全体非常规就业人员,提高社会保障的精准度,保护非常规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人才培养是基础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就业需求,提高劳动者素质尤为重要。要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教育改革,调整学科设置和专业结构,培养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逐步建立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者技能水平。

健康发展是根本互联网平台是灵活就业的重要载体。数字经济时代,要注重引导各类平台型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为扩大就业岗位、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就业质量服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对平台型企业和实体企业一视同仁,切实降低平台型企业的信用认证成本。将现行的就业优先政策和对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向数字经济领域延伸,形成完善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对发展潜力大、技术水平高的数字经济企业进行投资,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强化监管,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分层次的监管体系,防止平台型企业无序扩张及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占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平台型企业也要强化自我监管,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感。

(作者单位:江苏省统计局人口与就业处)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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