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数据生产力 塑造治理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27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韩玉亭    

实现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就必须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塑造适应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对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传统制度模式提出了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2022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2023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202312月,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一系列顶层部署,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来发展新动能的重大战略判断和谋划布局。中央有部署,地方有行动。围绕数据制度探索、数据价值目标、数据治理模式、数据监管方式、数据流通共享、数据生态布局等领域,江苏积极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旨在推进数据要素优质供给、高效流通、安全发展,开辟高质量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持久动能。

搭建制度框架,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统筹兼顾

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的总体思路。党中央、国务院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以及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进行整体规划,凸显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鉴于各地数据治理现状的不平衡性以及群众对于数据资源需求的多元性,需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数据要素治理能力开展差异化的探索,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如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以及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引导企业和机构推动数据要素相关技术和产业应用创新,积极总结提炼优秀典型案例。近日,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完成约700亿条公交数据资源资产化并表工作,成为江苏首个城投类公司数据资产评估入表案例。

实现数据价值,共通共享与隐私保护不可偏废

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府、行业组织、数据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治理。有效构建数据治理新机制需建立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所打造的共建共用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机制之上,其通过强化跨区域、跨主体的数据交流共享,推动数据平权和算法公开透明,消除数字鸿沟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共享产业链上下游的公共数据,借此破解信息孤岛的负向阻滞效应。

然而,数据互联共享范围越广,数据挖掘越深,个人隐私越无处遁形。因此,要通过规范隐私数据脱敏处理流程、建立专业化的数据开放审核机构、完善隐私数据保护自律筛查机制、优化隐私泄露监督问责机制等一系列的方式,打造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易环境,从而在隐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各类数据的互联共享。

优化治理模式,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起作用

实现数据要素优质供给、高效流通、安全发展,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必须共起作用。

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领域,要以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趋势、强化市场力量为基本前提,围绕数据价值开发全过程,通过竞价交易、协作分红等方式,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同时,明确政府在数据要素治理生态链中的职能定位,积极发挥国家、政府、社会等公权力行使主体对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力,有效调节数据治理中的市场失灵问题,打造有序健康的公共数据资源运行体系,维护公共数据安全。

做好数据监管,包容监管与审慎监管有机融合

数据要素×”潜能的充分激活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造新产业新模式,实现对经济发展的倍增效应。但同时,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往往伴随着巨大不确定性,社会无法准确预判其潜在影响。过于严苛的监管会扼杀其潜在创新力,但放任不管也可能导致其突破边界,触及公共利益或者诱发经济社会风险的底线。

实现数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包容监管与审慎监管的有机融合。包容监管强调政府以发展的思维,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鼓励社会创新,不对数据市场进行过度干预,对数据领域的创新实践予以鼓励,为数据要素潜能的充分激活营造宽松的环境,逐步探索与数据发展现状相匹配的监管方式。审慎监管强调要树立数据合规底线思维,筑牢数据安全风险底线,完善数据和网络安全保护机制,实施全流程数据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合规公证、风险评估、安全审查、安全审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相关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开放流通共享,有序流通与负面备案双管齐下

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明显。据行业统计分析,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

要健全数据有序流通机制,研究开发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探索建立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统筹优化全省数据交易场所和平台布局,打造多层次、多样化数据交易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推动数据跨区域、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建立长三角跨区域数据流通规范互认、安全监管互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互认等机制。主动对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国际规则体系,积极参与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国际规则制定,为数据跨区域、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保驾护航。但同时,数据在交易流通中也可能存在泄密或侵权的风险,因此亟需探索重要数据流通备案制度,明确严禁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项。制定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对数据过度采集、数据资源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道德伦理等行为加大执法惩戒力度,打造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

布局数据生态,算力布局与生态培育相辅相成

数据实现赋能的一个直接指标是看数据算力增速与数据扩容速度的匹配度;而数据外部生态更关乎数据赋能的最终效果。

要根据数据扩容速度统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性能、智能计算中心部署。如推进无锡、昆山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建设,深化超算云平台应用。面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城市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部署边缘计算节点设备和边缘数据中心,构建梯次多元的全省算力布局体系。推动算力资源协同调度,整合闲置算力资源,构建类型丰富、安全可靠、弹性扩展的共享资源池。此外,还需通过培育专业化数据服务机构,加大数据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数据人才培养等一系列举措营造推动数据产业发展的外部氛围。支持数据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群。伴随着数据要素生态体系的逐步成熟,进一步构建数据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互利互赢的数字经济共同体。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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