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行政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张晓伟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去年,国务院专门部署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省政府第一时间出台实施方案,紧扣“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以高质量、高效能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刻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重大意义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也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当前无论是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都需要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上聚焦用劲、持续加力。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是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堵点卡点的现实需要。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要“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我们在坚决扛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使命担当中,要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法律服务需求、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专业纠纷化解需求和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执法监督需求,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在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上有所作为、见到成效。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执法力度,推动将市场运行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近年来,我省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质量效能稳步提升、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创造了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邀约式指导服务等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经验做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要坚持改革取向和问题导向,紧扣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对标对表、精准施策,持续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走在前列。
  深切把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目标要求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主要目标是聚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此,在行政执法中要处理好四个方面关系。
  一是力度与温度之间的关系。行政执法的首要要求是严格执法,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必须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兼顾法理情,对于非主观故意、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体现执法的温度。
  二是规范度与精准度之间的关系。行政执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要切实改变“粗放式”执法模式,全面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定、管理和适用工作,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统一量罚尺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徇私情、纵枉法、畸轻重、滥处罚等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
  三是关注度与透明度之间的关系。信息化时代人人都是监督者。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让行政执法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那些“钓鱼执法”“暗中执法”“以罚代管”等违规操作,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治,切实让老百姓安心、放心。
  四是参与度与满意度之间的关系。“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维护人民权益,努力用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要持续不断改正行政执法中的缺位、越位行为,确保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切实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减负”。
  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重点工作
  今年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奋力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在健全执法体制上聚焦。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7支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执法,持续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立足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精准把握基层迫切需要、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范围,该放的放、该收的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真正做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在整治突出问题上着力。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逐一对账、“全面体检”,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同时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化整治举措,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聚焦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保障、执法文书等方面共性问题,边整治、边规范,严格实施销号管理,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一抓到底、整改到位。
  在锻造过硬队伍上用劲。坚持把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加强政治历练,强化党性教育,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和执法理念、业务法律知识学习,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处置中锻炼队伍,切实增强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突出抓好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全面系统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打造“全科式”行政执法队伍。
  在补强监督链条上施策。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做深做实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执法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常态化”“伴随式”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执法方式不文明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用足用好各项监督手段,使执法监督“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执法+服务”理念,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主动服务、靠前指导,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和合规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违法风险,依法消除阻碍企业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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