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改进人大工作 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4-09-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黎堂斌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7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势、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对于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运用两个结合,深刻把握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原创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系列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阐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历史性飞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政治权力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不以地位高低、财富多寡、关系亲疏而分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正能够保障人民各项民主权利、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其一,参与主体全覆盖,一切赞成、拥护、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中国人民都能参与;其二,参与领域全方位,从国家大政方针到基层社会治理,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其三,参与方式全链条,决策前民主讨论、民主表达,执行中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监督上民主评议、民主反馈。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很强的广泛性,能够保证民主观念深入人心,民主参与充分持续,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不搞民主秀,不搞民主形式主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将民主制度和民主实践有机贯通起来,创造性实行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既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参与国家治理,又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把决定、决议的过程变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有效避免了西式民主囿于党派利益、集团利益而导致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相互掣肘、社会撕裂等弊端。可见,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具体地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长期以来,我们党通过科学系统的制度安排、真实有效的实践路径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工作上,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逐步走出了一条为了中国人民、解决中国问题的务实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实践证明,我们党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奋斗,不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迈上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的伟大征程。

二、人民代表大会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始于人大工作实践,其理念和实践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密切联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和现实出发,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确保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各种制度中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确立了实现民主的形式和渠道,明确了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实现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法治保障。例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通过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写入法律,并且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保证其真正落到实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入法,把党关于人民民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铺就了新时代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法律高速路,必将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蓬勃生机。

人大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我国宪法规定,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人大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原则,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在保障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人大自身形成一整套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履职制度通过长期探索、实践和发展,人大在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安排。比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履职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最大共识;着眼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完善有利于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立法工作机制;用好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这一系列履职制度,最大限度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在履职过程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应民声,将民意诉求反映上来、意见建议汇集起来、法律法规传播开来。同时,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人大履职过程中来,大到宪法法律实施、预决算审查,小到涉及物业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监督事项,真切、具体、有序地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极大激发。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和整体安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创新民主实践,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政治根基人大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始终把牢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完善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大重大事项。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使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统一起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工作理念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逻辑起点,这就决定了以人民为中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追求和价值理念。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民主参与覆盖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所有事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与此同时,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导向,人大履职行权必须广泛听取民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积极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在人大的具体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必须体现到各项工作机制中来,各级人大工作者在履职实践中要积极贯彻践行。

坚持以全过程为内核加强制度设计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核心部分,要求将民主体现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环节各方面,贯穿所有流程,形成一个完整的民主闭环。要从程序和内容两个维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制度体系之中。一方面,工作流程设计不仅要重视决策前的民主咨询和听证工作,还要在决策中和决策后的监督、评估、问责等环节体现民主参与,通过理顺或再造民主参与链条,实现人民民主的全流程覆盖。另一方面,工作内容完善要通过有序扩展民意表达平台和渠道、健全听民声纳民意聚民智的工作机制,使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工作都更好地体现民情民意。

坚持以协同联动为抓手推进履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需要不同主体在人大履职实践过程中进行广泛的交互联动和协同合作。在科学的履职制度指引下,各方主体积极协同联动,才会在人大履职实践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顺畅有效运行。一是人大和同级一府一委两院之间要加强协作联系,不断畅通相互间的联系渠道,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政权机关的运作效果。二是不同层级人大之间要加强上下联动,克服不同层级人大之间不具备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法律障碍,打通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法律监督、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渠道,推动实现不同层级人大联动履职的生动局面。三是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要密切联动,不断拓展联动渠道、丰富联动内容,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坚持以效能为导向确定工作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民主实践不能流于形式,必须是广泛、真实、管用的,能够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这就要求人大履职更加重视程序民主和内容民主、过程民主和效果民主的有机统一,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着眼将人大履职转化为治理效能,准确有效地把握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和社会的治理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方面工作目标,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履职实践中,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江苏省人大社会委社会事务处处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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