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坚决向污染宣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向时代和人民交出了“高颜值”的生态环境答卷。
十年来,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6个万亿元台阶,经济总量翻了一番多的情况下,单位GDP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48.3%、43.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下降54.8%、降至3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高22.1个百分点、达82.4%,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提升43.7个百分点、达87.1%,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保持Ⅱ类。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两个确保”,湖体总磷、总氮浓度达到近十年来最优。
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蓝天白云成为常态,长江江苏段水清岸绿、江豚游弋,72.6公里生产岸线转为生态岸线;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物多样性“家底”由4588种增至6046种;全省共建成国家森林城市8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5个,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446个;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这份靓丽成绩单的背后,是江苏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不懈努力。
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江苏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出台并严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项目准入划框子、定规则。自2016年起,江苏把“减化”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仅2017—2018两年间,沿长江8市累计关停化工企业2223家,化工园区由54个减少到29个,有效破解了“重化围江”难题。全省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7275家,关闭退出4739家安全环保不达标、低端低效的化工生产企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落实碳普惠政策,让主动减碳的市民和小微企业得到实惠。制定清洁生产发展规划,推动企业主动开展清洁用能改造、生产工艺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市县三级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及办公室,抽调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坚持铁腕治污、有案必查,一不怕苦、二不怕得罪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成立省市两级执法重案组,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建立异地执法制度,组建26支异地执法小分队,排除地方干扰,全力查处重大和跨区域违法案件;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流程彻查犯罪链条;对环保违法企业失信实行联合惩戒;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从“行、刑、民”三方面开展追责。统筹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累计完成治气重点工程3万余项;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省域全覆盖,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591条;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双90%”目标。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2019年、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率先整改清零。
不断做大生态保护分母,为环境“扩容”。出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创新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数量居全国前列。积极推进长江保护修复,为长江刮骨疗伤,实施沿江污染治理“4+1”工程,退出72.6公里生产岸线,全力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江苏财政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重点支持对象,2012年至2021年,全省财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支出共计3621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1%,年均增长率为8.56%。自2018年起,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设立环保风险补偿资金池,在全国率先推出支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产品“环保贷”。截至2021年底,共有684个生态环保项目纳入“环保贷”项目库,429个项目实现贷款投放,累计贷款金额达303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助力江苏成为祖国大地上的一颗“绿色翡翠”。2022年,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域“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围绕着力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补短板”“促提升”“强支撑”“提水平”4个方面10大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推动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5个百分点。
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作为全国唯一的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规标准、环境基础设施、监测监控“三项基础能力”建设,积极运用一系列新手段、新方法,为建设美丽江苏注入澎湃动力。近年来,江苏着力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每年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三年中制定修订地方环境标准101项,数量是过去10年总和的两倍。在全国率先提出“三个转变”,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即由倒逼发展向倒逼发展与激励发展并重转变、由攻坚作战向攻坚作战与治本作战并重转变、由指导监督向指导监督与自身高质量发展并重转变,在规划、建设、生产源头采取措施。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省纪委监委推动建设全国首个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借助纪委监委力量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的“2+N”重大环境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部门构建“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进行“跨界”合作和资源“整合”。推进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在园区形成高效的市场配置环境资源方式和先进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实现中小企业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环保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在企业中形成“环保好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深化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排污权抵押贷款落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环保项目融资难题。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终端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开展水平衡、废平衡专项执法和“锦囊式”暗访执法。探索非现场、不接触执法,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效率。上线运行“环保脸谱”,以信用促监管。坚持以服务促达标,举办“金环”对话会,落实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开展提醒式执法和“驻点帮扶”,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资金和技术难题。
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在这片有风景、有底蕴的土地上织好绿色发展的“双面绣”,描绘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更为绚丽的图景。□
(作者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