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路径,也是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文化数字化建设政策体系。推动文化数字化相关内容列入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实施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计划和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东区域中心”。推动文化数字化列为“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专章,进一步明确文化数字化建设发展方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数字化引领工程,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制定江苏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构建文化数字化建设政策支撑体系。
规划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组建,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落户江苏。牵头编写发布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国家文化专网组网技术要求》标准体系。在南京连续举办两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成果展,承办两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研讨班。推动华东区域中心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并列入省级重大工程项目、省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清单。打造数字文化生产线,推出国家文化大数据一体化机柜等文化大数据创新产品。承担科技部“文化资源大数据服务技术集成与典型应用”揭榜挂帅项目,省级科技专项加大对文化数字化项目的支持力度。
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拓展传播范围,打造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文化建设的新平台新阵地。完成公共数字文化工程1个省级分中心、109个市县(区)支中心、1300多个乡镇(街道)和近2万个村级基层点的建设任务,形成了涵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的5级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了全省110个公共图书馆的VPN网络连接全覆盖。搭建覆盖全省文化馆(站)的江苏公共文化云平台。加快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全省建成16242个数字农家书屋,覆盖1万多个行政村。
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型数字文化企业。凤凰出版集团、江苏有线、江苏广电等数字文化传媒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从事数字文化内容生产的苏州大禹网络科技公司获提名奖,成为江苏首家入选30强提名奖的民营企业。建成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江苏有线5个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国家级重点园区。
打造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平台。推动数字文化资源集聚,打造覆盖全省域的服务平台。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提供大运河文化内容模型、知识图谱、文化内容展示等服务。建成运营江苏智慧文旅平台,一站式提供文旅智慧服务。会同省科技厅指导南京师范大学建设江苏省艺术与科学中心,提升文化和艺术数字服务水平。打响数字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支持办好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交会,建设国家级文化数字化融合交易平台。
引导和扩大数字文旅消费需求。增加数字文旅有效供给,补齐内容短板,丰富服务模式,提升消费体验。制定出台文化旅游、电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业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书店、影院等增加数字化和体验式消费项目。开发“水韵江苏”数字化旅游年卡,推动全省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区市级以上文化场馆社保卡文旅“一卡通”应用,拓展智能化、定制化文旅消费,推广持卡消费优惠。用好省级智慧文旅总入口“苏心游”,整合江苏优质旅游资源,搭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文旅总入口。
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推进我省文化数字化建设,需要统筹各方,协调推进。
建设“一个中心”。当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东区域中心,服务文化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依托现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应用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技术,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自主可控技术系统,建设闭环运行的国家文化专网,所生成的文化数字内容以安全、可控方式同互联网平台对接,夯实文化数字化领域的重要基础设施。
完善“三个体系”。建设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广信息与文献相关国际标准,推进各类文化机构在数据采集加工、传输存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建立标准规范体系,以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省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形成。构建区域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应用标识解析、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具有云计算能力和超算能力的文化计算体系。完善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与文化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文化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做好文化数字化信用评价。
搭建“三大数据库”。依托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工程、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江苏文物普查工程、江苏方志数字化工程等,建设《江苏文库》数据库、“江苏符号”数据库、江苏记忆数据库、江苏方志数据库等一批江苏历史文化研究数据库。统筹推进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做强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依托《中国运河志》等学术研究成果,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数据库。推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红色基因库建设,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完善江苏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
打造“四大服务平台”。推动全省智慧图书馆、智慧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智慧美术馆、智慧方志馆建设,实现全省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全覆盖,完善全省县级广电电视节目共享机制,打造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等省内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在场、在线交易平台优势,探索建设文化大数据区域交易平台,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开设“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鼓励引导省内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等各类文化机构接入文化专网,发挥骨干文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打造全媒体资源云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共享、数字出版发行、数字戏曲版权再利用、数字影视后期制作、动漫游戏卡通渲染、数字艺术体验等一批文化数字化生产服务平台。依据国家文化数据安全标准,确定重要文化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文化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服务平台。□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
责任编辑:陈伟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