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要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打造全国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使高质量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先后出台《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全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很多民营企业成为科技项目特别是应用研究类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成为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参与者。
科技领军企业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力军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创新体系的核心环节。企业是原创技术的策源地,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是新时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是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支撑。
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因素。科技领军企业拥有研发投入强、技术水平高、人才储备足等优势,掌握着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预备队”,在保障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技术快速成熟与迭代升级、现代产业链与系统创新链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有利于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赋能传统产业数智化改造,推动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有助于江苏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支撑。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的重大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在汇聚创新资源、营造区域创新生态、提升创新体系综合效能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要建立健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延伸,探索“科技领军企业出题、科研机构参与答题、金融机构全程服务、人才机构全力支撑”的合作共赢新模式,打造有利于科技领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良好生态,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发展环境,集聚创新资源,不断壮大科技企业规模。2023年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3.2%以上,江苏民营企业创新百强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达3.7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平均达43.85%,55%为上市企业,99%的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户均拥有有效专利438件。
企业创新平台核心更强。把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作为集聚创新资源、转化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内驱力。深入开展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2022年以来试点建设15家创新联合体,共计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主体180家,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过万人,建有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超过200个。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2023年,新批准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超600家,已有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牵头完成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
企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扎实推进“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新模式,特别是围绕特色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深入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加大研发创新。2023年,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生物医药、前沿材料等领域,立项支持89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和8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民营科技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重大项目占比达60%。
企业创新培育渠道更通畅。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打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支持法尔胜泓昇集团等一批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累计入库培育企业达2123家,其中81家培育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占全省上市企业的73.6%。充分发挥私募和创投基金作用投早投小投科技。
进一步建立完善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
加强前沿技术布局,提升科技领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方向,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超前部署,加速成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坚力量。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牵头组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基地,加快产出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为培养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要素精准配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深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加大创新资源要素对企业开放力度,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加强产业共性基础研发。畅通人才培育和流动机制,破除体制壁垒和机制障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科研院所建立科技人才共同培养机制,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双向流动。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和增信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形成以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将金融活水引入创新沃土。
完善科创合作机制,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参与协同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形成一批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协同发力的创新联合体。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在细分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参与到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链和供应链中,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扩大科技领军企业“有效产业配套半径”,将其作为产业链上的“超级节点”,打通长三角及国内大市场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产业关联配套。
优化企业创新生态,助力科技领军企业提高创新成效。以创新产品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健全创新产品分类评价体系,完善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助推创新产品高质量供给和转化应用。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建立成果产业化绿色通道,积极采购科技领军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为其技术迭代提供应用场景。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建设各类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等业态,致力于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供给信息和服务。□
责任编辑:陈伟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