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全国至少发生过20起爆炸事故,社会损失巨大。特别是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更是发人警醒。江苏是全国石化工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对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也比较大,迫切需要化解石化产业围城难题,提升我省石化产业绿色竞争力。
一、江苏石化产业问题分析
1.石化围城难以搬迁,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一些地方政府提出了将石化企业迁出市区的方案,但实施起来并不顺利。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涉迁企业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犹疑;二是涉迁企业多是总部统一管理的央企,协商谈判过程艰难而漫长,搬迁计划实施难度大;三是搬迁成本及搬迁后对企业原址的修复治理投入较大,资金难以落实,等等。
2.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弱化绿色竞争动力。从国际环境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国际石化市场需求低迷;从国内环境看,经济增速换挡、发展方式转型造成了企业发展中的阵痛。
3.内部创新驱动不足,抑制绿色竞争潜力。与跨国公司相比,江苏石化企业过去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获得市场竞争力,导致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产能不足,抑制了石化企业培育绿色竞争力的潜力。
4.环境约束持续强化,绿色形象亟需重构。由于环境影响较大,加之石化项目安全事故频发和信息不对称,导致民众普遍存在“谈化色变”心理,进一步加剧了石化企业的负面形象。
二、培育江苏石化产业绿色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十三五”期间,江苏石化企业要逐步适应“政策挤压、市场趋紧、环境多变、增速下滑”的新形势,按照“引导增量、优化存量、发挥特色、绿色转型”的思路,培育并强化绿色竞争力,大力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推动江苏向国际水平的石化工业强省跨越。
1.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治理合力。江苏省“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于2014年底结束后,拟不再进行第四轮整治,同时撤销“化治办”(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现阶段石化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下,这可能导致行业专管动力缺失,不利于行业绿色转型。建议在不增加行政编制的前提下,成立“石化产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简称“化绿办”),以环保或安监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为主,会同发改、经信等相关管理部门、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组成,原“化治办”部分职能可移交“化绿办”。
2.强化行业监管,保证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强化环保、安全、节能等指标约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依法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等手续,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石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项目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生产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主管部门要采取日常检查、异地巡检、专项治理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石化企业生产运行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安全环保事故应对预案和救援体系;政府可优选一些专业化公司试点建设,对废弃危化品进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3.引导创新驱动,助力产业升级。由“石化工业大省”向“石化工业强省”跨越,核心应是由“跟跑型”向“领跑型”战略的转变,关键是石化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一是通过政策鼓励引导石化企业转向创新驱动。加强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重视知识产权和原始创新,突破制约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关键技术,改造传统化工产业,形成行业发展的新动力和新优势。二是建议将精细化工作为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进行扶持。政府主管部门在自主创新的高端产品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上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把握好市场方向,上下合力推动精细化工行业实力的增强,促进石化产业培育绿色竞争力。三是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石化企业绿色发展、现代城市功能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目标,以石化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为核心,重点关注石化物流仓储布局优化、污染治理外包、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设计,有效缩短石化产业流通链。四是推进企业实施“责任关怀”战略,加强信息沟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升社会认可度,重构石化绿色形象。
4.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摈弃以审代管,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目前行业管理存在着“以审代管”的现象,即“重前端准入审批,轻企业运行监管”,导致了石化企业在拟定上新产品、新项目时行政审批羁绊过多,同时增加了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有关部门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作为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其他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加快落后产能退出。将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指标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最重要指标,并严格监督实施。对能耗高于标准的企业给予惩罚性能源价格,对环保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严厉惩罚,提高环保执法的威慑力。通过环保和能耗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关停小化工,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各管理环节中,充分听取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的“行业评估意见”,大力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所长,减少决策失误;行业协会也应积极组织或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引导、服务职能,规范行业绿色发展。
5.注重规划引导,推进集聚发展。建议省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央企总部合作,制定《江苏省石化产业绿色转型与发展规划(2016-2030)》,重点关注以下三点:一是着眼于远期通过大型石化企业搬迁,解决“石化围城”现象。居民区与高污染、高耗能的石化企业逐渐分离,是大势所趋,要按照“一体化、大型化、园区化、高端化、清洁化”的思路,将大型石化基地的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统筹起来,充分考虑未来社会变迁和土地用途,做好具备较高前瞻性的功能划分,逐步建成功能分区明确、产业结合紧密、项目布局有序、公用设施完善、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和谐、管理服务高效的“石化工业强省”。二是争取从国家层面落实搬迁的支持政策。争取从中央政府层面协调与石化企业的协商谈判,同时要制定好经济补偿、土地使用、职工安置、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各项指导政策;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配合解决好石化企业搬迁的资金难题,促成事关全局的搬迁工作顺利完成。三是使中小石化企业“有园可进”。政府应从产业绿色发展角度考虑,进一步规划建设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引导企业有序入园,为数量众多的园区外企业解决“有园可进”的问题。
研究基地:国家与江苏石油石化发展战略研究基地
承担单位:常州大学商学院
合作单位: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课题负责人:姜国刚 常州大学商学院教授
主要参加人:陈 晶 刘德光 施法尧 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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