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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产权保护是民间投资的重要激励

发布时间:2017-01-16     稿件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占斌 孙飞    

  从发展实践看,国家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产权保护制度的竞争。有效产权保护是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必要支撑。如何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经济主体的财产权,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更是激发和提振民间投资的重要激励。

  2016年1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12月中旬,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指出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要加强预期引导,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多次强调产权保护制度,把依法保护产权、促进民间资本投资的紧迫性、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民间资本投资增速下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有效合理的产权保护制度推动了中国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长足发展。当前,民营经济占GDP比重已超过60%,对税收贡献已超过50%,对就业的贡献率已超过80%。可以说,民营经济能够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我国现代产权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方面的不足。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面临着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任务。应当说更加迫切的需要加强产权保护,以提振市场信心。但与迫切的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的产权保护制度依然存在一些低效率和薄弱环节,诸如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公权侵害私有产权、违法违规扣押民营资产、不履行合同、守信践诺机制不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有些问题的累积,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场信心,甚至改变市场预期,到了令人警惕的地步。一方面,根据2016年7月国务院对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大督查报告中问卷数据显示,有26.1%的民营企业认为财产更不安全了,影响了企业家在国内长期投资的信心;半数以上受访者认为在民企合法权益保护方面“改善不明显”或“没有改善”,司法欠公正,地方权大于法、民企没有安全感,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可见,民间资本投资增速断崖式下滑与我国低效率的产权保护制度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3106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3.1%,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5.2%。而此时间段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却增长了55.3%。此消彼长现象,说明民营经济大量资金和资产外流、产业转移等已经严重削弱了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力。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振民间投资的重点举措 

  建立完善有效率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保护,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产出最大化的基础。优化产权保护制度供给,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增速,应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强调“三个没有变”的指示精神,立足于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给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吃上“定心丸”。

  坚持从严治党重塑经济发展制度环境。从严治党可以加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治理机制,彻底铲除“公权侵害私有财产权”的不良现象,斩断“不正当利益的输送”,在减少制度性寻租的同时,也减少了腐败危害性造成严重的价格信号扭曲、要素资源配置错位等现象。同时,更好地引导民营企业实现由追求“政策利润”“权力利润”向“市场利润”更快地转型,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和关系,明确政府责任。在凸显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不破坏市场这个不断进化的生态体系前提下,政府应在加强监管、信息披露、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等层面集中发力,尤其要担当其界定产权关系、明晰产权、保护产权的主要责任,最大限度避免市场失灵,增加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产权保障的获得感,增加预期收益获得的安全感,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投资活力。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应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有效的“公权”控制力,打击权力寻租,管住任性的权力。通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切实落地生根,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程,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重塑和优化产权保护制度环境,激发民营经济主体的创新创业动力。

  破解主要问题,强化传递产权保护的声音。搭建政商联动平台,重点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民企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总结宣传一批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经验、好案例。要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民企经营中的不规范问题,细化产权保护的“负面清单”,将保护产权作为改革、施政的重要考核标准。

  坚持司法公正,厘清执法界限。要保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财产安全权,畅通民企诉讼地方政府的渠道,审慎把握有关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各种复杂的界限,防止行政权力对司法的干预,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提高公权侵害私有产权的违法成本,减少侵权案件发生数量,净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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