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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4-11-18     稿件来源:《群众》     作者:金 雯    

  作者:金 雯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快速的城镇经济发展与人口集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今后必须积极追求在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发展导向下,有效解决其进程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实现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传统城镇化造成的生态危机 

  传统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胁迫效应。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表现为:一方面,通过提高城镇人口密度增大生态环境压力,人口密度越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也就越大;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而导致人们向环境索取的力度加大、速度加快,使生态环境不断趋向脆弱。经济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表现为:企业通过扩大占地规模促使经济总量增加,从而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排放更多的污染气、液、固体,增加了生态环境的压力。交通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胁迫表现为:城镇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空间压力,交通扩张刺激车辆增加,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强度。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传统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给未来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城镇绿地不足。人与植物的生物量比值是生态环境质量的良好表征,园林绿地是城市高度人工化系统中生态价值最高的部分,它既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者,也是城市生态平衡的调控者。传统城镇化过程中由于过多关注经济行为,过分注重尽可能地利用土地扩大建筑面积,造成城镇绿地面积严重不足,使人与植物的生物量比值下降。 

  ——城镇空气污染。近年来,随着传统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空气污染成为最大的环境问题之一。2013年全国大面积出现的雾霾、阴霾,就是因为太空气体中充斥着汽车尾气、工业废气。雾霾天数不断增加,PM2.5数据不容乐观,这与城镇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排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各种颗粒物质、碳氢化合物密切相关。 

  ——城镇水环境污染。由于传统城镇化进程中有很多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布局在城镇周围,并且进行粗放经营,同时城镇环保资金缺乏、排污设施不完善,就使得城镇对水的需求量增大,而且污染型缺水城镇比例逐年增加,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水库,致使地表水甚至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 

  ——城镇固体废弃物污染。传统城镇化进程中许多城镇建设缺乏合理、系统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给水排水、道路交通、地下管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甚为短缺,导致城镇大量生活垃圾集中排放,生产中产生的许多难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导致部分城镇的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已经相当严重,而且威胁着当地周边生态环境。 

  新型城镇化可带来明显的生态红利 

  由于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镇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产业支撑、建设用地、人居环境、城市交通、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从“乡”到“城”的转变,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一清洁生产一生态产业一生态基础设施一生态社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所以新型城镇化可带来明显的生态红利。 

  新型城镇化可以从优化城镇化目标的维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传统城镇化的目标是通过快速的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实现GDP的快速增长,这必然在人口集聚过程中带来生活污染,在产业集聚过程中带来生产污染。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它必然要通过优化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等实现城镇化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兼得。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改变的不仅是城镇新增居民的居住地点,而且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农村相比,科学、合理规划的城镇更加节约土地和能源,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也更加集中和方便,可以降低治污成本。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能够通过产业集聚方式的科学选择与合理安排,使得城镇更加集中地处理污染排放,提高城镇中污染处理设施的使用效率,缓解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 

  新型城镇化可以从优化城镇化模式的维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起码包含了四种具有生态环境优势的发展模式。一是低碳城镇发展模式。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环境、资源的承载力较低,在这种背景下,低碳城镇发展模式必将有效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文化城镇发展模式。文化、旅游等产业是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城镇发展模式可以使全国的城镇,各自保持自己的文化底蕴和培育自己的文化内涵,因地制宜地发展文化、旅游等产业,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最有利的条件。三是宜居城镇发展模式。环境宜居性形象地说就是让人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空气,睡个安稳的觉,吃上放心的庄稼,在一个良好绿色的环境中生活”。所以,宜居城镇发展模式是一种生态环境优势十分明显的模式。四是生态城镇发展模式。生态城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保持自然生态良性持续发展为基础,以实现人与人和谐共存、人与经济和谐共存、人与环境和谐共存为目标,使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相协调,是一种生态红利最高的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的四种发展模式都能使城镇化不仅有利于集中城镇优势资源发展经济,还有利于降低规模治污成本,实现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找准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点 

  充分发挥城镇环境科学规划与评价对城镇化的先导作用。环境科学规划要以生态学的系统论方法为指导,使新型城镇化推进与生态环境保护符合发展规律,走一条“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进行”的城镇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确立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底线。要以遏制对大自然的无限制索取为出发点,突破超常规发展思路的羁绊,切切实实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认认真真分析买不来的“环境家底”,确立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底线,构建最大允许土地开发比例、最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环境容量承载率、污染物排放总量、煤炭消费总量、机动车保有总量等一系列阈值,加大治污减排力度,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系统交换条件,使城镇化速度、规模与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相匹配。 

  优化城镇产业发展结构与布局。建设生态城镇不能过分清晰地划分“ABC产业”,而应重视“混血产业”的发展。应依托资源禀赋确定好主导产业,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循环农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对生态环境保护最有利的产业发展。同时,在产业布局上着重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城镇工业化与区域环境协调。通过政策和管理机制创新解决好“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问题。建立各政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机制,理顺政策制定体系,使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真正能兼顾环境保护要素。把环境保护作为衡量和评价城镇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把环境可持续目标纳入地方干部考核指标,督促地方政府官员转变执政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污染事故责任制,形成城镇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 

  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首先,要针对乡镇生活污染治理、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区域或流域整治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给予资金投入方面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引导和优惠扶持。其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再次,降低乡镇企业和城镇聚居点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戈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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