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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社会主义主流媒体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积极互动

发布时间:2018-07-02     稿件来源:南方网    

  社会主义中国拥有独具特色的传媒事业和独具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二者如何在人民行使权力与参政议政所需的社会网络中发挥独特的相互作用?纸质媒体鼎盛时期主流报纸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曾经发挥的积极作用,在“传统媒体”似乎正被“新媒体”淘汰的今天,还能为社会主义传媒继续推进协商民主机制提供怎样的经验启示和现实思考?以往我国学界对于媒体与民主关系的研究,许多倾向于以西方媒体与民主关系的理论为标准来评价我国媒体的各种不足,甚至以为我国主流媒体对民主无益,实则未能独立看待与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媒体与民主的独特关系;一些不以西方媒体与民主关系的理论为标准的论述,或者有力地阐释了资本主义媒体与商议民主背道而弛的现实状况,或者很好地论证了笼统意义上的大众传媒与商议民主之积极关系,或者深刻检视新媒体带来的阶层身份划分对商议民主精神的伤害,但是尚未有学者专门正面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媒体与协商民主之间基于各自特性而成的积极关系。本文将从中西对比、历史探索、范例剖析等角度,专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传媒事业与协商民主之间紧密互动的独特关系及其经验原则。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代又一代人艰难探索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经验教训,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某些有益成分,并批判吸收西方民主制度有益成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身社会土壤环境而进行的伟大创造。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许多不同政治派别的政治人物在探索适合中国自身的民主政治形式过程中,曾经受到过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影响。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建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就是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在仓促之间照搬的美国共和制度。但因这套制度并不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只能停留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纸面,最终成为袁世凯及继之而起的各路军阀打着共和旗号行专制之实的招牌。对此结局,孙中山晚年沉痛反思道:“所谓民国政府,已为军阀所控制,军阀即利用之结欢于列强,以求自固。”在此前后,他还论述过欧美民主制度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一是选官看口才,不顾其学问、思想和品行。二是任官用私人,政治腐败。他说:“美国共和党、民主党向来是迭相兴废,遇着换了大统领,由内阁至邮政局长不下六七万人,同时俱换。所以美国政治腐败散漫,是各国所没有的。”三是不顾多数民众的利益,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他说:“统计上,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四是资本集团操纵财政与社会大权,尾大不掉。他说:“美国大资本家如煤油大王、铁路大王,全国财政几操此数人之手,任其专利”,“铁路煤矿,少数富豪投资,全社会受其制裁”,“以致其国虽强,其民仍复苦楚”。这种制度缺陷,已在中华民国初年“政治上、社会上种种黑暗比前清更甚,人民困苦日甚一日”的状况中充分表现出来。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证明,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不能救中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仅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苦难历史时期,使中华民族站起来了,还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找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道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根本区别于旧式民主的地方,在于其“非少数人所得而私”,而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报告总结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其中,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正式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列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四条基本方略的内容,被高度评价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大理论成果。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着人民民主的真谛——“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在当前西方主要国家实行的“竞争性选举民主”弊端丛生、难以为继的背景下,尤其具有针对性和独特性。与西方主要国家实行的竞争性选举民主相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总体而言在于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主决策过程中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具体而言在于:一是通过党领导下的广泛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二是通过各种利益要求与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广泛、畅通渠道,可以“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三是通过广泛的发现与改正失误与错误的机制,可以“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四是通过广泛的人民群众参与管理与治理机制,可以“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五是通过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可以“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总的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把“协商”看成比“竞争”更重要的民主实现手段的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全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与改革过程中,发扬中国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传统,逐渐探索形成的能够避免西方主要国家“竞争性选举民主”弊病的特有民主形式。它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人民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广泛、多层、畅通的协商、监督、参与、合作渠道。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渠道走向更广泛、多层、畅通方面,社会主义传媒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中国主流媒体的特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作用 

  中国当前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传媒事业,也是以近代以来长期摸索与尝试的经验教训为基础形成的。

  近代中国人的办报理念与民主理念一样受到过西方大众传媒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影响。西方大众传媒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认为,大众传媒的主要功能是发现真理和监督政府,为了实现这些功能,应当允许任何具有经济能力的人办报。至于“独立”、“自由”的大众传媒自身如何受到控制?“自由至上主义理论”认为,大众传媒在“观点的自由市场”上通过“真理的自我修正过程”和法律来受到控制。正是从这套理论出发,大众传媒被自由主义者视为独立的政治民主机制,获得“社会公器”“第四种力量”等美誉,新闻记者也有“无冕之王”的称号。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传媒业急剧走向垄断的状况,促使一些传播学者重新检视媒体“自由”“独立”的神话。美国学者阿特休尔研究后发现,报纸等新闻媒介并非独立的行为者,在包括“市场经济世界”在内的所有报业体系中,“新闻媒介都是掌握政治和经济权力者的代言人”。既然媒体其实不是天生的“社会公器”,它是否对民主进程发挥正向作用以及如何发挥正向作用,取决于其背后的主导力量。

  中国早期报业人士梁启超在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后开始提倡源自西方“自由至上主义”的报纸天职说。他宣称报馆是舆论代表机关,报纸承担着监督政府和向导国民两大天职,为实现这两大天职,报纸需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这些观点成为晚清民国报业理论界普遍宣扬的办报理论。但是清末民国的报业实践表明,报纸经历了从政治派别办报的私见立场到商业办报的没有立场,始终没有普遍出现梁启超所谓“舆论机关”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中国近代报业史证明,不管报纸是否由政党掌控,都无法“自由”“独立”地成为“社会公器”。

  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新中国以后,不受惑于媒体“自由”的神话,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主流媒体的第一大特性。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重申:“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不仅要求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还要求都市类报刊、新媒体要讲正确的舆论导向。这使我国主流媒体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机制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坚守同样的政治立场,保持同样的政治方向,追求同样的政治目标,既各司其职又同向同行,既探讨争鸣又携手共进,防止出现西方主要国家所谓“自由”媒体常与政治现实需求相背,以致于媒体愈富、民主愈穷的悖论现象。

  社会主义主流媒体的第二大特性,是服务于人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而不是服务于少数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的私利。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认为,现代西方社会存在着舆论及市场两种“匿名的权威”,匿名权威装扮成常识、科学、道德和舆论等来对人们发出命令,而命令和命令者本身却踪影全无,令人就像受到看不见的敌人的攻击,毫无还手之力。中国共产党对这种隐匿在舆论与市场背后的看不见的“命令者”——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保持警觉,以自身的坚强领导防止社会主义传媒事业被个别利益群体操控,确保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社会主义主流媒体的根本宗旨。这个根本宗旨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致力于找到全社会意愿和利益最大公约数的目标相统一,使二者协同共进,促成协商民主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主流媒体的第三大特性,是作为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信息的桥梁和纽带,而不是自诩独立的所谓“社会公器”。只有当媒体秉持着正确的自身定位,才能做到不偏不倚,追求真正的新闻真实性,在发表批评性报道时,既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丑恶现象,又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才能把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统一起来,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纪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才能对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互通互信发挥建设性的积极作用,而非对抗性的消极作用。由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是“协商”而非“对抗”,当主流媒体将自身定位为社会内部的沟通者而非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所谓监督者时,就能以求同存异的态度、客观真实的信息服务于“协商”,成为协商民主的助力而非阻力。

  社会主义主流媒体的第四大特性,是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规律的积极作用。1978年年末,中国报业开始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方针,即报社可以从事一定的经营活动,但属于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媒体机构的组织人事权和刊号发放权仍由宣传部门、出版部门进行有效控制。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重申,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个独特的传媒体制,一方面激发媒体活力,促使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知晓并参与民主议题的讨论,增强协商民主的广泛代表性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又不允许媒体彻底沦为受制于市场指挥棒的逐利工具,防止媒体为片面吸引眼球而一味追求娱乐效果与轰动效应,使之成为不失严肃立场的协商沟通渠道。

  以上四大特性环环相扣,决定社会主义主流媒体能够在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本质上看,它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样坚持党的领导而防止利益集团的隐形操控,一样以人民利益而非资本集团利益的实现为最终目标,一样力求提供权威、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促成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互相沟通、理解与协商,这三个一致性可使二者密切配合,共同营建权威、持续、畅通、深入、有效的协商民主社会网络,达成人民民主之真谛——“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我国主流媒体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能够发挥的正向作用,是以“第四种力量”自居的西方媒体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三、主流媒体促进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与方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现,是要通过“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以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因此,主流媒体促进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渠道与方式,就是在党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群众之间营建权威、持续、畅通、深入、有效的信息互通网络。

  第一,准确传达党政机关的政策决策给“两会”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供“两会”商讨和人民群众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我国主流媒体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改变过去一五一十照录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的刻板做法,常以浅显易懂、生动有趣又不失权威可靠的政策解读来搭配文件正文发布,大大提高了政策决策在群众中的理解度和普及度,减少因沟通不畅带来的理解困难,使协商民主之“协商”建立在人民群众对政策决策的准确理解基础上。尤其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未经证实的传言或谣言有着迅速大面积传播的技术条件,主流媒体以准确又通俗的政策解读来及时占据舆论主导权,避免民主协商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决策政策、计划建议的不解、曲解与误解,为协商顺利进行提供所需的共同信息基础。

  第二,为党政机关提供采自“两会”和人民群众的有效信息,并且对党政机关进行建设性的监督。主流媒体除了及时、客观、全面地向党政机关提供常规性信息,还可通过内参等形式,就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尖锐问题,向相关机构提供经长期、深入、细致调查而成的第一手信息,帮助党政机关进行科学决策。另外,我国主流媒体同样可发挥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督促的作用,但这种监督是建设性的,是为促成效果而监督,与西方主要国家所谓“自由”媒体的监督不同,后者的监督是对抗性的,是只顾监督而不管效果。在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下,党政机关对“两会”议案提案的回应更具针对性,也更及时公开,例如2006年广东省国土管理部门负责人在“两会”现场公开回应“警惕土地集中在少数大房地产商手中”的提案,下一年相关部门又现场回应代表委员热议的农民工社保问题,再经媒体报道向全社会公开,成功营建了党政机关与“两会”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积极对话、有始有终的协商过程。由于主流媒体在此过程中既向党政机关提供信息又进行监督,可以帮助避免为了协商而协商的假协商,保证民主协商的实际效果。

  第三,以丰富多采的形式向人民群众传播“两会”的相关信息,吸引人民群众关注与讨论。我国主流媒体一直把“两会”报道当成重要内容之一。但在较长时间内,多数媒体扮演的角色仅仅是会议精神的传达者,使用的方法是照本宣科,采取的态度是被动应付,“两会”报道可被概括为开会1篇稿、讲话1篇稿、文件1篇稿和人选1篇稿,选用的图片也十分单调,是几乎年年一样的开幕场景。这样的“两会”报道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相当有限。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主流媒体的“两会”报道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着积极改变:首先,报道内容变得十分具体,与议案、提案相关的一切问题都逐渐成为报纸热衷的话题,吸引人民群众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看法。其次,报道的面貌焕然一新,传统刻板的开会新闻逐渐被以会议新气氛、新委员、新地点、新议题等为焦点的新闻所取代,照本宣科的文件精神与领导讲话报道被以专家解读等亮点突出的新闻栏目所取代,缺乏现场感的大会照片亦逐渐被会场内外生动活泼的发言、举手、抢咪场景所取代。这既使“两会”信息深度进入公共生活,又吸引媒体和群众积极参与“两会”议题的公共讨论,使“两会”真正成为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议,确保协商过程中人民的参与度,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人民性的重要渠道之一。

  第四,将社情民意聚合成公共议题,使之进入“两会”议程,供“两会”代表委员商量讨论。比如1998—2006年间,广州市有媒体根据审计报告和群众中流传的疑问,初步调查披露通往番禺的洛溪大桥每年向过往车辆收费超亿元,却从未向银行还过贷款本息。此事逐渐成为一个媒体关注的公共议题,一年多后有广州市人大代表据此提出了“洛溪大桥收费何时了”的询问,最终于2006年促使该大桥提前3年还清贷款、结束收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了对该大桥的审计报告。主流媒体这样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琐碎性、普遍性疑问当中,提炼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现实针对性的问题,供“两会”代表、委员进行正式讨论与决策,就能帮助协商民主机制准确高效地确定所需协商的真议题,避免在无意义的假议题上浪费时间与资源,确保民主协商的针对性。

  第五,围绕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报道,发挥穿针引线作用,推动具体问题的协商解决。主流媒体以专题报道形式聚焦热点问题,即是在报道新闻事件或议案提案时,搭配记者深度调查、民众不同看法、有关部门回应、代表委员观点、专家访谈、落实办理情况等等,发动与敦促相关各方共同解决具体问题。主流电子媒体更可运用开放留言等方式容纳更多不同的网友看法,遇上争议特别大的议题,网友留言本身又可以成为一桩网络新闻事件,推动对具体问题的深层探讨与实际解决。主流媒体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的这种穿针引线作用,搭建起党政机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和普通读者之间就具体问题有商有量、有始有终的常态化的民主协商平台。

  第六,以正面报道为主,在群众内部发挥沟通、协调和经验推广等正面引导作用,形塑全社会协商共赢的正能量。西方主要国家的媒体与民众均受19世纪盛极一时的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过度强调个人利益和个性自由,延续着争讼成风而不顾社会团结的媒体风格和民众气质。而在我国,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主流媒体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被允许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所以乐意进行鲜有显著经济效益的正面报道,即使在报道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时也能做到不肆意夸大、不恶意渲染,而是用客观、公正的信息来为冲突各方提供理性协商、正面协商的基础,有利于推动人民群众从深深扎根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精神当中发展出现代的和谐共赢、求同存异精神,最终维护与发展协商民主所需的团结和谐的民众素质。

  这样,社会主义主流媒体可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促进党政机关、“两会”与人民群众之间形成互通互信、有商有量、有始有终的良性循环。我国主流媒体可通过正面报道发展协商民主所需的求“和”的民众素质,可通过对决策建议的宣传解读为民主协商提供全社会共同的可靠信息基础,可凭丰富多采的形式与信息吸引群众以增强民主协商的人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可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凝炼议题以提高民主协商的针对性与高效性,可通过专题报道搭建针对具体问题的常态化协商民主平台,还可通过对党政机关的建设性监督与督促确保民主协商的实际效果。这种由主流媒体穿针引线而联结起来的社会网络,就能推进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广泛、持续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能确保人民参与于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之前、决策之中和决策之后,还能确保人民参与的效果,即真正解决人民想要解决的问题,使协商民主超越仅仅着眼于选举投票权的“竞争性选举民主”。

  四、发挥社会主义主流媒体对协商民主积极作用的经验与原则 

  综上可见,西方主要国家大众传媒与政治民主之间的关系并不具有多少积极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主流媒体不仅可以推进真正着眼广大人民民主权利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而且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独特的自身优势。

  从历史探索和实践经验的角度来看,为继续保持和发扬这一优势,社会主义媒体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首先,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媒体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积极作用的最根本保证。由于媒体并非独立的行为者,党对媒体的领导权缺失,并不会带来媒体的独立与公正,由此造成的领导权真空却会被各种利益群体或者利益集团占领,使媒体丧失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无法对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同心共向的积极作用。第二,必须坚持不懈地服务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而不是服务于个别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的私利,这是社会主义媒体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共同目标。只有主流媒体和协商民主一样把人民共同利益的实现作为最终目标,才能确保主流媒体与协商民主同向同行,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提供助力。第三,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在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有限发挥市场作用,但不当市场指挥棒之下的逐利工具,确保媒体既以形式上的丰富多采贴近群众、吸引群众,又不失内容上的严肃性与可信度,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可靠的共同信息基础。如果媒体把自身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则必然像西方商业化媒体那样,既不可能公正,也不可能对民主政治有积极作用,而只能成为自身或某些集团的利益工具。第四,正确定位媒体的社会角色,不自诩为“社会公器”和“无冕之王”,不搞罔顾媒体放大效应的所谓“有闻必录”,服从于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形塑全社会协商共赢的正能量。第五,社会主义媒体对党政机关的监督,应当是建设性的,旨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完善决策、修正偏差、弥补失漏、服务大局,避免西方主要国家所谓“自由”媒体不为成事、只为败事的对抗性监督,也督促避免只重形式不重结果的假协商。第六,媒体和媒体人员自身也应接受监督。所谓“意见的自由市场”并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所谓“真理的自我修正过程”,媒体亦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接受管理部门、党派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避免其话语权的滥用。

  在“新媒体”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传统媒体对协商民主发挥积极作用的经验原则并没有过时,还值得继续发扬。美国传播学者杰克富勒有一个广为人知的论点:“新媒介通常并不会消灭旧媒介,它们只是将旧媒介推到它们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在笔者看来,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正是我国传统媒体相对于新媒体的优势之一。新媒体虽在时效性与受众参与度方面具有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因其匿名性强而充斥着大量未经证实或无效重复的信息,影响着信息的权威性和连续性,造成信息的不可靠与碎片化,“也许会给社会的团结带来更大的压力”,对于事关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目标而言,缺乏可供讨论的可信的信息基础。而当前社会“迫切需要拥有一个讨论和行动所仰仗的共同信息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报纸等传统媒体正是这种“强大的、能起联合作用的、有机会在这样的环境中繁荣兴旺的社会公共机构之一”。由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真谛就是“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要本着团结和谐的态度“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报纸等传统媒体凭借信息权威、连续的优势,能够对它发挥更有力的作用。因此,今后继续发挥我国主流媒体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积极作用的思路,不应是以新媒体取代传统媒体,而应是真正融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建成兼具新媒体时效性、参与度优势和传统媒体权威性、连续性优势的“全媒体”。

  (原文题为《我国主流媒体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促进作用》,刊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编:《科学发展观纲要学习读本》,北京:红旗出版社2013年。

  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全四册)》,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

  5、中共中央统战部编著:《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北京:华文出版社2017年。

  6、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编:《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

  7、[美]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著:《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张洁、田青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8、[美]马歇尔 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著:《谷登堡星汉璀璨:印刷文明的诞生》,杨晨光译,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年。

  9、[美]罗伯特 W 麦克切斯尼(Robert W. McChesney)著:《富媒体穷民主:不确定时代的传播政治》,谢岳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

  作者简介:胡雪莲(1978-),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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