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要自主权还是要政策

发布时间:2014-12-16     作者:谭浩俊    

 

前不久,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了四项改革试点名单,6家央企将分别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和董事会授权试点。国资委深改办主任彭华岗表示,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试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

这是近年来改革中很少听到的一种观点。纵观这些年来的改革,几乎没有一项不在政策方面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使改革成为了一项政策洼地。最终结果,要么改革不成功,要么付出极大代价。如果此次试点能够摆脱政策洼地的束缚,走出一条不靠政策、不追求政策利益最大化之路,将对后续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客观地讲,国资委对央企改革试点提出这样的目标和要求,是完全符合央企实际的,也是符合改革要求的。因为,按照央企目前的实际情况,给政策不过是锦上添花,给自主权才是雪中送炭。

众所周知,与一般的企业相比,央企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对社会资源的高度占有和市场的高度控制。因此,站在利益角度分析,没有一个投资者会不愿意参与央企的改革。但是,如果站在企业自主权角度考虑,央企的吸引力似乎又没有那么强了。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参与央企改革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担心会没有或缺少话语权,最终导致利益难以保证。

基于此,央企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就必须把握好自主权与政策之间的关系,搞清楚到底应当首先争取自主权还是政策。要知道,纵然给的政策再优惠,对企业来说,都是一次性交易,都不会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相反,如果通过改革,能够争取到足够的企业自主权,能够完全市场化运行,那么,即便没有政策扶持,也能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

实际上,长期形成的央企强势地位,使得6家试点央企获得了比一般企业更多的市场话语权、市场控制力。该享受的政策早已享受,政策的后发力也在持续释放,给不给政策方面的扶持,也就不重要了。但是,这几家央企都没有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自主权。更多情况下,都是半行政、半市场化企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大多执行的是行政管理的套路。试点的重点,自然应当把行政放权、给企业足够的自主权放在最突出的位置。

这就要求,首先,国资委能否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将该放的权力全部下放给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自己只充当出资人角色,真正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企业的三级架构。其次,在建立混合所有制过程中,能否让不同所有制的投资者在企业拥有平等权利,能否让企业真正按照股权结构进行管理。只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按照市场规则运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才有可能取得突破。再次,在董事会授权试点问题上,最根本的落脚点就是让董事会真正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旦董事会的职权得到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也就基本确定了。

因此,国企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是积极争取自主权,而不要争取政策。只有自主权得到保证,市场主体地位也才能得到保证。地方国企虽不具备央企的市场优势、资源优势,但也有很多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具备的优势,也应在改革中将重点放在争取企业自主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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