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把周总理的家乡建设好,很有象征意义”殷切嘱托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委书记信长星指出,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淮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内容,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聚力营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汇聚更多动能。
让“时时放心不下”铭刻于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作为政治生态分析、“一把手”政治谈话、述责述廉及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政策兑现、涉企服务、重特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开展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和“事事抓落实”的执行力,打通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联动实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政策措施落实专项监督。全面落实拼经济促发展的部署安排,紧盯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省42条”和“市8条”落实情况,从严查处、督促整改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徇私谋利等六大类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实施效果。
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助企敢干”专项行动。会同12345热线广泛征集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聚焦恢复生产、创新创造中遇到的难题,强化交办督办,推动职能部门主动靠前解决问题,确保经营主体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论。
主动护航重特大项目攻坚行动。牢牢抓住重特大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聚焦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安涟水国际机场三期等省市重大项目,通过开展专题会商、下发工作建议、深入一线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压实重大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校准纠偏,助推重大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让“人人上前一步”蔚然成风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其中,干部敢为起决定性作用。淮安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敢”的重要论述,率先探索出台《监督推进“四敢”精神落实十项措施》,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项目攻坚中主动上前一步、敢于善于担当,不断汇聚起创新创业创造的强大合力。
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引导担当。通过“淮安营商环境101”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履行协议、无正当理由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线索,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方式,逐企逐人逐项提出处理意见,深挖问题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担当。针对“干多错多担责多”的思想顾虑,创新升级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出台《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尽职免责的操作办法》,细化界定在工作中出现的无意过失、一般性程序瑕疵、因不可抗力或难以预见因素造成损失等8种免责情形,帮助干部打消思想顾虑、大胆履职尽责。
以精准问责追责倒逼担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更好统筹案件数量与办案质量、更好统筹提升效率与彰显效果、更好统筹安全底线与纪律红线,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妥善处置,有效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现象,让广大党员干部既绷紧纪律规矩弦,又放下怕出错的思想包袱。
让“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
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种种制约因素,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良好政治生态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利益冲突回避规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办事不求人”深入人心、成为常态。
严肃查处涉企贪腐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始终坚持政商关系有交集而不搞交换、有交往而不搞交易原则,突出融资平台这个地方政府“钱袋子”,深化运用自主开发的国企融资监督平台,强化对平台预警问题的研判处置,严查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公肥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融资平台规范融资行为、压降债务成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开发园区这个经济发展“主引擎”,严查内外勾结、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监督推动开发园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权力制约,防止“发展高地”沦为“腐败洼地”。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个冲动”。聚焦贯彻落实“三新一高”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原则,脱离实际乱决策、罔顾规律乱作为、劳民伤财求政绩等问题,深入剖析和纠治案件背后的政治意识不强、政绩观扭曲、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防止省委书记信长星指出的“四个冲动”问题,更好释放投资潜力和企业发展活力。
审慎处置涉企案件,保护经营主体活力。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既注重精准打击、严厉惩治搞投机、钻空子的“政治掮客”“政治骗子”,搞“空手套白狼”的商业骗子,搞不正当竞争、通过“围猎”党员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排挤竞争对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商人,坚决斩断权力和资本勾连纽带;更注重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探索建立对行贿人处置的综合分析研判、多方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依法慎用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强制性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让“吾心安处是淮安”可触可感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安全稳定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基础的理念,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更加法治的经营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的发展环境,让来淮投资客商和企业安心、舒心、放心。
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抓执法领域监督“小切口”,选取与企业联系密切、涉企行政执法相对较多的职能部门,围绕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权力运行,以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督促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综合运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处置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涉及营商环境领域的问题线索专门台账,推动各地各部门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快速解决企业难题。
督促筑牢安全生产底板。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围绕市化工园区、取消定位的化工集中区、化工监测点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聚焦餐饮燃气、危化企业和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嵌入式”“机动式”专项监督,重点纠治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和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突出问题,持续筑牢营商环境的安全底板。
(作者系中共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