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

发布时间:2023-10-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孙卫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举措。江苏自然资源系统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贯彻到生态保护修复全过程,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已完成土地综合整治417万亩、矿山治理13.5万亩、造林绿化256.5万亩、湿地修复32万亩,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美丽江苏建设。

规划引领,全面构建专项规划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重要要求,这既着眼于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的全覆盖,又体现出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的整体统筹。生态保护修复需要空间布局的引导,还需要目标任务的系统谋划。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体系,明确了各级生态保护修复的任务和空间指引,强化了自上而下的传导与协同。

构建五区三带总体格局同步编制省市县三级规划,印发省级规划,基本完成市县级规划编制。按照整体性、系统性、流域性要求,覆盖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充分彰显水韵江苏特色,构建省域五区三带总体格局,统筹沂沭泗流域、淮河里下河湖荡、长江干流、太湖流域、海洋五区的综合保护修复,突出长江沿线、运河沿线、滨海沿岸三带的生态治理,加强分区引导、明确主攻方向。

严格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科学划定陆海生态保护红线约1.82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0.87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0.95万平方公里;划定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约1.47万平方公里;覆盖了60%以上的森林生态系统和50%以上的湿地生态系统。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约束性指标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市县,及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从图面落实到地面

加强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通过客观评价生境质量,综合研判突出生态问题,在总体格局基础上,划定长江沿线、运河沿线、海岸带、环太湖、江淮湖荡、苏北丘陵岗地和西南山地丘陵七个重点区域,针对区域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规划布局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绿色廊道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配套制定重大工程三年推进计划和年度实施安排,确保规划近期目标任务落地生效。

系统谋划,有力夯实制度保障体系

生态保护修复是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使命和全新职责,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业务新,基础支撑相对薄弱;任务重,系统性、规范性不足,需要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和标准规范。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土地、矿山、森林、海洋、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全要素,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多个职能部门。为实现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我省依托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领导小组制度,形成了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明确职责分工,会商重点事项,协调联动解决关键问题,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和政策协同,为生态保护修复夯实组织保障。

加强管理制度设计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江苏方案,健全规划报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管理等整套制度。出台江苏国家山水工程、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等流域性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过程规范引领项目建设。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提升重大工程全生命周期跟踪监管能力。制定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政策举措。配合制定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补偿重点。

完善技术标准规范严格落实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科学修复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废弃露天矿山自然恢复工作指南、海岸线整治修复和验收技术导则,细化出台土地整治客土检测指南、采煤沉陷区界定和分类标准,研究制定生态保护修复业务工作指南,印发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科学指导地方实践。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系统,实现了所有整治项目的全流程监督管理。

整体推进,不断健全重大工程体系

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是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具体行动。我省覆盖全要素的重大工程体系已逐步健全,成功申报实施山水、矿山和海洋3类共6个国家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国家级工程类型全覆盖,共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2亿元。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和9个省级示范项目同步稳妥推进。

创新江苏特色山水工程体系20226月,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国家山水工程,实现了零的突破,工程总投资60.48亿元,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覆盖东线工程和大运河沿线河湖汇集区域,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水生态修复治理、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25个子项目,有效改善区域生境质量,切实保障东线水质安全。正按照三年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打造国家山水工程江苏样板的目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已形成阶段性成效。今年4月,工程子项目邵伯湖西湿地生态修复,作为湖网地区湿地生态修复典型,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中国山水工程”13个典型案例。制定省级山水示范工程中长期实施计划,启动2024年度省级山水示范工程申报,年内确定入选名单,重点支持开展河湖湿地、海洋、丘陵山地、城镇和生物多样性等保护修复方向。鼓励支持市县自主探索山水实践,江苏特色山水工程体系已经成形。

有序推进矿山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复、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3种方式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高质量完成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1.71万亩。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矿山修复示范工程的实施,将实现宜溧山区废弃矿山和主要地质问题双清零。先后实施连云港、盐城、南通、启东等4个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开展滨海湿地修复、岸线治理、海堤生态化建设、互花米草治理、湿地和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估等,修复海洋自然生态及湿地生态系统。

稳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率先谋划出台了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江苏方案,拓展了全域土地整治的内涵。29个试点示范项目已开工建设,总投资265亿元,苏州黄桥街道、张家港乐余镇、无锡洛社镇3个国家试点项目预计年内整体验收。已逐步形成试点示范同步、治理模式多样、政策集聚有力、投资主体多元的江苏实践经验,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促进了耕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升、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有效赋能乡村振兴。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将以更加科学的规划体系、更加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更加系统的工程体系,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彰显江苏自然生态之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做示范。

(作者系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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