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以客观真实的居民收入数据监测共同富裕进程,不仅能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导航”,更能激活区域协同、城乡融合、社会共治的深层动能。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以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为契机,构建精准、动态、多维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分析研究能力,更好为宏观决策服务,积极“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贡献统计调查力量。
构建“动态精准”住户调查网络,筑牢数据采集“基准线”
通过构建动态精准的住户调查网络,压实各级数据质量责任,将精准的居民收入数据作为系统性决策依据,助力实现“数据—政策—民生”的良性循环,为推进江苏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科学维护住户样本代表性。住户调查是重要的民生调查,调查结果是居民收入与生活状况的重要体现。坚持抽选能够稳定使用、最大限度兼顾各级调查数据需求的住户作为调查样本,配强调查员、督导员队伍,加强宣传动员,并以高效的组织协调确保日常样本维护期间和样本周期轮换期间新老样本的代表性。率先在《江苏省住户调查样本动态管理办法》中实行由辅调员、业务员、统计机构分管领导三个层级人员共同上门,争取初始样本户配合调查工作,为源头数据采集保驾护航。此举被国家统计局借鉴升级为“三次上门”,即三个层级人员分三次上门落实,并列入《住户调查实施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在全国推广使用。
持之以恒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动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是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与时效性的重要前提。坚持“日审周清月结”保障调查基础数据质量,做实做细原始账页及问卷数据的采集和日常审核,对住户调查季度报表按月检查,有效抑制数据错记、漏记、数据之间逻辑互相矛盾等影响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着力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每年深入开展调查户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压实各级数据质量责任。
培育提升统计现代调查力。制定《加快培育和形成住户现代调查力三年行动方案》,力争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与统计现代化改革相贯通、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住户调查体系。牵头成立“住户调查数智攻坚队”,依托全流程、多层级的智能化协同辅助运用,以“数据质量提升”为主线,着力提升分析研究和决策支持能力,推动统计调查工作从传统模式向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和调查效率。
搭建“四维”监测指标体系,绘制收入分配“全息图”
构建精准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四维”收入监测框架,力求突破单一“富裕”指标局限性,将收入指标分解为多维度、长追踪、可参考的决策资源,助推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实现“双向奔赴”。
“总量”维度显示江苏共同富裕根基扎实。综合实力稳步攀升,2024年江苏地区生产总值为13.7万亿元,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二;人均GDP为16.07万元,连续16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财政收入规模稳步扩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2年的5860.7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10038.2亿元,年均增长4.6%。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均衡发展初具雏形。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415元。2013—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6%,连续4年在各省(市、区)中位列第四。
“城乡”维度显示江苏城乡融合走在前列。2024年末,江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5.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5个百分点,列全国第5位。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414元,增长6.3%,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3年的2.34缩小至2.0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15年缩小,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省份之一。全省13个设区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快于城镇居民,幅度在1.1到2.4个百分点之间。
“区域”维度显示从“南强北弱”到“全域共进”。全省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协同发展迈向新高度。2024年江苏实现了连续7年设区市全体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城市行列,区域收入差距进一步收窄。2024年,苏南、苏中、苏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2289元、52599元、40086元,增速分别为4.6%、5.5%、5.7%,苏南与苏北居民收入比值由2014年的1.96缩小至1.80;苏中、苏北地区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设区市当中收入水平最高的苏州与最低的宿迁收入比值由2023年的2.27缩小至2.24。
“结构”维度显示从“工资为王”到“逐渐均衡”。工资性收入发挥“压舱石”作用,2013—2024年,江苏居民人均工资净收入从14353元增长到32105元,年均增长7.6%,所占比重在56.3%到58.2%之间平缓波动。经营净收入稳步提高,2013—2024年,江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从3994元增长到6840元,年均增长5.0%。财产收入增长较快,2013—2024年,江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从2134元增长到5406元,年均增长8.8%。转移净收入稳定托底,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收贡献率达到34.6%,仅次于工资性收入。2013—2024年,江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从4295元增长到11064元,年均增长9.0%。四项收入中,占比最高的工资性收入与占比最低的财产净收入的比值由2013年的6.7缩小至2024年的5.9,收入内部结构更加均衡。
打造“跨域协同”数据共享机制,当好民生决策“晴雨表”
始终坚持“数据为民”理念,构建科学合理的数据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烟囱”壁垒,精准服务政策落地,让统计成果真正转化为群众可见可感的民生温度、推进共同富裕的动态标尺。
促进全省测算贯通整合。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发改、商务等部门,精准提供如“人均住房面积”“百户汽车拥有量”“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占比”等共同富裕相关指标,监测居民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积极参与共同富裕测度体系研究,及时反映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突出多角度数据整合,促进从“单一统计”到“全景画像”政策效果动态评估,共建全省共同富裕指标体系。
创新“监测—评估—反馈”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聚焦重点群体与区域,及时反映低收入群体、灵活就业者等细分人群的真实状况,监测江苏居民收入群体结构变化。打破传统数据通报模式,针对政策盲区进行重点群体收入稳定可预期增长机制等专项研究,构建“用数据说话、为政策画图”的新型政研关系,助力政策“精准滴灌”。
当好预警监测“数字哨兵”。监测消费结构变化,反推居民收入情况。在日常数据审核之中,针对月度消费结构异常现象,如食品消费极低或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占收入比重极大等进行重点监测。鼓励基层调查人员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联系,相关部门跟进帮扶,织密民生保障“防护网”。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