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

发布时间:2012-09-28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胡发贵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讲求和谐的文化,有“和为贵”之说。其实在汉语言中,“和”这个词本身就饱含温情与温暖,象征着圆满与安宁,又含蕴着正面积极、充满希望的气息,读到诸如祥和、谦和、和善、和气、和睦等词时,总令人产生愉悦和美好的感觉与联想。

  

  “和”字历史悠久,三千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就已出现了。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和”是指一种兼综圆融、平顺适度的和谐状态,即如《中庸》所谓“(喜怒哀乐)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西汉贾谊所谓“刚柔得适谓之和”。

  传统文化的“和”有两层意蕴值得注意。其一,它强调的是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与交融,摒弃单一性的单调与重复,侧重在差异中达致整合与融洽,在均衡中获得更好的存在与更大的发展,即“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乃尽弃矣”。其二,“和”侧重的是统一而不是对立。中国古代哲学富有辩证观念,它认为世界是充满矛盾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宇宙的根本原则即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事物的存在也是两两相对的,如美丑、难易、长短、高下、有无等等;而矛盾双方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一方离不开另一方。此如《老子》所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中国古代哲学认为,矛盾不仅是事物存在的常态,而且事物的最佳存在也离不开这种矛盾,因为必须经由对立双方的统一,方可构成事物的理想状态,所谓“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的说法,正生动说明了这一点。

  要言之,传统文化的“和”,不是呆板、僵化的同一,而是多样性、差异性的多元共生,是一种充满辩证和生机的多元统一。在异中见同,在同中存异,这也可谓是中国传统“和”文化的智慧之处。

  

  中国古代文化非常推崇和谐,对“和”的意义和价值也有着丰富的独到理解。

  首先,“和”被视作天下的“达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达道”,即意味“和”是宇宙间最具权威而又普遍有效的准则。

  其次,“和”被想像为宇宙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传统文化认为,世界万物的产生,不是产自单一的元素,而是由多种元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具体地说即是由土、金、木、水、火相杂以成的,即“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古代先哲强调,一元与单一只会造成世界的萧杀与衰败,而多元的相交互动保证了世界的活力,“夫和实生物,……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前引“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说法,实际上已包含了“致中和、育万物”的思想,换句话说,“和”为世界生机与活力的源泉。

  再次,肯定“和”的道德价值。传统文化不仅认为“和”是天地的法则,也是人伦的美德,甚至被誉为“至德”。如老子就说“知和曰常”,孔子则宣扬“礼之用,和为贵”。尚“和”的中国文化崇尚“中庸”,反对走极端。所谓中庸,即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中庸的持中和走中间路线,本质上所持的是矛盾的统一观,而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强调冲突和对立,它倾向于兼顾各方利益的双赢立场,而不是零和的博弈。所以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故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庸”所讲求的和谐之德,使中国文化增添了许多和解、谦让、彬彬有礼的温文尔雅的温和色彩。

  最后,高度褒扬“和”的政治作用。中国古代有句名言,即“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所谓的“人和”,即指在影响战争胜负、国家兴衰存亡的天时、地利、人和三项因素中,得到人民的支持与拥护是至为关键的,因为得民心者得天下。“人和”的这种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无疑也显示了传统文化对“和”(“人和”)的政治意义和价值的独到认识。

  

  传统文化的“和”,主要表现在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中国文化讲究“天人合一”,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友好相处。其要义一是敬畏自然。在传统文化的理解中,外在于人的自然不仅是人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环境,还是人的生命之源,即所谓“天地生人生物”,因此自然(天地)既是人们取用利生的对象,也是感恩和景仰的对象。二是尊重自然规律,即所谓“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人类应顺应这些规律,不能“揠苗助长”。三是作为“天地”创造的杰出产物,人有责任保护好自然生态,促进万物欣欣向荣,即人有“赞天地之化育”的义务,因此应审慎利用自然资源,“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不能竭泽而渔,应平衡、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总之,传统文化将自然看成是人的亲切而神圣的家园,人生活其中,也融于其中。

  中国古代常以“政通人和”来标识一个社会的和谐与和睦,它也喻示着一个社会治理的好坏,一个政府统治的合理与不合理。传统文化认为,社会和谐一要有秩序(礼、法),如果“礼崩乐坏”,生活中无规则可循,无规则约束,那么不仅是人民无所适从,还可能因“争、斗”而引起社会动荡。二要有公平正义。资源应共享,“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为此要抑制“穷者无立锥之地,富者田连阡陌”的两极分化。三要“与民同乐”而不是“独乐”。统治者应与人民同甘共苦,人民忧其忧、乐其乐,上下一心,社会和谐稳固。四要力行仁政,即轻徭薄赋,使民以时,切实照顾好弱势人群,使人人各得其所,“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五要解决好民生,“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为此,孟子提出“制民恒产”,使耕者有其田(一百亩),居者有其屋(五亩宅),再辅以适当的副业(养猪、养鸡等),“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不难看出,传统文化对社会和谐的认识,特别强调其间的公平正义和物质基础,强调“与民同乐”,强调统治者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显示了传统和谐思想中强烈的人文精神。

  相濡以沫是传统文化形容人与人融洽相处的一种温馨状态,实际上中国古代的“和”文化,也非常重视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儒家主张“仁者爱人”,彼此以“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情谊来相待;交往时应奉行“忠恕之道”,一方面是“已欲达而达人”,另一方面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扬弃唯我独尊意识,以一种平等心来尊重和体谅对方,凡事多替他人着想,关切他人的存在、感受和利益,而不是目中无人,更不是恣意妄为,以此来营造“灿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的和谐人伦。

  人自身的和谐,也是传统“和”文化关注的重要内容。这种和谐着重表现在身、心的协调上,它使人既有“温良、彬彬”之貌,更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内在充实和自足。而要达致这种身、心的和谐,传统文化认为必须注重修身养性,培养“浩然正气”,倾心于内在品格的完善,“求达不求闻”,不在意外在的名、利、位,而致力于人之为人的“所以立”;应理性自观,三省吾身,对欲望要加以节制,要“克己”,要“寡欲”,要“知足”,不能沦为物欲的奴隶;对财富则应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得失则应淡然处之,所谓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身心的和谐,在传统文化中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人生修炼,它是一种功夫,更是一种境界。人皆可以为尧舜,只要努力,就能达致这种和谐。

  “和为贵”是我们的先人千百年来的实践总结和人生感悟,它反映了我们民族的性格,也展现了我们文化的价值取向。在今天它不仅成为认知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符号,其对当代世界的启迪意义也倍受关注。□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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