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几个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2-09-28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孙月平    

  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正在发生快速而重大的变化,各种现实的、潜在的矛盾逐步显现,来自国内外的压力和挑战日趋增大,再加上以互联网、手机为主的信息社会的形成,使得政府维稳的成本越来越高,发展的不确定性显著加大。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认真探索影响社会和谐的焦点,把握改善的路径和方向,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经济增速放缓:实现转型发展

  

  自去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加上外部经济形势变化,出现“硬着陆”的风险在增强。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实体部门的增速放缓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有可能是趋势性的而不是周期性的。其实,经济增速放缓是经济转型、结构优化必须付出的代价,对此我们要多些“理性的预期”。要看到,GDP年增长率高或低几个百分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这种经济增长是靠政府投资和银行信贷的迅速膨胀所推动的,一旦经济增速放缓和资产价格下滑,包括房地产价格快速下降,就可能引发一轮中国式的经济萎缩。

  从国际上看,经济危机往往首先在金融部门出现,股市大跌、银行倒闭并最终波及实体经济,引发经济衰退,大量失业。而我国由于金融部门创新度、开放度不高,且牢牢控制在国家手中,经济波动的走向可能是相反的:市场疲软、物价下降引发“去库存”(挤产品泡沫)→企业关闭破产重组引发“去过剩产能”(挤投资泡沫)→银行坏帐大幅增加引发“去不良资产”(挤金融泡沫),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调整大多经历了这几个阶段。认识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应该且必须超越“速度情结”,不要再期望和企划在上一轮刺激政策的负效应尚未彻底消化的情况下,通过启动新一轮大规模的基建项目投资来逆这一大趋势而维系短期的高速增长。这样才能在未来尽量避免加剧本已相当严重的多重失衡而导致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甚至经济衰退。

  与此同时,稳增长需要“退而思进”,创新宏观调控手段,实现转型发展。当前应以补民生“短板”项目和增加公共消费型支出作为切入点,以期达到改善民生、促增长的双重目的。据有关专家测算,仅在教育、医疗、养老三个民生项目方面,我国的投资缺口就达到数万亿元之巨。如果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向这些民生领域,那么这些投资不但能在短期内解决投资需求不足的问题,还能发挥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的积极作用。如果增长质量、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提高,人民得到更多实惠,更加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即便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我国经济发展仍然是成功的。

  

  ○贫富差距拉大:保障基本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但城乡间、区域间、阶层间、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其原因很多,既有资源禀赋、市场竞争机制、发展阶段性等合理因素,也有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等不合理因素。而财富分配矛盾比收入分配问题更为突出,进一步扩大了不同收入阶层在财富创造和财富积累上的差距,使贫富差距拉大,并且这种贫富的代际转移有可能将一个社会的贫富状况固定化、结构化,从而导致代际之间的分配不公。

  解决财富分配矛盾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系统工程。政府能做的应做的是保障“基本民生”、“底线民生”。一方面,要鼓励创业,通过减税、信贷支持等多种手段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以增加就业岗位;要着力于消除贫困,这比缩小差别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要通过更加包容和均等化的教育、医疗等手段来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另一方面,要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使资源的分配、占有和使用摆脱权力的干扰,实现机会平等;通过征收房产税、车船税、遗产税等财产税,对个人所拥有的消费性财产进行征税,从而缓解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社会矛盾。而这种征税应经过评估,税率应是累进的。合理的财产税可能会影响个人储蓄的水平,但对投资意愿的影响应是较小的。

  不仅如此,政府和社会还要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弥补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负面效应。政府必须向贫困的人群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提供最低保障,为他们的基本生活兜底,以维护社会健康和稳定。一个社会的文明与和谐程度,必须重点考察处于社会金字塔最底层的民众的数量是否在减少,他们能否从事体面劳动,过着有尊严的生活,并且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此,要逐步改变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多轨制、“碎片化”、“各自为政”带来的不公平问题;加快改变社会保障的“分疆而治”,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问题等。同时,还要探讨在医疗、教育、住房公积金、失业、低保和养老等社会保障项目之间的联动机制,以及直系亲属之间医疗保障资金的互动、住房公积金的互动等办法。

  

  ○市场环境扭曲:坚守企业经营底线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竞争、逐利有两种途径:一是损人利己,二是利人利己,企业经营的底线是利已不损人。近年来,社会诚信和商业伦理严重缺失,底线不断被突破,“问题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乃至医患冲突等各种问题在媒体上不断曝光,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底线”之所以脆弱不堪,是因为不遵守底线带来的暴利远远大于由此带来的惩罚,也大于遵守底线获得的收益。当矿难、污染、行贿、造假等可以获得暴利,全行业的守法成本也就提高了,正规经营意味着更低的利润率、更少的市场机会,以至于“劣币驱逐良币”。当突破底线成为某种“共识”,合理地存在于每一角落,这就意味着市场环境的扭曲。

  不顾底线的、野蛮的、掠夺式的经营手段激起强烈的社会不满。社会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每一个组织和个人都无法置身于社会之外,一旦社会失去底线,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相对于普通民众来讲,企业和企业家作为生产者,处于强势一方,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坚守企业经营底线。中世纪的欧洲也是一部由海盗、战争、饥荒等写成的历史,但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萌芽,“信仰”与“契约精神”构成了企业家底线的两个要素。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最近提出,日本目前政治混乱,经济低迷,困难重重,企业该怎么办?概括起来就是贯彻正道。行正道者必遇困厄,无论身处何等艰难境地,无论事之成败,身之生死,志不稍移。

  诚信、责任、义务及法律的不可侵犯性,这是法制社会的基础。政府作为“守夜人”、“看得见的手”、“裁判”、“警察”,必须为企业经营、公众消费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包括制度、技术、人文环境等),社会公众对政府在这方面的要求、期盼无论多高,都不算过分,这正是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合法性所在,也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

  (作者系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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